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一、成品保护
(一)制作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
1、成品必须堆放在车间中的指定位置;
2、成品在放置时,在构件下安置一定数量的垫木,禁止构件直接与地面接触,并采取一定的防止滑运和滚运措施,如放置止滑块等;构件与构件需要重叠放置的时候,在构件间放置垫木或橡胶垫以防止构件间碰撞;
3、构件放置好后,在其四周放置警示标志,防止工厂其它吊装作业时碰伤本工程构件;
4、针对本工程的构件有不少管子散件的特点,设计专用的箱子放置工具;
5、在成品的吊装作业中,捆绑点均需加软垫,以避免损伤成品表面和破坏油漆;
6、工厂涂装过程中应作好摩擦的保护工作。
(二)运输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
1、构件与构件之间必须放置一定的垫木、橡胶垫等缓冲物,防止运输过程中构件因碰撞面损坏;
2、散件按同类型集中堆放,并用钢框架、垫木和钢丝绳进行绑扎固定,杆件与绑扎钢
丝绳之间放置橡胶垫之类的缓冲物;
3、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为避免涂层损坏,在构件绑扎或固定处用软性材料衬垫保护;
4、构件运输过程中,作好构件摩擦面防雨淋措施。
(三)现场拼装及安装成品保护措施
1、构件进场应堆放整齐,防止变形和损坏,堆放时应放在稳定的枕木上,并根据构件的编号和安装顺序来分类;
2、构件堆放场地应做好排水,防止积水对构件的腐蚀;
3、在拼装、安装作业时,应避免碰撞、重击;
4、少在构件上焊接过多的辅助设施,以免对母材造成影响;
5、吊装时,在地面铺设刚性平台,搭设刚性胎架进行拼装,拼装支撑点的设置,要进行计算,以免造成构件的永久变形;
6、冬季构件安装时,应用钢丝刷刷去摩擦面的浮锈和薄冰,保证干燥,无其他影响摩擦面的因素存在;
7、现场焊接、破损的母材外露表面,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补涂装,除锈等级达到St3级,材料采用设计要求的原材料。
(四)后期成品保护措施
1、焊接部位衣时补涂防腐涂料;
2、其它工序介入施工时,未经许可,禁止在钢结构构件上焊接、悬挂任何构件;
3、交工验收前,在已完成的支座周围设置围栏,以免支座受到碰撞和损伤。
二、工程保修工作
(1)工程质量维保内容及期限
钢结构工程保修期严格按国家规范与标准以及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他单项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2)工程保修责任及承诺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3)定期回访制度
在保修年限内,公司将每两周进行一次电话回访,每月由用户服务部组织回访小组进行实地回访一次,雨期后或采暖期后每两周实地回访一次;保修年限外,每两月进行实地回访一次。用户服务部每年年初制定出回访计划。小组成员由公司主管经理和用户服务部成员组成。《回访记录表》必须经业主签字认可。《回访记录表》将按照公司标准作为工程部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4)保修记录
维修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要认真填写《维修记录表》,并请业主签字确认。
工程交付使用后,我司与业主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明确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内容和质量保修的期限,确定双方的职责、义务。
我司将针对本工程填写《工程维修卡》,建立专项保修服务档案,具体实施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和保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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