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措施
一、本工程工期较紧,夜间施工不可防止,为保证夜间正常施工,采取以下措施:
1、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能满足夜间施工需要,,并准备备用电源。
2、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平安标牌,戒备灯等标志,标志牌具备夜间可视的条件,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平安。
3、在人员安排上,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睡眠,不得连续作业。
4、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与调度。在施工现场设置夜间现场值班室。
5、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不能停顿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报批工作。及时上报审批,经批准前方可进展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平安技术交底情况等。
二、夜间施工的平安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平安措施,进展针对性的平安技术交底,作业票落实到人。
2、充分考虑施工平安问题,不安排穿插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展。
3、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并安排专人监护。
4、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平安。
5、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
6、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标志。
7、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平安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平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8、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工程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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