公司酒水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酒水领用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酒水资源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 公司酒水领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司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酒水领用应以合理、经济、节约、环保为原则,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具体酒水种类、规格、领用权限、领用数量等以公司下发的酒水清单为准。
第二章 酒水领用流程
第六条 公司酒水领用需严格按照下述流程进行:
1.员工向领导提交酒水领用申请,并提供准确、完整的领用需求和使用理由。
2.领导审核酒水领用申请,确认申请的真实性、合理性,并在
审核意见栏签名。
3.经过领导审核后,申请表交给仓库管理员进行领用。
4.仓库管理员核对申请表、库存信息,确认库存充足后,填写出库单,出库单上需记录领用日期,领用人员,领用数量等。
5.凭借出库单领用酒水,领用人员必须与出库单的领用人一致。
6.领用人员领用酒水后,需在酒水使用登记本上填写领用编号、领用数量以及具体使用情况。如有剩余,应该填写剩余数量。
7.领用人员使用过后,需要在使用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填写领用酒水使用情况表,如酒水与盈损、售后等有关。
第三章 领用权限和领用数量
第七条 公司酒水领用权限分为三级,三级员工按照相应权限进行领用。
1.高层员工: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可以领用全部种类和规格的酒水。
2.中层员工: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等,可以按照管理权限领用各种规格的酒水,数量不得超过5瓶。
3.基层员工: 普通员工,可以按照个人需要领用各种规格的酒水,数量不得超过3瓶。
第 公司每月设定酒水领用配额,员工不得超过配额进行领用。
1.高层员工配额: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月最多领用30瓶。
2.中层员工配额: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最多领用20瓶。
3.基层员工配额: 普通员工每月最多领用10瓶。
第四章 监督与数据统计
第九条 领用人员领用酒水必须真实、准确、合理,不得滥用、浪费酒水资源。
第十条 公司设立酒水领用监督岗位,负责监督酒水领用流程执行情况,对不合规的领用行为进行纠正。
第十一条 公司每月将酒水领用统计表上报至领导层,领导层进行审阅,并做出适当的调整和规范。
第五章 惩罚与奖励
第十二条 对违反酒水领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会按照公司相应的惩罚标准进行处理,包括口头批评、书面警告、记过、降职等。
第十三条 对发现浪费、滥用酒水资源的酒水领用人员,公司
将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将对按照规定进行酒水领用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待员工签字确认后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负责人,如有争议,由公司负责人最终解决。
以上是公司酒水领用管理制度的内容,该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公司酒水资源的使用,提高酒水使用效益,并减少浪费和滥用现象的发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同时,酒水领用管理制度的实施也是提高公司员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管理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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