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分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2012年7月
1. 档案目录 2. 管理制度报审表 3. 项目管理制度清单 4. 司安全管理制度
5. 公司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分包单位管理等制度 6. 项目管理制度
施工管理制度清单
一、 管理制度清单 1.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 公司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3.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4. 公司安全及质量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5. 公司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实施办法 6. 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工器具管理办法
7. 市电力公司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黄马甲”标识管理规范
二、 项目部管理制度清单
1. 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2.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3. 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 4. 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制度 5. 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6. 项目教育培训制度 7.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8. 项目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 9.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10.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2.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3. 安全例会制度
14. 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15.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16. 安全监护制度 17.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8.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9.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20.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1.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22.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3.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4.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5.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26. 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27. 安全奖惩制度
28.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29.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30. 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31. 尘毒噪及射线安全管理制度 32. 女工特殊保护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格制度管理,用“铁的纪律、铁的面孔、铁的处理”惩治管理性、装置性、作业性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确保各项目标实现,公司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并结合公司安全、质量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从颁布之日实行。
一、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程质量风险抵押承包并与项目安全质量目标挂钩考核奖惩制度。
㈠ 缴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的数额、时间规定
1、各项目经理在接分公司“项目经理聘任书”一周内到公司工程科签订《生产安全、消防、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一周内按以下数额向工程科缴纳安全生产、质量风险抵押金。
① 35kv变电站及线路新建工程:1万元; ② 110kv变电站及线路新建工程:1.5万元; ③ 220kv变电站及线路新建工程:2万元; ④ 500万元以下的新建工程1.5万元; ⑤ 500-1000万元以下的新建工程2万元; ⑥ 1000万元以上新建工程2.5万元;
⑦ 各改、扩建项目工程按一万元数额缴纳风险抵押金。
2、各分包施工队在接受分公司分包施工任务通知后一周内到分公司工程科签订《生产安全、消防、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一周内按以下数额向分公司工程科缴纳安全生产、质量风险抵押金。
① 、35kv变电站新工程:1万元; ② 、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1.5万元; ③ 、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2万元;
④ 、500-1000万元以下的新建工程:2.5万元; ⑤ 、1000万元以下的新建工程:3万元; ⑥ 、1000万元以上新建工程:3万元;
⑦ 、各改、扩建工程按1万元数额缴纳风险抵押金。
3、各项目工程的分包单位,在与公司,(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协议)后一周内按以下数额向公司工程科缴纳安全生产、质量风险抵押金:
① 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内的分包工程:1万元 ② 合同金额在30-50万元以内的分包工程:1.5万元 ③ 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分包工程:2万元
④ 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分包工程:2.5万元
㈡ 考核奖惩办法
每个工程竣工验收后,公司工程科代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按责任书承诺的目标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对项目经理、各分包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领导审核后奖励或处罚,处罚在责任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后退还余额,其考核奖励办法如下;
1.工程项目部实现了责任书所承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目标,并经公司日常检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作业人员违章行为累计未超过20项/次的退还全部保证金并奖励项目经理5000元。
2.工程项目部实现了责任书所承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目标,但经分公司日常检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作业人员违章行为累计超过20项/次的退还全部保证金,公司奖励项目经理2500元。
3.项目部工程发生一次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内的质量事故,公司将没收其项目经理,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25%,项目经理、责任分包单位应各承担50%的经济损失,发生一次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将没收其项目经理,责任分包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项目经理、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应各承担20%的经济损失。
4.项目工程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次,公司将全部没收项目经理和责任分包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并由责任单位承担该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接受公司相应的处罚。
5.项目工程发生人身重伤事故1人/次,公司将没收项目经理和责任分包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50%,并由责任单位承担该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接受公司相应的处罚。
6.项目工程发生超过指标(以公司下达的目标指标为准)的人身轻伤事故1人/次,分公司将没收项目经理和责任分包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25%,并由责任单位承担该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接受公司相应的处罚。
7.项目工程发生火灾、设备事故其经济损失未超过2000元项/次的,分公司将没收项目经理和责任分包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10%,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项/次,公司将没收其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20%,并由责任单位赔偿该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凡发生受机关处罚的各类案件,一律没收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20%/次。
8.隐瞒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1人/次,公司将没收项目经理和责任分包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100%,并罚款1万元处理。隐瞒轻伤事故、火灾、设备损坏、治安案件1项/次,分公司将没收项目经理和责任分包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25%,并罚款5000元。
9.分包施工队(含责任分包专业施工队)发生重大未遂事故1项/次,分公司将没收责任分包单位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10%,并罚款1000元。 10.经公司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作业人员违章行为累计超过20次/项,各分包施工队累计超过10次/项,公司将没收责项目经理和超指标的责任单位、分包施工队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20%。
二、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
1.项目部在开工一周内未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2.项目部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3.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专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
4.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兼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月。
5.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接公司项目经理聘任书,分包施工任务通知书和签订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一周内未与公司工程科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工协议的罚款500元/周(罚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
6.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签定安全责任书(协议)后一周内未按规定数量向分公司交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的罚款500元,以后每延期一周增加罚款10%(罚项目经、分包施工队和专业分包单位)。
7.项目部在进场施工一周内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电工的合格上岗证复印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
8.项目管理人员进场施工一周内,项目经理未与每个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案的罚款100元/人。
9.项目分包施工队在所属班组入场施工一周内未与班长签订安全责任
书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分包队伍)。
10.项目部在开工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土石方工程、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施工,给排水,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领导审批,报工程科备案的,罚款500元/次(罚项目部)。 11.项目经理在入场后未组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由班长,施工队长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编制应急事故预案的罚款300元/项(罚项目部)。
12.从业人员入场一周内未填写入业人员登记表,每个作业人员未签订用工协议,未保留身份证复印件和体检表的,每缺一项/人罚款100元(罚项目部分包队伍)。
13.项目部未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规考试合格上岗。未培训、考试合格1人罚款100元,登记内容不全,签字不真实罚款100元(罚项目部)。
14.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安全员未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班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作业班长未向每个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罚款100元/人,签字不实的罚款50元/人(罚项目部,分包队伍)。
15.项目部(分包施工队)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分包施工队)。
16.项目部未规定进行周(最多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管理专题会议,并作好记录签到,每次罚款200元,签字不实罚款50元/人(罚项目部)。
17.项目部未坚持每月分批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学习教育并提交详细记录和签到的,罚款200元/人,签字不实罚50元/人(罚项目部)。
18.分包施工队未每周组织一次所属作业人员安全学习,并作好记录备案的罚200元/次(罚分包施工队)。
19.项目部(分包施工队)未安规定给员工配备合格的安全工机具,并提供生产厂、供应商资质证书和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的罚款200元/次。 20.三米以上的建筑构筑物四周未按规定塔设脚手架,并用密闭式安全网密封的,罚款500元次/项
21.项目部未配齐安全防护网和高处塔设操作平台所需竹跳的罚款100元/块。
22.项目部(分包施工队)未按规定搭设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导致作业人员从钢管上攀爬上下罚款500元/处。
23.项目部未在高层建筑的电梯井、采光井内和高架上每隔3层楼(或最多10米)设置平网一道的罚款500元/处。
24.项目部未在高层建筑下重要通道搭设双层防护棚的罚款500元/处。
25.项目部未按规定随施工进展对现场“四口”“五临边”处和深坑、基坑周边按规范要求进行严密防护的罚款500元/处。
26.施工外架未随主体上升而上升,导致外架未高出作业层1.5---2米以上,还继续进行上升施工的罚款500元/次。
27.项目部未及时派人在人工挖孔桩洞口四周设30公分以上的护圈,
孔洞四周未按规范塔设护栏、护棚,未设专用爬梯供作业人员上下,洞深超过5米以上的未采用通风措施的罚款300元次/项。
28.施工现场未设置畅通的通道罚款200元/处。
29.项目部未按规定在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办人室、食堂、宿舍、配电房、木工房、库房、外架、焊割处)并提供生产,销售商合格资质的罚款200元次/项。
30.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五图一牌,项目部办公室内未设置岗位责任牌、施工进度表、晴雨表等罚款100元/块。
31.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各种及材料标示牌,各种机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和公司规定的三幅标语,缺一块罚款100元。
32.施工现场未设2.5米围档进行封闭管理,围档未彩色和设置宣传标语,未设大门和企业标志,大门通道未进行硬化处理和未设置车辆出场冲洗和沉沙井的罚款200元/项次。
33.项目安全领导未按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并提供检查记录和签字的罚款200元/次。
34.施工现场仍用木板制作配电箱的罚款300元/个。 35.施工现场未设置宣传栏的罚款500元/次。
36.项目部未随施工进度记录、收集、整理存档十三本安全管理资料的,缺一项罚款100元项/次,内容不齐罚款100元项/次。
37.各项目部,分包施工队(含各专业分包单位)接公司、分公司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来按规定时间指派专人按期进行到位整改消除的罚款
1000元/次,整改后未按期书面报告的罚款100元/次。
38.施工各种材料未分类定点整齐堆放,场内脏、乱、差的罚款200元/处。
39.现场未设废料堆放点并围栏和标示的罚款200元。
40.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未设专门垃圾桶并标示的罚款100元/处。
41.现场环境卫生未派专人打扫,垃圾、瓜皮、纸削乱扔的每处罚款100元/处。
二、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
1、 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100元/人,未正确配戴安全帽进
入施工现场的罚款50元/人;
2、 在无防护处的高处作业前未用两块以上竹跳搭设临时操作平台或
用窄木方搭设操作平台的罚款300元/处;
3、 高处临边作业时未栓安全带,或安全带未高挂低用的罚款300元/
人;
4、 因工作需要撤移安全防护设施,工完后不及时恢复的罚款300元/
处;
5、 爆破作业后,未通风完毕,少于5分钟即进入隧道内进行施工的
罚款500元处;
6、 爆破作业后,未佩戴防尘面罩、头灯即进入隧道的罚款500元项/
处;
7、 爆破作业后,未等排险工作完毕即进入围岩区的,罚款200元/
月;
8、 违反规定在爆破前未对相应工器具进行收集及保护,爆破后造成
机具及相关生产资料损坏的罚款200元/处;
9、 用砖垛或其它不稳固的物料作支架搭设操作平台,隧道内架间距
超过2米以上或未在脚手架上铺两块以上网片或用木方搭设脚手板的罚款200元/处;
10、 在搭设临时隧道内架,未设置100元/处;
11、 高处作业时向下抛扔废料、向外倒物料及建筑垃圾的罚款300元/
次;
12、 行车吊物时超高堆码超重吊运,吊物堆码不整齐,捆扎不牢靠的罚
款200元/项次;
13、 在高处焊接作业时未采取严密的隔离防护措施的罚款300元/次; 14、 在立体交叉作业前未进行专门安全技术交底,层间未设置牢固的
隔离,防护措施,作业下未设安全警戒线,作业期间未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的罚款500元项/次;
15、 私拉乱接电源线的;或将电源线直接勾挂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
内用电的罚款300元/处;
16、 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熔丝的罚款300元处;
17、 一个刀闸或插座上搭接二个以上电动机具或灯具用电的罚款300
元/处;
18、 移动式电动机具、灯具未使用软橡胶电缆,用胶线花线拖地使用
或用钢管、钢模、木方等材料及手推车辆碾压的罚款300元/处;
19、 直接引至电动机械、电动工具和照明灯具电气回路的电源引线上
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300元/处;
20、 固定式电动机具未安装重复接地保护的罚款300元/处; 21、 电缆线头、插头、插座刀闸绝缘包扎不当或绝缘防护损坏、电线
裸露未及时绝缘包扎和更换绝缘防护的的罚款300元/处; 22、 现场电源未按三相五线制设置并设色标,配电箱内电源线未按动
力和照明分开设置和架空线路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将电源线直接捆绑在钢管、钢筋、塔吊标准结,墙钉上未设绝缘子或垫木的罚款300元/处;
23、 配电箱、柜内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保布设,开关和熔断器倒接
电源线路未标明负荷及用电设备名称、进出电源线不符合规范要求,箱外未设安全警示标志和关门上锁的罚款200元/处; 24、 在已运行线路上停电检修,断开电源后未挂警示牌的的罚款200
元/处;
25、 在配电箱1米内堆放材料、杂物或5米内从事焊接作业的罚款100
元;
26、 使用氧气、乙炔时未保持至少8M以上安全距离,搬运中将氧气、
乙炔混运或用塔机吊运、用带油污物接触氧气瓶,将乙炔倒地使用,乙炔瓶上未安防回火装置的罚款200元/项;
27、 无有效操作证从事电工、焊工、升降机、塔机操作和塔吊指挥、
架子工等特种作业的罚款300元/人;
28、 塔机超负荷吊运,升降机超负荷载物的罚款300元人/次;
29、 电器机械设备作业人员下班前未断电源的罚款300元/处; 30、 氧气、乙炔作业人员下班前未将气瓶分别搬入专用库房存放的,
和氧气、乙炔在露天作业时未采取遮盖防护在阳光下暴晒,以及在存放使用氧气乙炔的场所吸烟、乱扔烟头的罚款300元/项; 31、 绑扎无外架防护的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未用
竹跳搭设牢固的临时操作平台,张挂安全立网和正确栓好安全带操作的罚款300元/人;
32、 未定期清扫外架底部垃圾和水平网上杂物的罚款200元/处; 33、 宿舍未每天派专人打扫干净,将生活用品、工器具定点分类、整
齐摆放的罚款50元人/次;
34、 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或未经允许的大功率灯具取暖的的罚款200
元/处;
35、 在悬崖陡坎下和高处作业前未清除陡坎上的易滑易落物品就从事
施工作业的罚款300元/处;
36、 隧道内未采取安全通风措施作业的罚款500元/处;
37、 竖井隧道口,未设标准化硬隔离或设置不到位的罚款300元/处; 38、 电动机机器设备的外露转物部份未安防护罩的罚款200元/处; 39、 隧道内照明线路或施工用电缆未架空至标准高度的罚款300元/
处;
40、 坐在没有安全防护的高处临边休息的罚款100元/处;
41、 使用爬梯上下作业时,未栓安全带或为配备自动防坠器的罚款300
元/人;
42、 不听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指令的的罚款300元人/次; 43、 食堂卫生检查不合格的罚款300元/次;
44、 隧道内作业班组未做到每班下班前工完料尽场地清的一处罚款
100元,二处罚款200元,三处罚款300元;
45、 钢模班将各段的钢管、钢模、模板、木材拆除后横七竖八摆放在
临边不足一公尺或斜跨在隧道内架上的罚款300元/处; 46、 行车上下过程中,下方有人员进出未及时制止的罚款300元/次; 47、 钢筋制作加工现场每天未将成型钢筋分类整齐堆放,捡尽废料、
料头送废料堆,打扫干净场地卫生现场有杂物、烟头、纸削的罚款100元/处;
48、 隧道内焊工作业工序完成后,未对相应的电缆及机械进行收拣的
罚款100元/处,如发现相关生产资料浸泡积水中,罚款300元/处;
49、 酗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除罚款的300元/人外,应坚决停止工
作;
50、 升降机操作人员与设备负责人在操作前没有对设备进行检查、维
护、保养又没有详细的设备检查、维护、运行记录的罚款300元/次;
51、 隧道竖井口上方通道处堆放大量物资堵塞人员进出的罚款100元/
处;
52、 在打扫卫生,出渣时未用水浇湿造成粉尘扩散罚款200元,由此
受到有关部门罚款处理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责任;
53、 未用封闭车辆运送渣土或未冲洗出现场的车辆,造成带泥上路带
泥上路污染路面的罚款200元项/次;
、 临时用电安装完毕后未组织验收合格又没有记录就投入使用,电
工班未派专人每月、每周定期对用电线路及设施检查、维护,又没有记录和未搞好电气原材料配件、合格证,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收集存档的罚款300元/项次;
55、 现场设备管理员(电工班长)未建立机具设备台帐,未对各机具
设备验收合格后就投入使用,未对各种机具设备进行每月每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又没有记录以及未在电动机具设备处挂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操作的罚款200元/次;
56、 现场同类安全隐患违章行为连续三次重复发生,罚现场安全员100
元/项次。
57、 隧道内施工未按项目部要求设置锚杆,挂网不到位的罚款200元/
项次。
58、 隧道内管棚注浆施工未灌注或呈现1m以上空管的罚款100元/根。 59、 隧道内爆破作业后,排险员排险工作不到位,除渣作业中途未进
行巡视的罚款300元/次。如因其原因造成人身及机械伤害事故的,其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60、 隧道内风管,风机,抽水机等机具的有关维护及检查记录不足的
罚款200元/次。
2012年7月20日
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一、采购、加工
1、加强物资的采购、加工管理,是保证物资供应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采购人员必须国家各项方针、,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严禁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抵制不正之风。
2、根据工程的情况和公司的安排及采购产品的类别,实施采购的部门严格按照《采购控制程序》中的规定进行采购。若有特殊质量、安全、环境要求的物资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参与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签订,保证供货合同能满足物资要求,并明确验收标准及使用该物资的质量标准。 3、加强物资供方的评价工作,保证所购物资的供方都是经过评审的合格供方。分承包方都经过评审。要依据设计选型,在择优选厂比质、比价、比运距的前提下与合格的供方签订合同,保证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4、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⑴根据工程的任务量和工期,合理编制采购计划。
⑵组织物资的订货采购工作,负责做好采购的谈判、签约,并保证采购物资适时、适量、价格合理。
⑶对采购的全过程实施质量、安全、环境控制。
5、物资采购、加工的一切手续,必须完整清楚,物资购入后应及时会同材料员填写收料单验收入库。在验收中如发现数量、规格、质量不符时,应加以记录并向供应部门报告,供应部门核实后再向提供产品的部门报告。 6、供应人员的一切采购加工业务,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工作完成后计划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二、合同管理
1、有效合同是合同双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依据,本工程的材料订货都必须签订有效合同。
2、合同上必须详细注明所订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加工图纸、质量要求、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办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赔偿办法、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等,以保证材料质量合格,及时到位,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3、合同订立前,必须从工程技术部门取得准确详细的材料表,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4、合同订立前必须报领导审批,合同订立后交副本给计财部,已准备资金,同时报监理单位备案。 三、材料管理
1、材料站是整个工程材料物资的集散地,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以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器材供应。
2、材料站选址前要考虑到便于工程材料的运输,离大运起点的距离合理,路况较好,中运运距较佳,确定站址前要调查清楚上述情况。
3、选定材料站要考虑面积能否满足需要,有一定的库房,通水、通电、通路,有基本生活设施。
4、对材料站要合理规划、统一布置,搞好照明、排水、防火、防盗、防损坏、防触电等工作,设置有关的安全标志。一有材料进站,必须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
5、材料站内的各种物资材料堆放要整齐有序、标识清楚。
6、各施工队到材料站领料,必须先办理手续,材料人员凭单发货,严禁
随意发放、无单装料,违者要严肃处理。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一般规定
1.1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1.2现场门头应设置承包人的标志。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施工现场场容文明形象管理的总体策划和部署;各分包人应在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的指导和协调下,按照分区划块原则,搞好分包人施工用地区城的场容文明形象管理规划,严格执行,并纳入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范畴,接受监督、管理与协调。
1.3项目经理部应在现场入口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名称,施工起止年月等。 2)安全纪律牌。 3)防火须知牌。
4)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 6)施工总平面图。
7)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1.4项目经理应把施工现场管理列人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认真听取邻近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抓好整改。 2规范场容
2.1施工现场场容规范化应建立在施工平面图设计的科学合理化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承包人应根据本企业的管理水平,建立和健全施工平面图管理和现场物料器具管理标准,为项目经理部提供场容管理策划的依据。
2.2项目经理部必须结合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1)施工平面图宜按指定的施工用地范围和布置的内容,分别进行布置和管理。
2)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宜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分别设计成阶段性施工平面图,并在阶段性进度目标开始实施前,通过施工协调会议确认后实施。
2.3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图或相关的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划定的位置,布置施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和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管道或线路、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
2.4施工物料器具除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就位布置外,尚应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并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标准。
2.5在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危险品库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挡设施。
2.6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场地不积水、不积泥浆,保持
道路干燥坚实。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 3环境保护
3.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环境管理系列标准》(GB/T24000一ISO14000)建立项目环境监控体系,不断反馈监控信息,采取整改措施。
3.2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人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3.3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3.4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处理。
3.5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申请批准,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3.6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7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
物和标志。
3.8温暖季节宜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4防火保安
4.1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其他现场施工人员宜有标识。有条件时可对进出场人员使用磁卡管理。
4.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人和行驶的道路,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火灾易发地区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承包人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可设吸烟室。
4.3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人口、紧急疏散楼道等,均应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高度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4.4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四邻距离等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
(区)申领\"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5卫生防疫及其他事项
5.1施工现场不宜设置职工宿舍,必须设置时应尽量和施工场地分开。在办公室内显着位置应张贴急救车和有关医院电话号码。根据需要采取防暑
降温和消毒、防毒措施。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应分区明确。 5.2承包人应明确施工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人和投保范围。 5.3项目经理部应对现场管理进行考评,考评办法应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制定。
5.4项目经理部应进行现场节能管理。有条件的现场应下达能源使用指标。 5.5现场的食堂、厕所应符合卫生要求,现场应设置饮水设施。
项目例会管理制度
为提高项目管理的决策水平,使项目管理决策责任具有可追溯性,有效地接受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分公司有关部门的指令和沟通,制订本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完成项目目标责任。
施工例会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施工例会制度实施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2、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队长参与和组织有关会议,并记录会议内容和组织实施。
施工例会管理规定
1、施工例会应作详细的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2、施工方案及技术供应汇报会议
1)、施工方案及技术供应汇报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参加。
2)、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将施工方案、技术供应计划等向分公司工程质安科详细汇报,以便施工方案的审批确定,技术供应的落实。
3、工程成本分析会议
1)、工程成本分析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2)、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成本分析、项目风险估算及相应防范对策。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进行成本核算,确定项目盈亏情况。
4、图纸会审会议
1)、施工图纸接收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图纸会审,会议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参加。
2)、会议主要目的是审核校对设计图纸,记录图纸中出现的问题,并参照投标图纸,确定是否有重大设计变更,如有,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申报,并做好工程认证及索赔工作。
5、技术交底会议
1)、项目施工总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所有技术人员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由主管施工员及质检员组织,参加此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施工员、质检员、试验员及施工班组长参加。
2)、项目总技术交底根据设计院技术交底情况,结合本项目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进行,确保参加施工人员充分了解工程整体施工安排、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及保证措施、重点部位施工的注意事项等。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根据项目的总体安排,确保参加人员能掌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质量要求、安全保障措施等。
6、安全教育会议
1)、项目开工或复工前,项目部应组织进行安全教育会议。职工安全教育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全体员工参加;劳务人员安全教育会议
由安全员组织,全体劳务人员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由安全员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2、项目开工或复工前,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全体员工及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并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7、施工调度会
1)、施工调度会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
2)、项目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按计划完成,项目部每周应召开调度会,参加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及班组长。会议主要分析计划完成情况、有无拖后现象、拖后原因及赶工措施,并落实下周的生产任务、所需材料。
8、施工计划调整会议
1)、施工计划调整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 2)、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及发包人违约等现象,项目部应组织专题会议,分析其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及时调整施工计划上报监理单位及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批。如需进行索赔,及时上报,并设专人进行记录。
9、工程施工过程中需组织例会研究的问题,应及时召开会议。
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1一般规定
1.1组织协调应分为内部关系的协调、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和远外层关系的协调。
1.2组织协调应能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1.3组织协调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人际关系应包括施工项目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施工项目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协调对象应是相关工作结合部中人与人之间在管理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
2)组织机构关系应包括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层之间的关系。
3)供求关系应包括协调企业物资供应部门与项目经理部及生产要素供需单位之间的关系。
4)协作配合关系应包括协调近外层单位的协作配合,内部各部门、上下级、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之间的关系。
1.4组织协调的内容应根据在施工项目运行的不同阶段中出现的主要矛盾作动态调整。 2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
2.1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应依据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方法实现。
2.2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履行劳务合同及执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3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好下列工作: 1)做好供需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2)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调度工作,排除障碍。
3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关系的组织协调
3.1项目经理部进行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关系的组织协调必须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
3.2项目经理部与建设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应贯穿于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协调的目的是搞好协作,协调的方法是执行合同,协调的重点是资金问题、质量问题和进度问题。
3.3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要求建设管理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开工。项目经理部应在规定时间内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为开工后连续施工创造条件。
3.4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或监理机构提供有关的生产计划、统计资料、工程事故报告等。建设管理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向项目经理部提供技术资料。
3.5项目经理部应按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和施工合同的要求,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协作配合。
3.6项目经理部应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洽商变更、地基处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交工验收等环节中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同时应接受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对双方的协调。
3.7项目经理部与材料供应人应依据供应合同,充分运用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搞好协作配合。
3.目经理部与公用部门有关单位的关系应通过加强计划性和通过建设管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3.9项目经理部与分包人关系的协调应按分包合同执行,正确处理技术关
系、经济关系,正确处理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和现场管理中的协作关系。项目经理部还应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支持。
3.10处理远外层关系必须严格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并充分利用中介组织和社会管理机构的力量。
项目教育培训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造就大批优秀的建设人才,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必须建立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工作制度。
第二条技术培训工作应当坚持政治思想教育与技术、业务培训相结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应当从现有水平出发,干什么学什么,做到持之以恒,精益求精。
第三条每个工人都要积极学政治、学技术、苦练基本功,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规定的要求,并不断提高。
第三条各级干部都要努力学习电力生产知识,学习电力建设技术和管理知识,参加生产劳动和管理实践,逐步成为本行业的内行。
第四条各类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都要努力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施工技术与管理业务水平。
第五条各级领导部门应当加强对职工技术业务学习的组织领导,引导职工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要表扬那些勤于学习并作出贡献的人。对于那些不钻研技术业务,工作马虎凑合的人应当进行教育。
(一) 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项目部应有一名领导负责培训工作,并设置专职或兼职培训工作人员处理项目部培训日常工作。班组的培训工作由班长负责。
第七条项目部培训工作人员的职责是:
1. 编报项目部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工作总结;经常收集反映班组见,掌握培训动态。
2. 指导班组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定期交流经验。 3. 组织项目部内部的规程学习和考试。
4. 组织本项目部主要工种和特殊工种的技术考核。 5. 组织举办本项目部专业培训和技术讲座。 第队(所)长对培训工作的职责是: 1. 发动群众,开展好技术业务学习活动。
2. 组织实现本班培训计划,安排好小组和个人的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
3. 组织签订新学员学习合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主持新工人操作之前的技术水平鉴定。
(二) 培训工作管理
第九条职工培训计划应当从职工队伍的实际水平出发,按照电力建设任务的需要制定,可分为:
1. 新工人进厂的培训。 2. 大、中专毕业生的实习培训。 3. 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
4. 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的岗位练兵、短期,定期轮训班。 5. 队(所)长和项目部专业人员的培训。
第十条公司应当在每年年末提出下一年的职工培训计划,报上级审查备案,并下达项目部执行。计划内容应包括目的、要求、时间、地点、人数、对象、师资、教材、经费、物资供应,主办和协办单位及负责人等。计划应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
第十一条技术业务培训除采用一般常用的讲课、自学、答疑、测验、考试、操作练习等方法外,还可以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技术问答、考问讲解、操作表演、基本功比赛、互教互学等,以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第十三条新工人和专业特殊工种,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工作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作为晋级和安排工作的依据。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搞好项目部以“守合同、重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项目经理或总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项目部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
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3、结尾部分: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工程所在地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项目部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
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六、项目经理、总工及有关人员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八、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项目部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项目部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三、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四、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五、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六、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七、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项目部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八、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二十九、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3、工程款的承付,有关财务帐目;
4、工程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一、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二、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三、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四、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申请执行。 三十五、在向工程所在地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六、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七、本项目部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
三十八、项目部所有合同均由资料员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 三十九、资料员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水平,规范工程进度管理考核行为,实现工程既定的网络计划目标,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质量管理手册 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职责 3.1项目经理
3.1.1作为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 3.1.2在项目进度计划控制范围内,审查、批准各专业上报汇总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对承建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检查。 3.2工程部
3.2.1为工程进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里程碑和一级网络控制进度要求完成工程月、季、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
3.2.2按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进展情况完成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工作。 3.2.3审批各专业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和
落实。
3.2.4定期组织工程调度会,协调内部各部门、各专业的关系,检查、总结工作执行情况,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贯彻公司及上级部门对工程施工的决定和要求,及时印发会议纪要。 3.2.5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依据合同对由于其自身因素造成延误工期的专业进行考核和处罚。对如期达到工程重要控制点的施工队伍予以奖励。 3.3经营管理部
3.3.1管理和掌握工程合同及工程信息,及时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3.3.2按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资金计划并做好概预算工作,以便工程的顺利进行。
3.3.3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督促合同的履行,以推进工程的进展。 3.3.4参与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
3.3.5负责根据已审核的各专业工程进度报表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按工程进度报表支付进度款。 3.4物资管理部
3.4.1负责工程设备、物资的采购、运输和催交,确保工程设备、物资按期到货,以确保工程所需物资的正常供应。
3.4.2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检验、现场保管及仓储管理、发放,以避免因物资遗失或与工程要求不符而影响工程进度。
3.4.3负责及时办理设备和重要物资随货同行的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
交,以避免因技术资料的交付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
3.4.4参加工程调度会,根据调度会的安排协调处理物资、设备方面问题。 3.5质量管理部
3.5.1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质量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5.2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因质量问题返工而延误工期。
3.5.3参与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根据现场工程质量对进度的影响提出进度考核意见。 3.6各专业
3.6.1现场管理人员为其所承建项目的施工进度控制负责。
3.6.2根据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并控制其分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进度。
3.6.3负责编制、控制三、四级网络进度计划,并提出每周施工滚动计划。 4程序
4.1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4.4.1项目应根据工程合同进度、里程碑进度以及业主提供的一级网络控制进度、设备图纸、施工图纸,结合项目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资源配置,制定工程二级网络控制进度,并以此分解为季度施工、月施工计划、周进度计划等三级或四级施工进度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作为采购、调配及施工生产的依据。
4.4.2年度进度计划一般应在前一年的12月5日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统一编制,经项目经理审核完毕,提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
4.4.3季度进度计划在前一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统一编制,20日前经项目经理审核完毕,提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 4.4.4月度进度计划在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统计本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并根据季度等二级网络计划,编制下月施工计划,报工程管理部。28日前工程部结合当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并根据工程总体施工进度,综合安排调整施工进度,经项目经理批准,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后,下发各专业和相关部门实施。年、季度施工计划在年、季度初的前一个月与月计划同时上报。 4.4.5月计划为滚动计划,随施工生产及相关因素的变化进行修改。现场各专业根据工程部下发的施工生产计划制定本专业的施工生产月计划,周计划,并落实与实施。
4.4.6每周五上午各专业向工程部报周计划,内容包括上周完成情况及进度未完成原因分析,下周计划安排,存在问题,人力资源状态等,此周计划由工程管理部审核、汇总完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于周一下午下发周计划。各专业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保证周计划的及时完成。
4.4.7各项目对施工进度应采用P3等施工进度管理软件进行编制,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或资金、材料、设备不能按时到位时,应对计划进度及时调整,并说明原因报相关方。
4.4.8工程进度计划一旦被批准发布,即作为现场施工协调的依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确需修改的要按照审批程序逐级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4.9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施工作业计划,科学管理,精心安排施工生产,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按计划进度控制节点进行。各专业对未按时完成的工程项目,要在施工计划完成情况中注明原因。
由于上道工序未完成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项目,必须及时上报工程部,工程部负责计划调整。
项目每周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施工生产调度会,内容主要总结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及下达下周施工计划,协调解决各单位施工进度等问题,动态更新调整施工进度计划、补充和动态调整月施工进度计划。 4.2进度考核
4.2.1项目应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施工范围,总体进度要求等,明确该工程项目关键进度控制点(一般应包括工程里程碑进度、各专业主要施工项目的开工节点、土建-安装重要的中间移交项目等)作为进度考核点,提取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作为工程进度考核款。
4.2.2关键进度控制点满足进度控制要求的各专业,由项目返回相应比例的进度考核款。
4.2.3由于天气、图纸、设计、设备、材料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各专业应及时汇报,经工程部门及总工确认后方可作为延误工期的依据,若无任何外界因素,并确因各专业内部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程部门不给予确认。 4.2.4每周生产协调会对上周的施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周计划的各专业,除不可抗力原因及上条规定之外,视严重程度,项目给予500元~10000元罚款,罚款限三天内上交,逾期不上交由经营管理部按双倍处罚。未完成月进度计划的,同时扣发工程进度考核款。
4.2.5处罚(项目考核:责任部门为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协助) 各专业承担的工程项目关键进度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10000元~20000元。
周计划未完成,若施工内容为非关键里程碑控制点,但进度脱期,对工程总体进度影响较大,并可能使后道工序施工成为关键线路控制点,进而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投产日期,则对此专业处以3000元~4000元罚款。 周计划未完成,若施工内容为非关键工序,且有充足的浮时可供调整,则将依据此专业后续措施的效果,给予500元~2000元的经济处罚。 月计划的盘点,按该月最后一周的周计划进行考核,处罚数额加倍。 对于不及时上报周计划的各专业,项目对此单位给予200元罚款。 对于提前完成周计划及月计划的施工班组,经项目工程部、总工及项目经理确认后,将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机具使用状况,是, 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的一个关键,因此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机械、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纳入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在安全组织机构中要有机械管理人员参加。
2认真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和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检查试验。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做到不使用不合格品或以小代大,对存在不能消除缺陷的坚决报废。
4所有机械、工器具严禁“带病”使用,杜绝使用“报废品”,不许超负荷使用。工程结束,必须把机械、工器具集中,进行专门检查维修。 5机械、工器具采购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且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本单位研制的机械、工器具,要经试验,取得可靠数据后报请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6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施工安全技术的制订工作,做好机械使用的平面布置、操作要求。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有员反映,提出方案并重新交底。 7机械、机具应实行随机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
8班组使用的机具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帐建卡,挂牌运行。 9工器具的库存摆放应整洁有序,小型机械、工器具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项目奖惩制度
一、 项目部严格执行公司对工程项目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工程项目生产目
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和责任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章违纪的班组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发生事故的班组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 奖惩考核标准以各级生产责任制中规定的目标条款为依据。 三、 项目生产奖惩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思想教育
与经济处罚相结合。
四、 奖励:各级人员实现了工程项目考核目标,按其贡献大小予以奖励,
项目部在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或对避免事故发生有功的人员,可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
五、 处罚:严格按分公司对工程项目部的生产奖惩规定执行。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项目安全施工责任制,现印发给你们,遵照执行。
1项目经理职责
1.1熟悉本行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有关专业的规程文件,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条例和办法。
1.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工地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3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1.4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工地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1.5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1.6负责对本工地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督促与检查指导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1.7主持本工地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1.8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1.9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1.10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11负责组织对本项目部所用包工队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并报公司人资
部门、安监部门备案复审。负责组织对民工队的入厂教育和安全学习,并对民工队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
2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2.1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施工生产负责,在自己分管范围内为第一安全责任者。
2.2掌握本行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有关专业的规程文件,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条例和办法,并在施工中认真贯彻落实。
2.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及、法规。负责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2.4认真阅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安全通报、简报等材料,对照检查本单位的工作,重要内容要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 2.5支持专(兼)职安全检查人员大胆工作。支持民工队、包工队安全员履行安全职责。
2.6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任务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全过程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工作。
2.7工程开工之前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并主持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布置安全工作。
2.8经常深入施工队了解人员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不拖、不欠、不留尾巴。
2.9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本项目部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负责进行整改。文明施工规定,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保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
2.10负责对轻伤和重大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督促有关人员编制反事故措施,并将事故真实情况按规定期限上报。 2.11有权提出奖励在安全施工中作出优异成绩的施工队和个人,处罚因失职造成事故的施工队和个人,做到奖罚分明。
2.12负责组织对新入厂工人的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和民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民工队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
3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责:
3.1负责本工地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3.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3.4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3.5组织编制本工地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3.6负责组织本工地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3.7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3.8参加本工地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3.9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4班组长职责:
4.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4.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
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4.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4.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4.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4.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批工作。
4.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4.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4.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5技术员职责:
5.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5.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5.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5.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6施工人员职责:
6.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6.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6.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6.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6.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6.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6.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7技术组安全职责:
7.1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
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7.2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7.3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7.4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7.6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7.7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施工组安全职责:
8.1负责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8.2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8.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8.4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8.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约。
8.6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8.7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预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8.8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9物资组安全职责:
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质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9.2负责现场施工所需安全工器具的供应、保管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9.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物质和安全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9.4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发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9.5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质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9.6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9.7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9.8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9.9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10专职安全员职责:
10.1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0.2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10.3参加工地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10.4协助工地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10.5对本工地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0.6负责本工地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10.7负责本工地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10.8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
期试验、鉴定工作。
10.9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10.10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0.11参加工程项目部(指水、火电工程)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
10.12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0.13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0.14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兼职安全员职责:
11.1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批示与要求。
11.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11.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和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11.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
11.5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11.6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11.7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12财务人员职责:
12.1负责按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防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并及时承付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 12.2及时记录每笔经济业务,能随时提供所需信息资料,以便项目经理能更好的加强管理。
12.3每月定期向公司财务报送费用明细表及科目汇总表。
12.4工程全部结束后财务人员应及时汇总工程财务分析报告,对整个工程的成本费用进行分析总结。
12.5工地结束1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全部费用往来款项转回财务,对清工地与财务所有往来帐目,并核实工地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的债权关系,由财务统一清算。
12.6工地结束交回资料,分公司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进行审核交接并及时专项整理、装订、归档,并写出交接表。
13驾驶员安全职责
13.1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机关,公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3.2要精心爱护车辆,认真执行出车前、行使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按时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使车辆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
13.3驾驶机动车辆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有效,不准驾驶与准驾驶车类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和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驾驶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车辆.
13.4严禁酒后驾车,无照驾车和交无照人驾车。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3.5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不强超抢会,不乱停乱放,精力集中,不
出现有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3.6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管理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尽快向单位报告,如实反映事故发生情况,不得破坏、伪造事故现场和隐瞒事故。
13.7积极主动参加安全学习,不断的增强安全意识,苦练本领,提高驾驶水平和服务水平。
14炊、管人员安全职责
14.1‘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炊、管人员对职工的饮食卫生负责,对帮灶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14.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改进服务态度,做到现场职工吃上热菜、热饭。
14.3不得采购腐烂变质的蔬菜及其他食品,讲究卫生,严防传染病及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法令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必须加强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使其自觉遵章守纪,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有责任向所属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教育职工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3、新进场职工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次教育后都必须进行考试,不及格者应留下继续学习,待及格后方可分配工作。考试成绩应存档待查。
二、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厂)级教育。是对新入场的职工以及到工地参加学习的学生(人员),在分配到项目(车间)前所进行的教育。时间为3~5天,主要内容如下: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令、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规章制度。
(2)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消防防火的一般安全常识。 (3)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讲解一般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教育方法:采取讲课、报告、座谈、参观展览、挂图及安全录像等,可按入场人数多少、文化程度的高低,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但必须切实有效,防止内容单调、枯燥无味和做形式、走过场,最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项目。
2、项目(车间)安全教育是新入场职工或实习人员(学生)分配到项目(车间)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的安全教育(又称二级安全教育),时间1~3天,教育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本项目工程(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安全注意事项。
(2)介绍施工现场(车间)的危险场所,危险设备及尘毒作业分布情况和发生事故的规律等情况,介绍消防防火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3)讲解本单位所使用的设备情况和发生过的工伤事故案例和应吸取的教训。
教育方法:由项目经理组织并进行讲解,参观现场,提出要求,然后座谈讨论,提高认识,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安全教育是新工人到岗位工作开始之前,由班组长负责组织进行的第三级安全教育,时间1天,主要教育内容如下:
(1)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工种的工作特点,机具设备的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和尘毒、尘源,危险设备和危险场所的分布情况和控制方法,介绍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
(3)讲解消防防火的有关事宜,介绍本班组以往发生事故(含未遂事故)的教训和预防措施。
(4)讲解触电、火灾、爆炸及机械设备等一般事故的抢救方法和事故报告的方法和程序。
教育方法:实地讲解、座谈讨论、提问解答,以老带新,包教包学,力求生动具体,安全知识与生产操作相结合。
三级安全教育完后,应及时填写职工三级教育登记表,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必须在“登记表”上签字认可,否则三级安全教育无效。
4、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教育。这主要是对电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司炉工、内转车司机、外用电梯等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这些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年审。
5、管理人员年度培训内容应包括党和生产方针、和规定,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熟悉刑法的有关条款,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及实施方法,熟悉工艺流程,掌握预防事故的方法和急救措施。第一次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以后每年应进行新内容安全培训,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6、专(兼)职安全人员年度培训应包括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规定、法规、条例、标准的有关条款,并能及时查阅,引用熟悉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及主要危险和采取的措施,熟悉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和实施方法;能调查,
分析事故,完成对施工现场的全面检查,提出隐患,指出防范措施等。专职安全检查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安全员证后,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7、变换工种职工必须重新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本工种工作。
8、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这是职工业余学习的必须内容,也是安全生产管理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应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
教育形式: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周,“百安活动”,班前班后会,安全工作例会,广播、通讯报道、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教育展览、安全录像等,运用以上各种形式,讲解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抓典型、树样板、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发动群众查找隐患,杜绝违章,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查找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顿、改进,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较好的办法。为落实项目部各级安全检查的实施,充分发挥安全检查的制约、参与、预防和反馈功能,以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安全施工检查分为公司级、项目部(工地)级和班组级。 2检查方式基本分为五种: 2.1一般性检查,通常有: 2.2阶段性检查
2.2.1项目部安全检查每月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以书面形式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
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并以“回复单”书面回复,形成闭环。
2.2.2班组除实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外,要求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协助,检查情况及时记录,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报项目部。 2.3专业性安全检查 2.4季节性安全检查 2.5节假日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3.1资质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工程许可证、安全资格证书、专业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 3.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台帐。 3.3安全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作票制度。 3.4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奖惩制度。
3.5文明施工—现场情况、文明施工、工器具及机具、仓库。
3.6交通安全管理—外租车辆管理、车辆状况管理,违章驾驶运输处罚,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学习或考核。 4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4.1在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按三定(定责、定时、定措施)原则及时组织整改,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定人、定责、定经费限期完成,并报上级备案。
4.2被查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应对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在报告中表述结论性意见,主动送交检查组备查,同时做好登记工作。
安全工作例会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经理不能参加的由施工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分包施工队队长、全体作业班长必须全部参加。
二、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文件,并根据上级要求,紧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布置贯彻落实工作。
(2)认真分析上周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状况、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管理上、施工技术上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布置下周具体的管理工作任务。
(3)针对整改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协调配合要求,以及检查、考核、奖惩规定。
(4)对项目部不能解决或需要分公司配合、支持、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沟通。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发言内容:
安全员主要是针对一周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现场违章处罚情况,上级有关文件的传达学习情况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需要处理解决问题等做发言。
技术负责人主要针对入场员工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质量的管控情况及需要与参建各方的协调情况等做发言。
项目经理主要针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进度指标的完成情况做明确要求,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现场存在的问题项目部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或需要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配合的
及时提出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三.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资料员完成,资料员不在时由安全员完成,会议记录要完整、详细、准确。每次会议必须完善签到手续。
四.考核制度:安全例会必须人人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凡未请假不到者一次罚款20元。
安全生产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劳动者及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规模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
配合项目经理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并报送分公司工程质安科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 工程开工后,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现场临
舍,配电房,材料堆放点的平面布置,并规范有序。
三、 在高切坡、深基桩(挖孔桩)模板、外架临电的使用,大型吊装方面
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四、 各工程在用电方面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工操
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认真作好三级用电二级保护。
五、 高层、多层或高度超过2.5M以上的高空作业,工作人员必须认真作
好自我保护,系好安全带作业,临边、洞口作好安全防护栏,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各种物料及工具。
六、 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给各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
底,再由班组长对每个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次交底后应履行签字手续,存档。
七、 在各分项工程施工中由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
产进行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必须立即制止。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是“安全三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施工措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的重点之一,它直接关系到施工是否能够安全有序的进行,也是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保障的重要因素。
为了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工程,充分发挥“安全三项制度”对安全施工的保障作用,确保施工生产活动能在严密的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控制下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市电力公司“黄马甲”标识管理规范(试行)等,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安全施工措施
1.1一切施工生产活动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
1.2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由项目经理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实施。
1.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1.4特殊高处作业,带电作业,重要跨越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1.5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2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
2.1施工班组根据现场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的技术状况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2.2安全施工作业票为一式二份,由施工负责人携带,作业票到期(一般为五天),工作内容不变或工作结束后,应由工作负责人交回,更换新票。 2.3工作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缺,填写时字迹工整,措施得当。 2.4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经施工队技术员和兼职安全员审查,由施工队长签发后执行,有空缺或未经签字的作业票一律视为无效。 2.5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时,技术员应向施负责人交代清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出的安全事项必须已在作业票中列出)。
2.6每天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参加工作的全体成员逐条逐项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理解并严格执行。
2.7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果工作内容不变,每票最长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针对新问题,应及时补充和修改。
2.8安全施工作业票宣读完毕后要全员签字后方可有效,不允许带签或漏签。
2.9各级安全部门要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依据,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工地、班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如发现没有作业票或未带到现场,及未宣读视为无票作业,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10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到期后,交回班组由工程技术人员统一保管,并按规定按时上交,作为年终安全检查、事故分析、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11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在作业现场工作期间必须穿上“黄马甲”,标识要规范、统一、清晰。
安全监护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劳动者及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础开挖必须由专(兼)职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长现场监督作业环境与操作情况,防止违章操作和坍塌事故的发生。检查防护是否到位,孔洞是否封闭严密。
二、主体上升: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四口、五邻
边的防护必须严密,不留孔洞,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必须现场监护。
三、外架搭设和拆除: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材
料不能上下抛掷。
四、电工作业必须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检修和维护时,
必须关掉电源,在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并专人监护。
五、起重、吊装必须有专人指挥。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分包工程民工、临时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项目部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指导的责任,并将对分包队伍
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正式管理范围,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2应与分包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利加强安全管理。
3对分包队伍应在政治上一视同仁,生活上主动关心,安全上严格要求,同正式职工一样去实施安全管理。
4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下列项目不得由分包单位单独承建:杆塔组立工程、放紧线工程、附件安装工程。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
6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发包单位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7分包队伍严禁将分包工程再行转包。 8对分包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查由公司进行。
9分包单位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条款,经劝阻无效,发包单位有权提出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10施工前期准备阶段
10.1开工前,项目部应监督分包单位组织职工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禁忌症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10.2发包单位应督促和协助分包单位和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单位安全部门备案。 10.3作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上报发包单位备案。 10.4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发包单位应给分包单
位职工办理安全合格证(特殊工种应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安全合格证),并在上岗时携带,安全合格证严禁转借他人。
10.5分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分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第一安全员应依据我公司有关规定配带明显标志。
10.6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包单位应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10.7发包单位应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10.8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发包单位施工技术部门应监督分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时派员现场监督。 10.9对分包单位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发包单位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若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若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10.10发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负责,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11任何员工不得指派未经培训教育和考试的民工、临时工从事爆破、高处验电、挂接地线等特殊、危险性作业。如强行指派而发生工伤事故,将追究指派人的责任。
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试行)》(基建安〔2005〕50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1997)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也适用于生产车间、生活用电。
第一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第二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三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一)现场勘查。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
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进行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 (五)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
接地装置设计图。
(六)设计防雷装置。
(七)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五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由分公司/项目部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审核,经项目总工批准;临时用电工程经编、审、批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必须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见示意图)。这是保障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三项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图 第七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二)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三)技术交底资料。
(四)临时用电工程检查记录。
(五)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和调试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七)定期检查记录。 (八)电工维修记录。
(九)漏电保护器检验记录。
第、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装置及用电设施的绝缘性能,屏障保护措施,安全距离,保护接零与接地,合理选型,漏电保护装置,安全标志,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1997)3.3的规定。
第九条、总配电房的电源是从10kV线路变压器直接接至总配电盘的,配电房必须由专职电工专人管理、专人巡查;总配盘必须确保零相连接可靠,并要重复接地,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配电盘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开关、刀闸要标明用电回路和电压等级;总配电房要有明显的防火、防触电的标志,并配置合格的消防器材。
第十条、区域配电开关箱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配电箱应坚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裸露;开关、刀闸、插座应标明用电回路和电压等级,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要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金属外壳﹙包括箱门﹚应接地可靠,特别在户外,应采用封闭或防雨配电开关箱。
第十一条、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可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直径不小于16mm)、扁钢(厚
度不小于4mm、截面积不得小于160mm2),但不得使用螺纹钢材,垂直接地体埋深不得小于1m;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保护接零线必须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保护接零线必须采用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必须与保护零线分开,保护零线不得接任何开关或熔断器。
相线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工作零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保护零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第十二条、现场区域控制的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m。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应符合第十一条要求。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被物体打击,配电箱、开关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附近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第十三条、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第十四条、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不得采用裸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图的规定,沿主道路或固宝构筑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
应在地面上设明显的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第十五条、施工用电管理
(一)施工用电系统的运行应设专人管理,并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
(二)专职电工,应坚持每天不少于一次巡查现场的施工用电,对总配电房配电箱、区域配电箱、用电线路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次巡查应有记录;专职电工有权制止他人乱接乱拉电源等违章现象。
(三)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和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在大风、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特殊性的检查维护。
(四)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指定专人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五)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第十六条、电工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一)使用的工器具经定期试验并符合绝缘和安全标准。 (二)不得单人进行作业。在已送电的线路或用电设备上需停电进行作业时,断开电源的开关必须挂牌,并有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三)布线要排列整齐,接线要牢固,绝缘要可靠,不得留有人或物体可触及的裸露带电部位。
(四)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流动开关箱;流动开关箱至固定式开关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只能用橡套软电缆。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要设开关或插座。移动式电动机械要使用软橡胶电缆。
(五)直接引至电动机械、电动工具以及照明灯具电气回路的电源引线首端,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六)开关及熔断器必须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配电箱内的开关要标明负荷名称,单相闸刀与单相插座要标明电压。
(七)一个开关只准接一台电动设备。
(八)热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要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不得削小使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九)熔丝熔断后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十)工棚内的电源线要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不得小于2.5cm。
(十一)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 (十二)电源线穿墙时必须加套绝缘套管,管、槽内的电源线不得有接头。
(十三)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要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将开关装在室外。
(十四)行灯电源线必须是软橡胶电缆。行灯要有保护罩。
(十五)施工电源用完后要及时拆除,并不得留有任何可能带电的部分。
第十七条、安全用电的要求
(一)掌握和懂得用电安全及防护知识。
(二)确认用电设备有可靠的保护方式后方可工作。 (三)在情况不明时,对一切电气设备、设施及电源线路均应视作带电状态,不得盲目动用或触摸。
(四)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五)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六)禁止将电线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七)禁止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使用。
(八)任何时候都不能手提带电电源线作业或移动,也不能用电源线来升降电动工具。
(九)便携式电源箱(盘)的电缆线长度不得大于40m。 (十)损坏的或有缺陷的电动工具要立即停止使用。 (十一)对作业范围内己损坏的或有缺陷的电气设备及设施,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施工负责人。
第十、漏电保护器安全使用规定
(一)执行国标(GB6829-1995)、(GB13955—2005)的要求。
(二)选型时必须具备2个条件:
1.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二极二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三相三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极三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三相四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三相设备与单相设备共用的电路应选用三极四线或四极四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额定动作电流级差,第二级保护是第一级保护的2倍。
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单台电动设备,可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30mA以上、100mA及以下、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在采用分级保护方式时,上下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差不得小于0.2s。
(三)必须使用双极可同时分断相线和中性线的断路器。 (四)在使用前和运行半个月后,由班组安全员负责进行以下内容的检验并在《安全用品/用具检验试验记录》中记录后交专职电工备查:
1.用500伏兆欧表检查断路器的极与极(单极除外)、进线端与出线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兆欧,极与外壳、极与安装滑轨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兆欧。如低于要求,该产品不能使用。
2.在合闸通电的状态下,按压三次试验按钮“т”(按压时间不超过1秒),均应正确动作;带负荷分合开关三次,均不得误动作,以检查漏电保护性能是否正常可靠,如不能正常工作,必须立即更换,不能继续使用。 附表: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表
时间 部位 序号 负责人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1.是否持有效证件 是 否 1 操作人员 2.有效证件是否报经项目部 1.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2.接地接零线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2 接地与接零护系统 3.是否将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4.接地极与接地线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5.接地电阻是否在4Ω以内 1.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 2.配电柜、盘、箱是否上锁 3 配电柜与盘箱 3.刀闸保护罩是否齐全 4.是否是一机一闸,有无一闸多用 5.刀闸保险丝是否符合要求 6.盘内无裸露导线头 1.导线架设高度是否符合2.5米或6米的要求 2.电源线路过地面通道是否设有保护措施 3.电源线进出盘柜和机械接线端口处是否有4 配电线路 保护套管 4.用电设施与导线是否匹配 5.电源线是否有老化破皮的 6.架空线路是否采取了绝缘子或木横担 1.照明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 碘乌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米不符合安全要求 5 现场照明 密闭空间及金属容器内未使用行灯变压器安全电压 手持灯具未使用36伏及以下电源 1.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不匹配、不符合6 电器装置 要求 2.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检查记录: 检查人: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表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及新颁布的《国家电网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要求,针对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劳动保护装备严格按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发放使用。
2兼几个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其主要从事的工种配发防护装备,并备用或借用所兼的其它工种所必需的防护装备。不得重复发放。
3临时工、民工参照同工种职工供给必要的防护装备。其它由包工队自己统一发放。
4安全防护装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必要的试验。
5每年年初或工程开工前,各队将本单位所需防护装备计划交项目部,由领导批准后实施。
6购置安全防护装备的部门,在购置时应注意要标记注明生产单位、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和国家鉴定合格证书,凡无上述标注项目或缺项的,严禁购买使用。
7各类安全防护装备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负责。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设专库,存放时应尽量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腐蚀性物质及尖锐物。
8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装备的使用、领用、报废制度和资料,施工生产人员应了解各类安全防护装备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参加施工生产时必须正确使用防护装备。
9各级行政领导及安全技术人员,劳动防护装备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安全防护装备进行定期检查、试验。
10现场施工生产人员及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为杜绝施工现场及生活宿舍区火灾事故,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特制定项目部防火管理制度。
一、在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旁,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积每120平方米设置灭火器一个。
二、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灭火器有效;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
三、在滤油场所、木工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严禁吸烟,并设“严禁吸烟”的明显标志。
四、严禁在办公楼、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办公楼、宿舍楼应注意用电、用燃具、用取暖器的防火安全,做到人走电关、关气、关火。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随意生火取暖。
五、在易燃、易爆区10米范围内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
六、挥发性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或火焊进行焊接或切割。
七、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按当地门的有关规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八、存放炸药、雷管,必须得到当地门的许可,并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
九、采用易燃材料包装或设备本身必须防火的设备箱,严禁用火焊切
割的方法开箱。
十、烘箱的使用及管理应有专人负责。
十一、熬制沥青或调制冷底子油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进行,距易燃物不得小于10M,严禁在室内进行。
十二、进行沥青或冷底子油作业时必须通风良好,作业时及施工完毕后的24小时内,其作业区周围30M内严禁明火。在室内施工时,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十三、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
十四、食堂的火炉烟囱通过墙和屋面时,其四周必须用防火材料隔离。烟囱伸出屋面的高度不得小于50CM。严禁用汽油或煤油引火。食堂使用的燃气瓶应按规定摆放,不得存放装有气体的钢瓶。使用液化做到人走气灭,用完后关总闸。柴火煤炭远离食堂堆放,使用完后人走火灭。
十五、氧气、乙炔气、汽油等危险品的仓库,应有避雷及静电接地设施,屋面应采用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门、窗应向外开启。氧气瓶仓库的室温不得超过35摄氏度。
十六、对取暖设施应进行全面检查,用火炉取暖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加强用火管理,及时清理火源周围的易燃物。
十七、汽车油箱或容器内的油料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化冻,严禁用火烤化。
十八、电工房的进出电源线,应规范布设,安放灭火器不少于三只。 十九、现场使用的灭火器应按规定每两年维修灌药一次。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在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实行定人定机,持证上岗。
一、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及交记录,不得违章操作。
二、 机械设备在运行前必须严格检查机械各部位是否正常,在确
认无误后,才能启动运行。决不允许带故障运行或只运行不保养。
三、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在施工工程中的正常运行,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 工器具必须要严格管理,决不允许使用不合格或没有检验合格证的防护用品。 五、 工器具
六、 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维修或更换。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抓好本工程交通安全管理,严格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施工生产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为进一步抓好交通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一般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如下: 1强化安全教育,做好预防工作
1.1全体司乘人员要服从组织和领导,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产安全同样重要。
1.2项目部各班组及车管干部,要担负起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协助第一安全员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要认识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意识,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3健全司助人员每周一次的交通安全活动日制度,并将这项制度作为交通安全教育考核的重要项目之一。
1.4交通安全活动由运输队队长组织实施,每周一次,要结合施工生产中的特殊地理位置、交通情况、思想状态,因地制宜的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进行学习和考核。
1.5安全教育活动要和交通运输实践紧紧的结合起来,要明确学习活动是为了解主观意识问题,提高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教育,做好预防工作,把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6专职安全员每月协助运输队长、车管干部对本单位车辆及外雇车辆进行一次车辆自检,并且按照要求填表签字。
1.7外雇车辆纳入本企业车辆管理范围之内,检查司机及车辆有效证件并考试合格后,签订协议后方可租用。 2纠正违章行为、及时解决处理
2.1根据我单位点多面广,比较分散的施工特点,存在着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如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和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等,要坚决纠正,及时处罚,避免习惯性违章重复发生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企业以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2.2严禁酒后驾车,驾驶员在执行驾驶任务期间,不得饮酒。如有发现,第一次给予罚款和警告处理,第二次调离本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2.3严禁无证驾驶和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如因此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负,并追究其责任,单位不负担任何责任。 2.4杜绝其他习惯性违章,不得超速行驶,开带病车或疲劳驾车,真正作到文明驾驶。
3爱护保养车辆,厉行节约用油
3.1进行每日例行检查,每天出车前,检查车辆制动部分、灯光部分和燃油部分是否符合车辆正常行驶的标准要求。
3.2行车时,注意车辆的异常响动,及时查明响动原因,及时排除、维修。 3.3按照各种车型的保养要求,按时进行车辆保养,提高车辆利用率、出勤率。
3.4行车时,要根据路面情况适时调整车速,杜绝多拉快跑,造成交通事故。 3.5厉行节约用油,反对铺张浪费,科学管理油料的使用,建立车辆行驶和用油登记考核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生产方针、法令、法规;以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不断完善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条件;
二、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注重企业形象,做到衣着整齐、整洁,正确
佩带安全帽、胸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三、现场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上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材料堆放必须按指定地点分类分品种规格堆放整齐,并悬挂统一制作
的规范标牌;
五、未经许可,不得乱拆施工现场所有的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 六、施工现场作业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裙子等;严禁酒后上班; 七、每天坚持召开班前安全例会,会上布置并讲解当天工作的危险源点、
注意事项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八、施工期间各工种、各专业班组、应各自做到工完料尽,及时清理,保
证场内道路畅通,无积余污水。
九、已做好的成品加以保护,不能撞伤楞角及大面。
十、在已刷好的墙面和已抹好的楼地面,不能弄脏和粘上油污。 十一、发现有意破坏成品的行为将严惩不待。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所占、动用地以外的环境(大气、水体、土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自然因素的总体)所造成的影响,采取技术性环境保护措施。为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项目部各部负责人必须从执法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临时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2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标准(建设施 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90》把噪声控制在国家噪声控制标准上限内做到施工不扰民。
3建筑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 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档板,必须清理干净后方可出现场。并随时打扫和用水喷洒工地道路,减少灰尘排放。
4施工现场、职工宿舍、食堂等垃圾,必须专人管理,清除,按指
定地点堆放,统一运出,不允许乱撒乱丢,影响环境。
5对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类型和使用计划,进行详细的建筑器材影响 评估,对机械设备采用的消音器、隔音内衬、护板等方法降低噪音。 6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案,使用性能良好的施工机具,减少噪音扰民, 在施工时尽可能合理分布机械,避免机具过于集中,尽可能远离噪音敏感体,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6时,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等噪音设备,以隔音棚、隔音罩封闭、遮挡、减少噪音传播,实现降噪,尽量保证施工不扰民。
7项目部及班组在组织安全培训时,应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将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临时工进行培训教育。
目部、各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9各施工班的施工、生活用水,应按清、污分流方式,合理组织排放。 10各施工队在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有关要求,严格管理,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11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保证原貌。
12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为员工营造国内一流的办公、生活、施工与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做到施工作业全过程人身安全防护完善化。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达到文明施工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必须设置1.8~2.5m高的围墙,将施工现
场和职工宿舍隔离分开,做到封闭式施工;
二、安全设施必须经常维护,不得有缺档,特别是孔洞、四口、五邻边的设施,不得缺档,更不得损坏;
三、如因工作需要需拆除安全设施时,待工作完毕后,必须立即
加以恢复;
四、安全设施要做到齐抓共管,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五、凡发现故意损坏安全设施,一次性罚款100元。
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本着对环境卫生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卫生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的管理服务工作,目的是净化环境,给住用人提供一个清洁宜人的工作、生活环境。良好的环境卫生不但可以保持整洁,而且对于减少疾病、促进身心健康十分有益。 1管理中清洁卫生的范围及要求 1.1清洁卫生的范围
1.2清洁卫生工作的基本要求:定人、定地点、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设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并明确其清扫保洁的具体内容、时间和质量要求、范围。做到一要具体、二要明确。 2管理的基本措施
2.1各施工队的卫生自行负责,但要做到全日清洁,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等。
2.2垃圾清除必须及时,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除,垃圾通道要保持清洁。 2.3清扫区域内道路(含行人道、停车场)保持整洁,清扫绿化带,如草地、花木、树坑等做到每日一次。
2.4食堂内的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并穿着标准的职业服装。必须做到一日三次清洁食堂卫生,保持食堂的安全卫生。
2.5夏季食堂必须吊门帘,窗纱保持空气流通,无苍蝇,蚊子等害虫进入。 2.6食堂要做到一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无油渍,烟渍,无鼠害。 2.7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禁止焚烧一切生活垃圾及施工废弃物。
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电力公司基建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奖惩办法》,特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1本细则执行范围为本项目部所属的全体人员,包括本企业员工、合同工、外协包工队、临时工、民工。监督执行人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施工队长、安全监护人。在实施过程中应填写相关记录。 2奖励:
2.1对纠正他人违章行为的人,每次奖励50—100元。发现事故隐患纠正制止他人违章而避免重大事故的,奖励最高可至1000元; 2.2发现重大隐患并上报的奖200—500元; 2.3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奖200—500元;
2.4对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产生良好的明显效果,对建议提出个人奖励500—1000元。 3处罚:
3.1对习惯性违章的处罚
‘带病’运行的发现一次罚300—5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开工;
—5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施工。对不合格品强行报废; —200元,并立即要求强制检修或更换; —500元,立即要求停工整顿; —500元; —200元; —100元;
“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100元; 3.2对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处罚
4施工队长、合同工、外协部门负责人,有上述行为或其他违章行为的可加倍处罚。对在施工队长、合同工所负责的范围内发现违章行为做出处罚后按罚款额的50%对队长、合同工进行处罚。
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一、特大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其相关规定;重伤事故由施工企业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织事故调查组,在45天内调查处理结案。
二、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由国家电网公司或由国家电网公司委托相关电力公司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组,在90天内调查处理结案;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由企业分管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组,会同公司安监部门,基建(机械)管理部门在60天内调查处理结案;一般机械事故由公司安监部门会同机械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在
30天内调查处理结案;机械设备事故记录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会同公司安监部门和机械管理部门在20天内完成。
三、火灾事故按有关规定,由项目部负责人在30天内组织调查处理结案。
四、交通事故由公司安监部门、车管部门协助门调查处理,发生在企业内的交通事故,由企业安监主持调查处理结案。
五、项目部发生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必须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传真向分公司报告。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为杜绝施工现场及生活宿舍区火灾事故,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特制定项目部防火管理制度。
一、在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旁,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积每120平方米设置灭火器一个。
二、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灭火器有效;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
三、在滤油场所、木工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严禁吸烟,并设“严禁吸烟”的明显标志。
四、严禁在办公楼、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办公楼、宿舍楼应注意用电、用燃具、用取暖器的防火安全,做到人走电关、关气、关火。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随意生火取暖。
五、在易燃、易爆区10米范围内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
六、挥发性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或火焊进行焊接或切割。
七、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按当地门的有关规定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八、存放炸药、雷管,必须得到当地门的许可,并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
九、采用易燃材料包装或设备本身必须防火的设备箱,严禁用火焊切割的方法开箱。
十、烘箱的使用及管理应有专人负责。
十一、熬制沥青或调制冷底子油应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进行,距易燃物不得小于10M,严禁在室内进行。
十二、进行沥青或冷底子油作业时必须通风良好,作业时及施工完毕后的24小时内,其作业区周围30M内严禁明火。在室内施工时,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十三、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
十四、食堂的火炉烟囱通过墙和屋面时,其四周必须用防火材料隔离。烟囱伸出屋面的高度不得小于50CM。严禁用汽油或煤油引火。食堂使用的燃气瓶应按规定摆放,不得存放装有气体的钢瓶。使用液化做到人走气灭,用完后关总闸。柴火煤炭远离食堂堆放,使用完后人走火灭。
十五、氧气、乙炔气、汽油等危险品的仓库,应有避雷及静电接地设施,屋面应采用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门、窗应向外开启。氧气瓶仓库的室温不得超过35摄氏度。
十六、对取暖设施应进行全面检查,用火炉取暖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加强用火管理,及时清理火源周围的易燃物。
十七、汽车油箱或容器内的油料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化冻,严禁用火烤化。
十八、电工房的进出电源线,应规范布设,安放灭火器不少于三只。 十九、现场使用的灭火器应按规定每两年维修灌药一次。
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投入必要
的资金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设施,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措施补助费的列支由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XXX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法规和文件执行。
1.3本制度适用于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XXX项目部及各劳务分包队伍。 2安全措施补助费使用范围
2.1用于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保障所采取的补充防护措施费用。
2.2用于本工程所属区域内设置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志牌、警示牌、隔离防护围栏等设施费用。
2.3用于本工程项目部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入现场监督管理应配备的安全保护设备费用。
2.4用于补助各劳务分包队伍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提高安全文明设施标准(不低于安全规程强制性标准的),显着促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效果所投入的费用。
2.5用于本项目工程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补助。 3安全措施补助费审批程序
3.1本工程公用基础设施所采取的补充防护措施,由责任部门编制技术方案,报送项目工程部、安保部会审安全技术性能和工程量,并报送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造价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3.2本工程公共区域内设置的安全文明标志等设施,由项目安保部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计划,经项目部会审同意,并报送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费用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3.3项目部职工进入现场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备,由所在部门编制使用安全
防护设备计划,报送项目安保部审核同意,并报送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费用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3.4劳务分包队伍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提高安全文明设施标准(不低于安全规程强制性标准的),由劳务分包队伍提出安全措施补助费申请(附设施费用明细表),报送项目安保部审核,并经项目物资供应部审核费用同意后,报送项目经理审批。 4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
4.1为加大工程项目安全投入,保证安全施工,本项目部设立项目安全措施补助费。安全措施补助费列入工程概算;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统一计划,并经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后,由业主单位批准使用。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安全措施补助费专款专用,项目安保部负责安全措施补助费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工作。
4.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原则上按照报批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计划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范围。如确须更改,需重新履行报批手续。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督确保安全措施补助费的合理分配与正确使用。
女工特殊保护制度
1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单位的所有女职工。 3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4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5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高空、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6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7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8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部门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9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部门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部门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10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11女职工比较多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12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
13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部门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部门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检查。
15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 16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17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劳动部规定。
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事件的发生,实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操作规程》及本工程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和我公司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执行范围为,在本线路工程施工的所有员工、民工、临时工。 2处罚形式包括罚款、辞退。罚款应及时交清,对不能及时交清者由财务部门在借款或结算时扣除。
3施工中习惯性违章的部分表现: 3.1安全作业票不合格,遗漏项目;
3.2监护人擅自离岗,不履行监护责任;
3.3对新进人员或变换工种人员不及时上报,安排末经过安全教育考试人员上岗工作;
3.4安全保护设施不完备,作业环境不安全而末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5机电设备末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或末按规定安装有效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
3.6无视安全人员的提醒警告,末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或不改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3.7易燃、易爆物品末按规定保管使用; 3.8工作前不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
3.9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扣)下颌带; 3.10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错误使用安全带、二道防线; 3.11非电工从事电气工;
3.12无证驾驶车辆或其它大中型机械;
3.13酒后或疲劳驾驶,超速行车或违章强行超车; 3.14起吊过程中,在吊件下方停留、走动; 3.15损坏,挪动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 3.16工器具以小代大,以次充好;
3.17乘车时坐护栏,车辆未停稳前上下车,或在乘车时戏嬉,打闹; 4处罚
4.1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管理,发现一起,罚相关责任人100至此2000元,造成事故者重罚500至5000元;
4.2在同一作业点发现两起以上违章现象,对负责人罚100元; 4.3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事故者予以重罚并辞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