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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管理规定

来源:爱够旅游网
Q/CYTL.GL.OHS308—2007

消防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金叶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2 职责

2.1本规定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

2.2公司各相关部门及金叶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按本规定实施。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消防重点划分

3.1.1公司内部消防重点部门:

原料部、复烤部、质量检验监督部、生产技术中心、后勤保障部、机关、工会、烟叶经营部、信息中心、金叶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3.1.2公司内部消防重点部位:

高层仓库(1~9)、露天货场、金叶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及仓库、精挑车间、精挑车间成品库、打叶复烤车间、锅炉室、配电室、办公大楼、油库、外来务工人员宿舍、信息中心机房。 3.2 消防重点的管理 3.2.1组织管理

a)消防重点部门主管领导是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

理工作,作业区、班组须配备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协助本部门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应占职工总人数的20%以上。

b)各消防重点部门应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到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

新上岗的各类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防火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3.3防火检查

3.3.1各消防重点部门对防火责任区每周不少于一次防火安全检查,作业区(班组)每天班前和班后应当对所属机台、库房和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3.3.2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应逐条登记存档,及时向上级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认真整改。 3.4建筑防火

3.4.1新建、扩建、改建厂房和仓库等工程时,其防火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三同时”管理规定报公司安委会备案,同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主管部门应会同安委会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

3.4.2生产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如因生产储存需要确需临时搭建时,应经安委会审批。 3.4.3消防通道、疏散楼梯、电梯间内禁止堆放物品,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3.4.4重点防火部位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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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电源管理

3.5.1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高低压线不得架设在同一根电线杆上。 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

3.5.2照明设备悬挂应当牢固;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线路灯头应安装在库房通道上方,堆垛水平距离不应小于O.5米,严禁堆垛上方架设电源线路。

3.5.3电器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装置。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下方禁止堆放物品,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应当设置防护罩。

3.5.4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配、变电房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物和堆放其他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 3.6火源管理

3.6.1厂区、库区禁止流动吸烟,吸烟室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室内要通风良好。吸烟室周围30米内不得存放易燃和可燃物品,吸烟室应有专人管理。

3.6.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生产区、库房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临时动火必须向公司安全保卫部申请临时动火证,方可动火;并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至15日。

b)固定动火须经公司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固定动火证。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和配备相应灭火器具。

3.6.3厂区和车间内的蒸汽管道应当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并用难燃材料保温,其保温厚度以表面不超过摄氏50度为宜。

3.6.4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香精、酒类等易燃物,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3.7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3.7.1厂区、库房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消火栓有明显的标志,室外消火栓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

3.7.2各种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在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摆放在防雨、防晒的箱、架、柜内,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

3.7.3消防装备、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换并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准挪作它用,确保完善好用。

3.8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3.8.1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a)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厂纪、厂规,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有高度的责任感。

b)值班人员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c)监控中心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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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不得上岗。

d)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监控中心内设备。

e)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相关记录,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上报。

f)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报警系统。

g)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仔细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状况。 h)值班人员应做好监控中心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3.8.2监控系统检查与维修管理制度

a)监控摄像系统要做到每月对所有的摄像头及相关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b)消防报警系统要做到每月对所有报警及相关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c)检查人由(监控负责人和监控管理员)组成,检查后应填写《设备巡检维修记录》。

d)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在《设备巡检维修记录》中填写维修具体情况,对不能及时维修的应当及时上报消防科科长或安保部部长,并协商量解决方法和解决时间。

e)在年度维修技改期间或技改维护期,对检查或测试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维修技改施工负责人及时维修,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安保部领导和维修技改负责人协商量解决方法加以解决。 f)对经过维修好的设备要加强观察和测试已确保维修效果。 3.8.3监控中心消防报警设备测试管理办法

监控中心在挑选车间、精选车间、打叶复考车间及高六、高七、高八、高九仓库内设有烟感探头、红外线感烟探头、手动报警装置、消火栓报警器、声光报警器及报警主机等706个自动报警装置。

a)监控中心自动报警装置每季度需测试一次。 b)测试人员由监控全体成员组成,分为四组每组二人。

c)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由四个小组对高八、九库及高六、七库及精挑车间装置、打叶车间装置进行测试。

d)测试完毕需填写《监控中心自动报警装置测试情况表》,测试人员须注明所测试报警装置的地址、编码、测试时间、测试情况及处理情况,最后署名。

e)为避免测试声光报警器时警报声惊吓到车间工作的员工,在进行声光报警测试时须提前告知车间安全员何时测试,由车间安全员负责通知车间员工。

f)测试中发现报警装置存有问题须及时上报监控主管,如不能处理再由监控主管上报科室及部门领导。

3.8.4消防系统报警处理程序

a)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一人留守一人迅速到达报警点进行确认。 b)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在《值班记录》中做好记录。

c)如确有火灾发生,确认人员应立即报告监控中心,疏散现场人员,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按公司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d)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公司消防队和公安消防队赶到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同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将火灾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e)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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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消防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烟叶公司监控录像范围是指烟叶公司整个厂区及相关重点部位、运行情况录像。 3.8.5.1烟叶公司监控报警、录像管理

a)监控值班人员接到、发现警情后,应立即通知报警区保安或当天值班领导到报警区域查看。 b)报警情况和处理情况应详细记录于《值班记录》,有设施和监控设施故障的,应及时报告维修。 c)对突发事件、可疑人员或事及时通知保安处理,并记录录相,对此段录相保存备查。 d)对录相资料定时进行清盘,整理,并对重要录相资料做成录相文字或刻成光盘存档。 e)任何人员无权私自查看录相资料。 3.8.5.2调看录像资料管理

a)由于工作,需要调看录像资料,由申请单位(部门)填写《调看录像审批表》,写明申请单位(部门)、调看时间、调看事项。

b)由安全保卫部领导(部长或书记)审批。

c)监控中心接到审批后的表格后,调看人员方可调看录像资料。

d)调看完后,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填写《监控中心出入人员登记表》,所有观看人员需签字备案。 3.8.5.3保密管理

a)监控中心机房内严禁会客或无关人员进入,进出人员须填写《监控中心出入人员登记表》。 b)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调看录像资料内容。

c)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把公司录像位置外泄,把观看到的事件内容向外谣传,严禁把录像资料私自拷贝、制作带出及向外传播。

d)严格执行《调看录像审批表》方可调看录像的规定。 3.8奖惩

我公司消防工作与经济利益挂钩,对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公司每年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和《安全责任书》考核情况核发当年安全奖金,凡违反本规定的部门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构成违反管理行为和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相关文件 4.1公司安全责任书 4.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4.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 记录 5.1值班记录 5.2设备巡检维修记录

5.3监控中心自动报警装置测试情况表 5.4调看录像审批表 5.5监控中心出入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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