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保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有效配备及使用,保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降低职业危害事故的风险,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职责
本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为安全环保办,其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计划。 2)检查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状况。 3)审查新采购防护设备、设施的防护效果。
4)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名称,供应商信息,购置时间,安装地点,数量,使用状况,负责人,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
(2)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对防护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检查,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3)作业场所或车间负责人
负责记录防护设备、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并向厂安全环保办报告其运行不良情况。
(4)要求
1)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或岗位应设置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保证配置有效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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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时,应结合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并能分考虑其防护效果,由安全环保办负责审查。
3)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报警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4)安全环保办每季度检查一次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查看使用、检查、维修记录。
**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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