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及相关职责的报告
罗源县消防大队:
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监察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提升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工作的职责。现将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消防安全管理人:酒店管理人员(人名) 相关职责:
1、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管理工作;
2、每个月召集单位员工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分析消防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
3、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4、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单位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积极向客人宣传消防知识、技能;
6、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7、协助消防机构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及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8、对开展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进行奖惩。
此处标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011年3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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