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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业务中对外交涉的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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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先导——引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信用证业务中对外交涉的原则和方法赵金海.(中国银行西藏分行结算业务处)简要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方式作为一种重要的结算X-具,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单播风险就是其中的一种.本文通过列举信用证业务中三种不同类型和性质的不符点通知,指出了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利用信用证业务的单据化属性,拒付单据的危害性:同时根据Ⅸ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分析了不符点通知的构成和判断不符点通知能否成立的六种方式,阐述了信用证业务中以惯例为标准,以单据为准绳,以信用证为基础,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对外交涉碌则+,并结合业务案例提出了对外交涉的三种方法,即I.正确把握((VCPS00))条款,针对国外银行提出的不符点进行据理反驳:2.正确把握((UCPS00))条款,抓住开证行拒付行为中的失误不放,据理力争为出口企业挽回损失;3单证不符时及时掌握货物情况,防止国外既拒付贷款又提领货物。从而说明了在信用证业务中积极运用国际惯例,大力加强对外交涉力度,对保障受益人利盏,树立银行良好形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关键词信用证国际惯例对外交涉原则方法在做出口贸易时,即使以信J_|;j证结算方式进行贸易往来,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信用证结算方式是有条什的,即必须提交与信_I;lj证条款相符合的单据,但在实际工作中,出口单据有可能出现与信用证条款不符的情况,这样就会失去银行信用的保障,收汇风险也就会随之增加:其次,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定程度上还依赖于国际商品,收汇市场以及客户自身信誉、所在国政治、经济、外汇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旦上述条t!二发生变化,也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开证行利用信用证业务的单据化属性,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_E};i证统一惯例(UCP500)》第十四条规定:“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有),或代其行枣的指定银行,当收到单据时,必须仅以单据为依据,确定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可以拒绝接爱。”我们习惯上把开证行提出的拒付通知称为不符点通知。所谓的不符点就是银行在审核单据时发现的单据与信用证之间不相符合或单据之间不相符合的地方。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审核标准的差异和开证行为保护客户利益无理挑剔单据的情况,议付行对不符点的处理和对外交涉就成为能否保障出口贷款顺利收回,维护出口公司利益的重要因素。1不符点的类型和性质单据中存在的不符点,是信用证业务中对外交涉的中心问题。但在实际业务盼工作中,并不是开证行所提出的不符点都是正确的不符点和台理的不符点。正确认识不同种类的不符点,对在信用证业务中做到对外交涉有理、有据、有利和有:11.,并凭以保护客户及自身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开证行对不符点的表达形式和单据的实际情况,不符点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I.1单据存在实质性不符点在实际业务中,由于合同条款的订立失误、或对信用证条款的审核不细以及运输、保险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网素的影响,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有可能发生与信用证条款不符的情况。另一方面,银行审单人员在合理谨慎地审核单据的同时,也会忽略或漏检一些不符点,从而为开证行发现并提出拒付。根据信用证业务的特点,信J【_Ij证业务中单据出现不符点后,开证行已不再履行第一性付款责任,这时的信用证交易便从银行信用转变为商业信用,这样的拒付也就构成了对单据的合理拒付。I.2由于对单据的不理解,或审核标准不同而提出的不符点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有时很多、很复杂。同时,由于不同国家的银行工作人员对信用证条款有不同的理解,也易形成分歧和矛盾。国际商会第511号出版物指出:“单据相符与否,是基于一个银行审单员的审单,而不是基于任何其他人员的理解”。因此,一个仅具有本专业知识的普通审单人员,在审单时,其难以具有一个承运人,~个保险公司或一个贸易商那样的理解。审核单据的标准只能是依据《(UCPS00))条文所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除此之照,妊佩由委鼹森锿彳了:雨网处瑗方式而提出的礁簿虑并不能构成一个{1173科技先导——引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合理、有效的拒付。1.3开证行无理挑剔提出的不符点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议付行和爱益人都是银行和客户的关系。有时,为维护自身及客户的利益,开证行会违反国际惯例.无理挑剔单据;甚至与开证申请人串通一气,一方面采用变通手法,如银行担保、信托收据等提领货物,另一方面却依然宣称单证不符,拒绝接受单据,从而拖延付款,达到无偿占用出口商资金的目的。这样的拒付是一种恶意拒付,尽管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有关规定不能成立,但在实务中,却是对外交涉工作中最为棘手的问题。2不符点通知的构成和判断不符点通知能否成立的方式了解不符点通知的构成和判断不符点通知能否成立的方式是对外交涉的前提和关键,也是指导对外交涉方法的重要条件。2.1不符点通知的构成《ucP500》第十四条不符点单据与通知D款规定:“如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有),或代其行事的指定银行,决定拒绝接受单据,它必须不得延误地以电讯方式。如不可能,则以其它快捷方式通知此事。”通常,比较完整的不符点通知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2.1t1审核单据所发现的的不符点,这是开证行凭以拒付单据的原因。如:weI)L/C2)B/Lhavefoundthefollowigndiscrepanciesinthedocuments:expirednotsignedasperant23a(i)orucp500.我行发现单据存在下列不符点:1)超效期2)提单未按《UCP500}第23款a(i)款规定签署。2.1.2开证行根据《UCP500}的有关条款明确提出拒付。如:werefusedthedocumentsduetotheabovediscrepancies.(由于上述不符点,我行拒绝接爱单据。)2.1.3开证行声明已保留单据等候处理,风险由议付行承担。如:wehavetodayconveyedthediscrepanciesdocumentsatYourtotheapplicant。Meanvhileweareholdingdisposal.(我行已通知申请人有关不符点,同时,我行持有单据,等候你行处理。)2.1.4开证行声明在未收到议付行相反的通知前,如果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开证行将按议付行指示付款并放单给申请人。这是开证行为保护自身利益加列的内容。如:ifyourwereceiveapproval/waiverofdiscrepanciesfromapplicantpriortotoourreceiptofrevisedinstructions.we’llreleasedocumentstheapplicant.(如果在收到你行相反通知前,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我行将放单给申请人。)2.2判断不符点通知能否成立的方式在信州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着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审出单据中的不符点并按照(UCPS00}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提出拒付是开证行解除信用证项下第一性付款责任的唯一途径。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开证行提出的拒付通知都是合理的.正如上文所述,还存在着由于审单标准不同和开证行无理挑易q提出的不符点。因此,不符点通知能否成立也就成为开证行能否解除其第一性付款责任的前提和基础。根据(UCPS00}第13条审核单据的标准和第14条不符点单据与通知,开证行审核单据不仅要按照(UCP500}条文所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审核,而且提出不符点拒付也应满足~定的时间、条件、程序和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2.2.1单据性开证行拒付单据必须l;盂单据为唯一能攮,审出单据中的不符点并按《UcP5∞》规定的方式拒付是开证科技先导——引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行解除其付款责任的唯一条件。(UCP500}第14条B款规定:“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有),或代其行事的指定银行,当收到单据时,必须仅以单据为依据,确定单据是否表面与信用证条款和条件相符。如单据表面与信_I-lj证条款和条仆不符,可以拒绝接受。”任何以单据以外理由的拒付都是不具有说服力的,也是不能被接受的。Z.2.2合理性审核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应该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SOO}所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判定,挑剔的、不合理的拒付将会损害信用证业务的发展。(UCPS00}第13条A款规定:“本惯例所体现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是确定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和条件相符合的依据。单据之间表面互不一致,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条款和条件不符。”2.2.3独立性信用证业务是独立于贸易合同的,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拒付的主体只能是开证行,与申请人的联系不能解除开证行以自身名义按规定的条件对外拒付的责任。国际商会第511号出版物指出:“与中请人的联系,如果是为了开证行和申请人就不符点单据作出共同决定的话,就是不正当的。”2.2.4明确性开证行拒付单据必须提出明确的不符点,没有提出不符点的拒付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不符点通知。此外,所提不符点应尽可能准确和完整,判断不符点通知的正确与否,应以是否能使寄单者立即判断能否更正不符点作为判断尺度。Z.2.5时间性开证行必须在合理工作时间内拒付,(UCP500}第14条c款规定:“如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有),或代其行事的的指定银行,决定拒绝接受单据,它必须不得延误地以电讯方式,如不可能,则以其它快捷方式通知此事,但不得迟于收到单据的翌日起第七个银行工作臼。”2.2.6全面性开证行拒付单据必须一次性提出全部凭依拒付的不符点。也就是不能第二次提出不符点,即使再次提出不符点时仍在七个银行工作日或第一次提出的不符点是非实质性的或错误的不符点时,也是如此。以上各点.不仅是开证行对外拒付必须遵循的程序和方式,也是议付行对外交涉的基本条件。3对外交涉的原则和方法对外交涉是跟单信用证业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单据出现不符点以后如何处理的一个重要方法。广义上讲,对外交涉包括信用证业务中议付行与开证行就单据、货款以及有关事项的各种查询查复函电的往来;狭义上讲,对外交涉仅仅包括议付行根据国际惯例,信用证条款对开证行拒付单据的原因进行的有理、有利、有节的交涉。3.i对外交涉的原则对外交涉是涉外业务的一部分,其业务处理的质效将体现银行的业务和管理水平。作为一家信誉卓著,作风良好的国际性银行,在对外交涉中,必须严格遵循以惯例为标准。以单据为准绳,以信用证为基础,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对外交涉原则。3.i.1以惯例为标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是国际商会关于跟单信用证实务的一个文件.它虽然不是法律,但自从于1939年首次引入商业界以来,就一直作为国际商会的国际规则来管理躁单信用证业务,指导着世界范围的跟单信用证业务的进行。在对外交涉中,必须严格遵循国际惯例,而不能以买卖双方的角度或当地的习惯作法来衡量单证相符与否。(UCP500}第13条审核单据的标准明确指出:“本惯例所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是确定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的依据。”所以,正确理解、掌握和运用国际惯例是对外交涉能否成立的关键。3.1.2以单据为准绳科技先导——引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UCP500}}第四条单据与货物/N务/行为中指山:“在信州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所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它行为。”第十四条不符点单据及通知中规定:“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有),或代其行事的指定银行,当收到单据时,必须仅以单据为依据,确定单据是否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单据表面0信_L}J证条款不符,可以拒绝接受。”同样,作为议付行判断开证行拒付是否合理,是否有效的标准,也必须坚持以单据为准绳,牢牢地把握信_f_}j证是银行信坩,只管单据不管货物这一特点。只有这样,才能止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避免银行卷入商业纠纷之中。3.1.3以信川证为基础信_I_}j证是把买卖双方商业信心纳入银行信_|=}j的主要工具,也是跟单信朋证业务的基础,有关箨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信J{J证条款,即使是国际惯例<(UCP500))也在有关条款中明确指出,只要信用证有特殊要求,就应遵循信J埘汪条款的规定。在对外交涉中,不能脱离信刖证而讨论开证行所提不符点是否符合国际惯例、是否合理的问题。.单证~致是进行对外交涉的首要条件。3.1.4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对外交涉原则在对外交涉中,议何行应该注意其交涉的方式和技巧,,在函电交涉中应追求语言的简练和措施的严密,做剑不卑不亢,有理有据,不以人压小,不使_l_}j过激言辞,而是以理服人。对国外开证行的无理挑剔和指责,以及不负责任的拒付,则据理力争,寸步不让。概括而言,就是在对外交涉中,要坚持有理、有利、有’1,的原!J11J,以保证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3.2对外交涉的方法针对不同的不符点往信川证业务中的不同表现形式,对外交涉主要有以F方法:3.2.1止确把握(《UCP500}}条款,针对国外银行提出的不符点,进行据理反驳正如上文所述,国外银行提出的不符点有些是出于理解上的差异或审核标准的不同而提出的,有此则纯属开证行的无理挑剔。在对外交涉中,要区别不同的不符点,分别进行处理。对开证行由于理解上的差异和审核标准不同提山的不符点,应详加解释,以说明原因,消除分歧;对开证行无理挑剔提山的不符点,则必须正确把握<(UCP500/)有关条款,针对国外银行提山的不符点,援引有关条文进行据理反驳,以迫使对方放弃不符点,最终接受单据并付款。案例1、中国厂家签章的分析证遭拒付,我行拒理反驳,最终安全收汇,并追回迟付利息。1995年1月28日,某外贸公司向我行提交一套法国某银行来证项下单据,证中CD5271,金额USD25,925.00。出单历两周,丌lLE行米Ln拒付,提山F列不符点:(1)信川证效期已过;(2)无法判断分析证的出单人。我行在商证了信州证及有关单据留底后,回电开证行,指出(1)信用证效期为1995年1月30日,我行议付日期为1995年1月28日,有效地亦为中国境内:(2)分析证已由中国厂家签章。故上述不符点不能成立,我行要求开证行立即付款,同时保留追索迟付利息的权利。3月9日开证行米L乜,放弃了第一个不符点,但仍坚持:“信用证规定单据必须以英文出具,而分析证签章为中文”。我行再次同电指山:“中国厂家(制造商)英文出具的分析证上加盖中文印章是我国的一惯作法,同州也是符合((UCP500}}第20条规定的。”(该条B款规定:单据签字可以手签,也可用签样印刷,穿孔签字、盖章、符号表示或其它任何机械或电子证实的方法处理)。同时我行提请开证行注意签字(StGN)’,出j}(ISSUE)的区别,强凋开证行在单证相符时,必须履行第一性付款责任。儿经交涉,开证行理屈词穷,最终同意付款,考虑到国外无理拒付,导致受益人蒙受了1个多月的利息损火,我行乘肚追击,又经过多次催理,追同迟付利息USDl48.26。3.2.2正确把握((UCP500))条款,抓住开证行拒付行为中的失误不放,据理力争,为出口企业挽回损失在信J{j证业务中,有时开证行拒付所提出的符点虽然成立,但其拒付行为却并未满足{UCP500))的有关规定。根据((UCP500}),这时的开证行也无权宣称单证不符。因此,议付行在对交涉中,对于开证行提出的不符点要进行分析刹判断,以确定开证行是否已按(<UCP500}}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间提出拒付。一旦发现开证行拒付行为发生火误,就不应单纯在某个不符点是否成立方面与其2q缠不休,而应紧紧176科技先导——引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抓住开证行拒付行为的火误不放,积极运用国际惯例来交涉,以保障出口商的利益。案例2、开证行拒付单据的原因不是以单证相符为依据的交涉。1994年9月,某外贸公司向我行提交印度某银行开立的一笔信用证项下单据,证号为KTB/9037,金额USD57,853,33。经审核,单据相符后丁.9爿8日寄单索汇,9爿16日,开证行以货物质龉与合同不符为由拒付单据,并指出:“由丁货物质量问题,中请人只同意付款USD44,216.00”。我行在及时与受益人联系后,复电该行,指出“(1)受茄人不同意降价;我行单证相符,你行麻立即付款。”(2)信用证业务中,有关银行仅仅处理单据,而与货物、合同无关。你行无权以买卖双方之间关于货物质量争执的原因拒付单据。经过多次交涉,开证行开1994年lO月10日全额付款。案例3、开证行未能在合理工作时间提出拒付的交涉。1993年12月。某外贸公司向我行提交美国某银行开立的一笔信用证项下单据,证号为LCl4478,金额USDIO,500.00。经审核后,寄单索汇。1994年1月17日,我行收到开证行的退单,同时,开证行在退单面函中,列出了多项不符点,其中确有儿项成立。对此,我行并没有针对开证行提出的不符点本身进行交涉。而是复电该行,指出:“(1)对不符点单据的处理,通常惯例是持有单据等候处理或迳退单给交单人,但无论如何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讯方式或其它快捷方式通知寄送单据的银行:(2)你行于93年12)19日己收到单据,但迟至94年1月4日才退单,在此期间,我行井来收到你行的任何拒付通知,根据<{UCP500>>第14条的规定,你行已丧失了应有的权利。”由于切中要害,开证行丁1月26日向电对此表示了歉意。1994年1月19日,根据受茄人指示,我行重新寄单后顺利收汇。案例4、开证行在拒付单据时.未能一次性提出全部不符点和未能以自身名义对外拒付的交涉。1995年5月20日,某外贸公司交来一日本银行来证项一F单据,证号为41—6781939—331,金额为USD69,OOO.09。受益人未能按信用证规定批次出货。考虑到货物国际市场行情不错,我行凭公司保函寄单索汇。5月29日,开证行来电拒付,提出不符点:未提交重量证、尺码证和制造商提供的分析证。同时指出:申请人通知他{fj该批货物货号不符。此时货款已收回,为维护受益人利黼,我行仔细查阅了有关档案后向开证行答复:不能成立;(1)经查我行记录,由商检局山具的重量证、尺码证及制造商提供的分折证在议付单据后己提交你行,你行提出的不符点(2)有关货物的争执应由买卖xX方在证外解决,它不能构成开证行拒付单据的理由。6月21日,开证行再次来电,放弃了第一个符点,但在引用其第一次拒付中提到的:“中请人告知他们该批货物货号不符。”的内容厉,认为这已构成:“未按信_【}{j证规定的批次出运”的拒付。为此,我行再次同电开证行指出:(1)你行5月29日拒付电中称申请人告知你行货号不符与你彳j:第二次提出的不符点并不相同;提出拒付;(2)在信Hj证业务中,如果单证不符,开证行应以自身名义而非申请入名义(3)根据<<UCP500>>第14条规定,你行不应再以新的不符点为由提出拒付。此后,开证行再无音信。本案中,我行充分利用《UCP500>)有关规定,抓住开证行的两次失误,成功为客户避免了可能产生的利息及货款损火。案例5、开证行在拒付单据后,未能代为保管单据或退单的交涉。1995年1月13日,某外贸公司交米我行一套阿尔巴尼亚某银行来证项下单据。该信用证规定货物由中国港口直运阿尔巴尼可F_,但由J丁没有赢达船,外贸公司将货物运抵希腊,再由中间商办理后程运输。寄单后,开证行就此提出拒付。3月17日,开证行来电称:“(1)货物与合同不符;(2)单据存在不符点。”但只字未提单据状况。为此,我行反驳说:(1)信川证业务中备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非货物;(2){UCP500)>第14条规定,如果开证行拒付,它必须保留单据等候处理或退单给交单银行。但据我行了解,申请人己凭正本提单提货,根据国际惯例。你行必须立即付款.否则退回我行全套单据。177科技先导——引颁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但开证行一直避而不答,我行又多次致电该行总经理阐明这一情况及我行的立场,同时告知我行保留追索迟付利息及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经过十几次催理,6月19日开证行始来电答复,称申请人已与受益人达成协议,降价USD7,000.00。考虑到货物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受益人同意就此了结此案,7.q11日收汇。3.2.3单证不符时应及时掌握货物情况,防止国外既拒付货款,又提领货物单证不符情况发生后,议付行要及时通知国内出口企业,让受益人和国外客户联系,请对方接受带不符点的单据。如申请人不接受单据,在征求受益人同意的基础上,可以采取降价,延期付款等让步措施,或交涉未果时,根据受益人的指示,请开证行将单据交付另外指定客户或退回单据。同时,应指导客户通过不同渠道,掌握货物动向。根据gUCP500》规定,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若利用开证行掌握的提单提领了货物,则开证行丧失了对外拒付的权利。但实务中,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即开证行仍然保留单据或退单给交单人,而进口商采用变通方法提领货物,对外则宣称单证不符。常见的手法有凭银行担保提货方式,即当货到目的地而单据尚未提交到开证行时,进口商为避免货物滞港产生费用,凭副本提单到银行办理担保提货手续.由银行向船方出具担保提货书凭以提货。对此,议付行可要求开证行退单来胁迫进口商付款,否则,还可建议受益人以退回的单据向船公司追索。通过这种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强对外交涉的力度。为及时解决纠纷创造有利的条件。案例6、国外提领货物后,又退回单据,我行据理交涉,最后安全收回货教。某外贸公司在某银行议付一香港来证项下单据,金额USDl3,083.68。该信用证属于背对背信用证。由于中间商与最终客户之间的矛盾,信用证项下单据被拒付并退单。1994年2月,我外贸公司将退回的单据交由我行处理。由于不知最终客户的下落,我行就首先指导客户了解货物动向。’2H26曰,我外贸公司了解到货物己被最终客户凭借银行担保提领,根据提单通知人为“BANQUE,INDOSUEZDHAKABANGLADESH”,我行于1994年2月27日致电该行,指出“据我客户了解,你行客户已凭担保提领货物,请向我行确认,是否愿意接受我行托收项下单据。”儿日后,该行回电我行,同意我行以托收方式寄单。寄单后不久,顺利地收回了货款。总之,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普遍使用,如何正确、及时、合理地处理信用证业务项下的不符点拒付,己成为保障出口货款顺利收回,维护出口公司利益的重要因素。对此,我们在实务中要积极运用国际惯例,大力加强对外交涉的力度,实践证明,这对保障受益人,树立银行良好形象具有极其蘑要的意义和作用。作者简介赵金海,1989年,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一直从事金融工作,现为中国银行西藏分行结算业务处副处长。多年来,在省级、国家级刊物、杂志上已发表各类文15o余篇,1994年,论文《运用国际惯例,搞好国际贸易结算业务*曾获得山西省社科联“百部(篇)工程”优秀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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