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6期
潍坊市教育局安全工作委员会 2012年7月4日
一、各县市区工作动态
1.昌邑市副于冬菊到市教育局调度依托客运公司成立校车营运公司事宜,基本确定了校车运营方式、收费方式和各部门的职责。该市教育局组织安全标准化学校达标验收。
2.潍城区教育局组织安全标准化学校达标验收,有24所学校达标。配合交警部门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打击无牌无证驾驶和非法载客、超员超速行为。
3.峡山区教管中心街道教育办、学校、班主任、学生及学生家长层层签订《2012年夏季学校安全责任书》,印发了《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在电视台每周播出2次。对重要溺水隐患地段安排教师包靠巡逻查看,各班设立安全监督员,监督反馈学生安全信息。各学校把高考、中考校园安全摆在突出位臵,制定了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高考、中考安全顺利。
4.高密市教育局印发《高密市教育局2012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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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实施安全知识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诸城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学校下发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暑假前每周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制定《新型校车配备实施方案(草案)》,拟采取补贴、鼓励社会购买的方式配备标准校车。
6.坊子区教育局举办“关爱孩子,礼让校车”倡议活动,倡导全区交通参与者认识校车、礼让校车、优待校车、站点慢行、文明行车,为校车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7.高新区文教局成立防汛抗灾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2012年防汛工作预案》;与浞河办联合印制《关于禁止学生下河游泳的倡议书》1.3万份,发放到全体学生家长。与区分局联合对辖区水域进行了实地考察,督促落实警示牌、防护栏的安装工作。完成了东明学校、北海学校等五所学校消防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实现了消防监控报警系统与消防大队的联网。
8.寒亭区教育局向市民发放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宣传材料。与交警大队联合对学校接送车辆开展突击检查,切实保障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和学生的安全出行。推进“安全标准化学校”达标验收工作,共有63处学校达到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
9.安丘市教育局对各镇街和市直有关学校新型校车配备情况实行每天一调度、每周两通报,督促加快新校车配备步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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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安丘市已有218名车主办理了挂牌登记有关手续,另有25名车主已到厂家预定了校车。对申报安全标准化达标的学校、幼儿园进行了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
10.寿光市教育局组织编写发放防汛、防溺水、防雷击、上下学交通、预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明白纸、倡议书近20万份,制作安全专题手抄报10余万份,参加安全主题教育师生达50万人次,参与安全征文人数达10万人次。联合、交警等部门14次深入学校、23人次在校门口、路边及交通要道口蹲点守候,对校车超员、车况、驾照、配备安全员等突击审查,受检学校50余所。共查处违规行为21次,责令立即改正13起,限期整改8起。
11.临朐县教育局成立10个督查组,对全县152处学校、幼儿园逐校逐园进行达标验收。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车配备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科学规划校车运行线路,明确了393条行车线路,确定了配备校车数量及车型。
12.滨海区公共事业局从5月24日开始,对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安全标准化学校”达标验收,达标率100%。各学校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利用校讯通、飞信群、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暑假安全工作责任书》、家长会等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共同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13.奎文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开展防溺水和乘车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家长会、电话、家访、飞信、QQ群等形式,向每位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与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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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学校、社会、家庭三方联动机制。配合区交警大队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整顿。对达标验收后学校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确保达标验收成果。
14.昌乐县教育局联合、住建、、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确保高考、中考安全顺利。组织学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我发现,家庭安全隐患我排查”活动,教育学生不要到河塘、水库玩耍游泳。各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不到池塘水库等河湾玩耍游泳安全责任书》。
15.青州市教育局加强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特异体质学生关心力度,对有不良行为学生、贫困家庭及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确定帮扶教师。开展以防雷电、防汛、防暑、防倒塌、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对学校、幼儿园校舍、围墙、厕所、周边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场所进行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以各县市区报送先后顺序排列) 二、县市区亮点工作
潍城区教育局强化措施预防溺水事故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了数起学生溺水事故。潍城区教育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学校强化各项措施,确保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发生溺水伤害事故。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区教育局接到市教育局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将通知转发到各个学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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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相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工作力度,排查隐患,将工作做到前面;各学校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讨论相关预防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制,并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责任,强化意识,保障学生安全。
二是加强教育,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活动。全区各学校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主题班队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学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邀请法制副校长给广大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专题报告会;制作了安全横幅50余条、标语1000多条,在学校、社区、村居进行了张贴,不断强化家长、学生、居民的安全意识。
三是加强沟通,强化家校联合促进安全工作。各学校印发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并通过手机短信、QQ群、电话等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通报近期发生的事故,让家长加强安全防范,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真正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与学校加强合作,共同做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
四是建立队伍,加强重点时段的巡查工作。各学校协同社区、村居组建起了安全巡查队伍100余支,加强中午及下午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广泛发动青年志愿者、五老志愿者、村居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学生家长等加强对辖区周边水库、河流等危险区域的安全巡逻,在危险区域设立醒目的警示牌等,及时发现问题,提早进行处理,防患于未然。
五是加强信息沟通,实行事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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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建立起了安全工作台账和安全检查记录,将每天的巡查情况进行详细的登记,定时向区教育局汇报。
三、近期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新型校车配备工作。二是做好安全标准化达标学校的公示、公布工作。三是全面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利用暑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特别要做好预防溺水事故工作。
四、各县市区新型标准校车配备进展情况
县市区 配备任务 完成数量 县市区 配备任务 完成数量 奎文 潍城 坊子 寒亭 高新 滨海 经济 峡山 6 43 127 51 90 33 21 52 2 30 23 23 52 17 21 11 青州 诸城 寿光 安丘 高密 昌邑 临朐 昌乐 300 300 324 258 79 93 148 218 98 3 311 218 83 52 24 21 截止到6月底,全市新型标准校车配备数量达到9辆。 五、2012年5月17至6月17日校方责任险案件情况 根据保险公司报案数据统计,2012年5月17至6月17日,我市校方责任险出险报案案件为35件,报未立案件2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6件。
具体表现在:上体育课、课间活动发生案件11件;摔伤碰伤案件12件;上下楼梯发生案件2件;烧伤烫伤1件;从教学楼上掉下受伤案件1件;其他案件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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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分布,寿光8件;青州、昌乐各4件;坊子、昌邑、奎文、滨海各3件;临朐、安丘、诸城、高密、寒亭、潍城、经济各1件。 【案例分析】
课外时间出意外,谁的责任?
某小学利用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打扫卫生,班主任徐某让学生王某负责擦玻璃。王某在擦玻璃时不慎从二楼窗台上摔下,造成左小腿骨折,脊椎扭伤而下身瘫痪,住院治疗达5个月之久,花去医疗费 5000元。
因在如何承担责任问题上王某的父母与学校发生纠纷,王某的父母遂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一审认定学生王某受伤是由于教师徐某的过错造成的,判决学校赔偿全部医疗费用,并支付王某营养费、家长护理误工费等共计1万元。由于数目较大,学校承担有困难,同时学校认为造成这个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因与徐某的过错行为有直接的联系,便提出徐某也应承担部分费用,徐某不从。
学校提出让徐某分担赔偿费用的做法是否合理?
【分析】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危险,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该案例中徐老师让学生擦玻璃,他应该预见到学生有潜在掉下去摔伤的危险,但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应属于过失过错,对此理应承担责任。但学校提出让徐老师分担赔偿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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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并不合理,因为打扫卫生的活动是学校决定组织的,徐老师也不是让学生为自己干私活而造成对学生的伤害,虽然其责任应由学校和教师共同承担,但学校和教师所承担责任的性质是不同的,学校作为法人,判决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正确的。至于教师的责任问题,学生家长以及学校等有权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即教师应对此承担行政责任而不是民事赔偿责任。即使教师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只能由学校在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后,再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教师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摘自:法律快车]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此件发到本区域内所有学校、幼儿园。
报:省教育厅安保处,市安委会办公室,局领导
发: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办);局机 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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