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分类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严重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致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严重事故隐患。
严重故事隐患是指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缺陷或使用时未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恶劣社会影响或较大财产损失的情形。主要包括下列情况:
1、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规定的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结论为不允许使用而继续使用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或者责令改正而未予以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特种设备无严重安全缺陷,虽有不合格项或不符合规定条款,但危害后果较小,又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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