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营业执照类型 释义 申请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经营范围。 适用法规 注册类型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 同上企业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分店等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 2 3 4 5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法、公司登记管同上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营业执照 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理条例、私营企业暂任由公司承担 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行条例等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个人独资企业营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业执照 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办法、私营企业暂行实体。 产经营条件; 条例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个人独资企业分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同上分支机构 同上分支机构 支机构营业执照 办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伙企业,前者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法和合伙企合伙企业营业执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不执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业登记管理办法、私照 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出资; 营企业暂行条例 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场所; 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私营独资企业 同上分支机构 私营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分支机6 构营业执照 同上分支机构 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经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 同上分支机构 合伙企业法和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同上分支机构 7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境外企业营业执照 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允许的其他人员,经营工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暂行条例 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个体工商户 8
境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