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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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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总结报告是对过去⼯作的回顾和评价,因⽽要尊重客观事实,以事实为依据。以下是⽆忧考整理的河长制⼯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欢迎阅读!1.河长制⼯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河长制⼯作开展基本情况

  (⼀)强化领导。成⽴了河长制⼯作领导⼩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其余班⼦成员为成员的河长制⼯作领导⼩组,明确党委书记及镇长任总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配备具体⼯作⼈员,明确了⼀把⼿负总责、亲⾃抓的⼯作格局,河长制⼯作办公室负责⽇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层层压实了责任,建⽴了强有⼒的组织结构体系。

  (⼆)强化宣传。年内召开河长制⼯作会议12次。制作了河道沟渠、坑塘湖库公⽰牌23个,防汛重点点位公⽰牌6个,⼴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播、⼀封信、微信群等渠道⼴泛宣传河长制⼯作,年内12个园区共⼴播宣传3000余次,在禁渔期发放《禁渔通知》1200份,年内共制作了宣传标语326幅。在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和设⽴公⽰牌52个。

  (三)建⽴了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总河长由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镇级河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各村⽀部书记担任并配备巡查责任⼈,同时明确“河段长”⼯作职责,认真开展巡河⼯作,建⽴巡查⽇志和巡查制度,全⾯地掌握所管辖河道周边的动态,加强⽇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制定、印发了河长制⼯作⽅案及⼯作制度。贯彻落实《州河湾镇镇河长制管理⼯作实施⽅案》,镇河长制⼯作督办制度、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河道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河长制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河道、河长考核与奖惩制度、河道河长例会报告制度、河道巡查督查制度等制度均全⾯建⽴。编制了⼀河⼀策管理保护⽅案,⼀河⼀档资料已基本完善。

  (五)加⼤对镇、村两级河长的业务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作,镇政府以及镇河长制办公室对涉河村的河长、巡查员进⾏了系统的⼯作业务培训,并且坚持召开⼯作例会,通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河长制⼯作,增强镇村两级⼲部对河长制⼯作的熟悉程度,进⼀步扩宽⼯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作。

  (六)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作,编制了辖区河流“⼀河⼀策”档案,完善⼯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七)积极开展了河道⼊河排污⼝污染源普查。详细摸清辖区各条河流污染源发⽣地址、污染类型,理清并形成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步分解明确河段长的责任,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形成了河库管理“四张清单”。  (⼋)强⼒整治河库突出问题。1、集中开展了环湖环境整治⼯作。下⼤⼒⽓清理“四乱”,维护好库区⽣态环境。强化⽇常巡河检查,汛期坚持了24⼩时轮流值班,及时通报信息,确保了汛期安全。2、强化护岸⼯作。各村河长以及岸线防护员沿河岸捡拾垃圾、杂物,开展了“清河、护岸、净⽔、保洁”四项⾏动。营造了⽔清、岸绿的⽔⽣态环境。  ⼆、下⼀步⼯作思考

  ⼀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提升河长制⼯作氛围。加强对治⽔护河⼯作的宣传,着⼒提⾼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引导群众关⼼、⽀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实现河长制⼯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常巡查,定期召开⼯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2.河长制⼯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推⾏“河长制”,是保护⽔环境、改善⽔⽣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态⽂明先⾏⽰范区建设的重要抓⼿;也是深⼊贯彻落实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重要指⽰的具体⾏动。我县“河长制”⼯作⾃去年11⽉开启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前期⼯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河湖情况

  我县列⼊县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4条,分别是珠溪河、万年河、⼤源河、乐安河;重点中⼩河流共21条;列⼊县级“库长制”管理的中型⽔库3座,分别是⼤港桥⽔库、群英⽔库、张家⼭⽔库;⼩⼀型⽔库33座,⼩⼆型⽔库186座,⼭塘⽔库852座。以上河流、⽔库构成我县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作的河湖管理体系。  ⼆、⼯作进展

  (⼀)主要⼯作

  2015年11⽉2⽇《江西省实施“河长制”⼯作⽅案》印发后,我县及时部署,全⾯动员,各项⼯作有序推进。

  1、出台⽅案。2016年1⽉30⽇,县委、县政府印发《万年县实施“河长制”、“库长制”⼯作⽅案(万办发〔2016〕2号)。《万年县2016年“河长制”、“库长制”⼯作要点》和县级“河长制”、“库长制”相关⼯作制度(讨论稿)也印发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成⽴机构。根据市⾥的统⼀部署,我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总库长”,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副总库长”。县委、县⼈⼤、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担任县河长、库长,河流所经地和⽔库属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库长。村委会领导担任村河长、库长。明确了28个县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并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1名科级领导⼲部为具体责任⼈和1名股级⼲部为联络⼈。成⽴了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务局局长张晓⽂担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为组成⼈员。

  3、公⽰名单。2016年1⽉30⽇,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万年县“河长”、“库长”名单,并于3⽉底在政府上进⾏了公⽰。  4、启动试点。确定了陈营镇为今年“河长制”⼯作试点乡镇,确定珠溪河(上坊乡公路桥⾄永乐铁路桥段)为今年“河长制”⼯作试点河流。我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已按要求编制⽔质不达标河流实施达标综合整治⼯作⽅案,并上报上饶市河长制办公室。省河长办对⽔质不达标河湖治理的要求是,今年3⽉底前要在站公布试点河流覆盖到村的“河长”名单,制作并设⽴河段长责任公⽰牌,建⽴并实施巡查制度,全⾯开展辖区内河湖专项治理,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县、乡、村三级“河长”都要戴“红袖章”履责,开展巡河、管河、治河⼯作。  (⼆)主要做法

  1、迅速⾏动。省级、市级“河长制”⽅案出台后,我县积极响应,迅速出台了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作⽅案,并在政府上公告了县级“河长”、“库长”名单。

  2、拓展内容。省级“河长制”⽅案未将⽔库纳⼊“河长制”实施范围,市级“河长制”⽅案未将⼩(⼀)、(⼆)型、⼭塘⽔库纳⼊“河长制”实施范围。我县在制定⽅案时,考虑到⽔库⽔资源是我县、乡、村主要饮⽤⽔源地,为保护好⽔库⽔质,我县将所有⽔库均纳⼊“河长制”⼯作内容,实⾏县域⽔域管理全覆盖,并形成“库长制”,明确每座⽔库单独设⽴“库长”。3座中型⽔库由县级负责,各设⼀名县库长、库长,分别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库⼯程管理局局长担任;33座⼩⼀型⽔库设“县库长”、“乡库长”,由县、乡(镇)分级负责;186座⼩⼆型⽔库设“乡库长”,由各乡镇负责;同时,我县852座⼭塘⽔库也纳⼊了“库长制”管理体系,设“村库长”,由各村委会负责。

  3、有效对接。⼀是时间节点同步。市⾥要求到2015年底建⽴县级以上“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16年底,4条主要河流及重点中⼩河流和全县⼤⼩⽔库全⾯实施“河长制”。⽬前,县“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已建⽴,要求今年乡、村两级组织体系建⽴,并启动⼯作。⼆是量化指标⼀致。全省河湖⽔域⾯积保有率为7.7%,我县为6.5%;其余4个指标,分别是河、库⾃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功能区⽔质达标率92%,地表⽔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源地⽔质达标率100%,与我县⽔资源管理⼯作⽬标相⼀致。

  4、夯实基础。⼀是开展⽔⽣态⽂明建设。2015年,我县在⼤源镇开展⽔⽣态⽂明乡镇试点,在龙港、越溪等相关村开展了⽔⽣态⽂明村试点,为“河长制”积累了⼯作经验;⼆是推进河湖划界确权调查⼯作。完成了我县7条流域⾯积50平⽅公⾥以上河流、8处国有⽔利⼯程的划界确权调查摸底⼯作,编制上报了划界确权实施⽅案。  三、存在问题

  ⼀是客观上:当前影响我县⽔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①⼯业点源污染;②农业⾯源污染;③畜禽养殖污染;④⽣活污⽔污染。治理难度的主要是农业⾯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是主观上:由于“河长制”⼯作⽬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有些地⽅对这项⼯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作⽅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作⼈员还未落实。  四、下步⼯作建议

  围绕省市⼯作要点,紧盯考核⽬标,⽴⾜⼯作实际,下⼀步我县河长制⼯作要牢牢抓住以下⼏个⽅⾯: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利⽤舆论媒体,加⼤“河库长”制⼯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作机制。

  2、明确职责,迅速⾏动。河长制实质上就是⾏政⾸长负责制,河长是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中有术。今天会议结束后,各位县乡河长要迅速分乡镇、分河段召开河长会议,落实乡镇组织体系及实施⽅案,并明确河流⽔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责任公⽰牌,深⼊开展河湖保护⼯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作职责,拿出⼯作⽅案,做到履职到位。珠溪河陈营段为县级试点河段,县河长及陈营镇政府要迅速⾏动,调查摸底,拿出⽅案,落实责任。其它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在本⾏政区域确定试点河湖,以点带⾯,以⾯保点,全⾯推进。

  3、继续加⼤河流湖库⼯程治理⼒度。在⼗⼆五中⼩河流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新进规划的⽔库、⼭塘加⼤除险加固⼒度,确保⼯程安全。

  4、加强能⼒建设。7⽉底前,各乡、村建⽴起“河长制”,实现全覆盖。在进⼀步充实县河长办⼯作⼒量的同时,乡级河长办专职⼈员、办公场所和⼯作经费要做到三到位;加快开发全县“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丰富管理⼿段,优化⼯作流程;开展河湖⽔质⽔量⽔环境监测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乡断⾯⽔质监测,建⽴⽔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加快推进全县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程、⽔域岸线管理、⽔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探索建⽴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5、突出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县把⽔环境整治作为“⼗⼤整治”的⼀项重点内容,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结合河长制⼯作,建议继续深⼊开展污染源排查,建⽴河湖范围内⼯业点源污染、农业⾯源污染、养殖点污染、⽣活⽤⽔污染台帐,绘制⽔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做到有的放⽮,实⾏挂图作战、定点清除,坚持标本兼治、深⼊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市委政府统⼀安排,继续推进相关整治活动: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乡镇为责任主体,开展⽔污染综合整治⾏动,分别是加强⼯矿企业及⼯业聚集区⽔污染防治,强化城镇⽣活污⽔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和加⼤农村⽣活垃圾及⽣活污⽔整治。由⽔利部门牵头,开展侵占河湖⽔域及岸线专项整治、开展⾮法采砂专项整治、开展⾮法设置⼊河湖排污⼝专项整治。由农业、⽔产部门牵头,开展⽔库养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三个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河湖⽣态保护⽬标,拿出相关整治⽅案,经县河长制领导⼩组研究后认真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履⾏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担责,认真负责抓好本辖区整治⼯作。  五、已递交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事项  ①落实好“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事项。

  市⾥已明确规定“河长制”是常设机构,确定了三⼈固定在“河长办”⼯作。同时,市财政安排20万元⼯作经费。为此,根据市⾥的做法,建议由县编办牵头,落实县河长办机构,明确1名县河长办副科级的专职副主任。考虑到向有关部门抽调⼈员集中到县河长办办公或直接向县河长办增编增⼈的困难,建议通过解决县⽔务局机关⽬前有编缺员问题,从中挑选3-5名⼯作⼈员到“河长制”办公室⼯作,并每年解决⼯作经费20万元和相应专项经费(重点保障⽔质⽔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流⽔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同时,请县政府办核发《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作简报》政务刊号,便于“河长制”、“库长制”⽇常⼯作信息动态畅通。建议开通全县“河长制”、“库长制”热线电话,专门受理全县河、库违法⾏为投诉及河库管理举报。

  ②落实好乡镇层⾯⼯作推进。

  今年是“河长制”全⾯实施的第⼀年,由于“河长制”⼯作⽬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乡镇、村对这项⼯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作⽅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作⼈员还未落实。为此,需明确河流⽔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并由县乡财政落实⼯作经费(根据靖安县做法,河流2⾄3公⾥设⼀名保洁员,报酬在600-900元)。同时,全⾯落实乡、村“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县“河长制”“库长制”⼯作⽅案深⼊开展河湖保护⼯作。3.河长制⼯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为落实绿⾊发展理念、推进⽣态⽂明建设,落实国务院《⽔污染防治⾏动计划》和省委“263”专项⾏动精神,全⾯推进河长制⼯作,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全镇河道,建⽴长效管护机制,维护河道健康。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全⾯推⾏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从2020年2⽉起,我镇紧紧围绕“1188”总⽬标,纵深⾼压开展“263”专项⾏动,切实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以更⼤的决⼼、更⾼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治理好⽔环境、维护好⽔⽣态,落实好河长制。现将我镇河长制⼯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组建⼯作机构,落实⼯作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编制印发了《西团镇全⾯推⾏河长制实施⽅案》,成⽴了西团镇河长制⼯作领导⼩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副组长,镇三套班⼦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为成员。领导⼩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利站,抽调相关⼈员集中驻点办公,承担全镇河长制⽇常事务⼯作。

  2、明确主体责任。全镇10条区级河道、15条镇级河道、43条村级河道全⾯建成三级河长体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区级河道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段长,镇级河道由镇三套班⼦领导任河长,村级河道由村两委会组成⼈员担任河长,西团派出所长任河道警长。

  3、加强巡查督办。明确了河长巡查制度,镇级河长每旬查、村级河长每周查,印制了《河长⼯作⽇志》并下发到各级河长⼿中,督促各级河长按时巡查河道,做好巡查记录,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对巡查中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的问题,通过“河长制⼯作联系单”,实⾏交办、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  ⼆、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查考核。

  1、河道公⽰全⾯覆盖。全镇68条区、镇、村级河道在显著位置安装河长制公⽰牌,公⽰牌上标明河道长度,起⽌位置,河长、河段长、警长姓名,河长职责,管理⽬标,举报电话。

  2、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完善了河长制各项配套制度及⼯作细则,印发了《西团镇河长制考核管理办法》,为进⼀步搞好河长制⼯作提供切实可⾏的措施和保证,促进了河长制⼯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3、考核奖惩动真碰硬。镇河长办坚持开展每旬⼀巡查、每⽉⼀考核、每季⼀汇总,对每季度考核考核前五名的村进⾏奖励,并将全年考核结果与年终村组⼲部⼯资报酬挂钩。  三、强势推进⼯作,确保⽔质达标。

  1、推进农村河道⽣态治理,落实长效管护。2019年度我镇农村河道⽣态治理⼯程共疏浚⼤沟1条,中沟3条,长11.92公⾥,总⼟⽅14.36万⽅,另提档升级河道4条。截⽌⽬前⼟⽅⼯程均已完⼯,植树、种草正在稳步推进。结合“森林村庄”建设要求,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为⽬标,采取分区治理、⼯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式,因地制宜打造众⼼北排碱河等农村河道⽣态治理特⾊亮点⼯程。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按照“河畅、⽔清、岸绿、景美”的要求,继续加⼤组织⼒度,制定详细合理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落实各⽅责任,做到奖罚分明。

  2、推进污⽔管建设,确保“⼗必接”到位。西团镇2020-2018年度新建、疏通主管4.5公⾥(三号路与⼭海⼤道交叉处,向南⾄西团泵站,由西团泵站沿新建路向东,经过⽂化站、西团⼤桥等沿线);新建、疏通⽀管约3.5公⾥(万家富⼩区,砖⽡⼚,垃圾压缩站等沿线);共计约8公⾥。2018年新建三号路与⼭海⼤道交叉处,向西⾄⾼速服务区污⽔管,共计3.35公⾥。镇区内描花村、西灵村、九⼀村建有村庄微动⼒设施,运⾏正常。2019年计划在⼯业园区新增4Km污⽔管,改造原⼤龙集镇范围内0.8公⾥污⽔管,新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污⽔管1.2公⾥,截⽌⽬前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污⽔管已建成。

  3、控减畜禽养殖污染,确保⽆污染⼊河。全镇现有畜禽养殖户101户,其中:⽣猪养殖户61户,⾁禽养殖户20户,蛋禽养殖户20户。现有的⽣猪养殖户均按照“四到位”的要求长期督查、管理,确保⽆畜禽粪便污染河道。同时通过粪污还⽥、出售有机肥等形式,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率。蛋禽养殖户全部与苏港和顺公司签订了粪便回收协议,由该公司定期上门回收。本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进⾏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截⽌⽬前⽣产马路河、⽼⽃龙港的5户养殖户已经完成评估⼯作,6⽉底前拆除到位。

  4、严格对照责任清单,切实整治河道问题。严格落实⼤丰区区级河道问题整改、⾻⼲河道“三乱”专项整治、断⾯⽔质提升专项⾏动、清理整治违法设置鱼罾鱼簖箱专项⾏动等通知精神,对照各项⾏动责任清单,区、镇、村三级河道同步推进,⾼标准完成河道整治任务。要求各村强化责任意识、任务意识、时间意识、长效意识,紧扣时间节点,实⾏属地管理,任务包⼲,落实管控措施。⽔利站、河长办等部门分⼯督查到村,⼀包到底,强势推进各项河道专项整治任务。截⽌⽬前我镇区级河道问题清单均已整改完毕,鱼罾鱼簖全部拆除,断⾯⽔质提升⼯作稳步推进。4.河长制⼯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区全⾯推⾏河长制⼯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进⾏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河流基本情况

  我区地域⼴阔,所辖8个苏⽊镇、街道共分布有⼤⼩河流(⼭沟)16条,分别为黄河、昆都仑河、⼆道沙河、四道沙河、梅⼒更沟、乌兰不浪沟、⼤坝沟、哈德门沟、门道沟、东柏树沟、西柏树沟、胡鲁斯太沟、阿贵沟、花沟、⽩⽯头沟、虎奔汉沟,其中黄河、昆都仑河、⼆道沙河、四道沙河、哈德门沟为流域⾯积50平⽅公⾥以上的河流。全区除黄河外,其余15条河流(⼭沟)均发源于⼤青⼭(乌拉⼭),为季节性河流,每逢汛期,洪⽔峰量集中、历时短、含沙量⼤,同时因各条河流发源地均属⼭区,植被相对稀疏,⽔⼟流失严重,故河道⾃然条件较差。  ⼆、⼯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全⾯推⾏河长制⼯作部署后,我区⾼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2017年9⽉底制定印发《九原区全⾯推⾏河长制⼯作⽅案》,并举全系统之⼒推⾏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建⽴河长制的各项⽬标。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作体系。按照⾃治区、包头市⼯作⽅案要求,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务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持区河长制办公室⽇常⼯作;环保分局1名副局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股级⼲部作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员;⽔务局内设机构新增河湖股,承担河长制具体⼯作。根据河流(⼭沟)分布位置,及其对经济社会、⽣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程度,我区确定黄河、昆都仑河、⼆道沙河、四道沙河、梅⼒更沟、哈德门沟6条河流(⼭沟)为区级河流(其中黄河、昆都仑河、⼆道沙河、四道沙河亦为市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区级河长5名;全区16条河流(⼭沟)共分26条(段)为苏⽊镇(街道)级河流,由苏⽊镇(街道)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苏⽊镇(街道)级河长38名,切实做到了“每⼀条河都有⼀个河长”。

  (⼆)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在参照包头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增加了环境卫⽣管理局的职能,同时,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等19个单位为区河长制成员单位。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区河长制⼯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履⾏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作;苏⽊镇(街道)级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履⾏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作的落实,真正建⽴起了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标到

位的河长制⼯作责任体系。

  (三)夯实基础⼯作,促进规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区河长制督察制度、会议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8项制度,并于2017年10⽉份陆续出台,使得全区河长制⼯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宣传⼒度持续增⼤,按照《河长公⽰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要求,我区共设市级公⽰牌4块、区级公⽰牌2块、苏⽊镇(街道)级公⽰牌11块,并将区级河长、苏⽊镇(街道)级河长名单于2017年12⽉1⽇在区政府门户站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发放河长制宣传材料500册,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河长制⼯作的认知度、参与度。考核评估有效开展,2017年11⽉21⽇⾄24⽇,区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组对全区8个苏⽊镇、街道的河长制⼯作进⾏了督导、验收,全区各苏⽊镇、街道河长制⼯作均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作任务。此外,我区按要求完成了全区16条河流(⼭沟)河湖名录的编制,并于2017年12⽉15⽇与内蒙古清泉⽔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河⼀策”⽅案编制合同,现12条河流的“⼀河⼀策”⽅案已开始编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河长制⼯作开展以来,我区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式⾛马上任,截⾄⽬前,区、镇两级河长共计巡河39次,做到了第⼀时间发现问题、第⼀时间交办问题、第⼀时间处置问题。为加强⼭沟防洪能⼒,我区在防汛期间对昆都仑河、梅⼒更沟、哈德门沟、乌兰不浪沟进⾏了河道清淤疏浚;为有效保护河道,我区组织国⼟、执法、公安等部门对全区34家采砂、采矿场进⾏了集中清理取缔;为全⾯保护⽔资源,我区加⼤对⽔事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度,对3起情节较重的案件提请⼈民法院进⾏了⾏政裁定。2017年度⽔污染综合治理⼯作考核资料显⽰,我区地下⽔、地表⽔全部达标,哈德门⼊黄⼝、昆都仑河⼊黄⼝排放全部达标。此外,我区境内⼆道沙河、四道沙河已列⼊包头市⽔⽣态提升综合利⽤项⽬实施范围,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黄河九原段⼆期防洪⼯程主体已基本完⼯,黄河防凌防汛能⼒得到了进⼀步巩固。

  三、今后⼯作思路

  ⼀是针对河长制⼯作知晓率不够⾼的问题,将通过主流媒体继续加⼤宣传⼒度,提⾼⼴⼤⼲部职⼯和⼈民群众对河长制⼯作的⽀持⼒度。⼆是针对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强的问题,将深⼊开展调查研究,进⼀步细化责任分⼯,形成强⼤的⼯作合⼒。三是针对专业技术⼒量⽐较薄弱的问题,将进⼀步加强⼯作队伍建设,并抓紧开展“⼀河⼀策”的编制⼯作,为加强河流(⼭沟)管理和保护提供切实可⾏的分类指导意见。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巡河⼯作,全⾯掌握河流(⼭沟)的基本状况及治理⽅向,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河流(⼭沟)的管理与保护,确保河长制⼯作取得实效。

  总之,我区将⾼度重视此次评估核查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漏补缺,加⼤整改完善⼒度,努⼒把全⾯推⾏河长制⼯作做得更全⾯、更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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