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来源:爱够旅游网


关于印发《xxx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xxx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下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x月x日

- 1 -

二○一三年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对各单位安全管理的考核内容。

第二章 目标与责任追究

第三条 目标

1、工亡事故发生率:0人次/年。

2、重伤事故发生率:0人次/年。

3、全年实现“六为零”。即无工亡事故,重伤事故为零,无重大设备事故为零,无重大火灾事故为零,无重大交通事故为零,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4、本年度轻伤发生率实现比上一年度下降5%。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率为100%。

- 2 -

第四条 在公司总经理及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根据公司与各二级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及《安全责任风险抵押承包责任书》要求,由生产安全科,负责日常安全管理、考核、评比工作。

第五条 按照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原则,由安全科每月组织一次由各单位安全员参加的工作例会,每季度组织一次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安全工作会,生产安全部每半年将向公司进行一次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各部门按职责开展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相关管理部门为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履行各自的职责,需于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时向生产安全部上报涉及本部门安全管理目标内容的工作情况。

(一)因生产操作事故、运输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人员伤害的,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指标对生产安全部及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二)因车辆管理事故、由后勤队组织的大修、中修等各种检修作业,以及由后勤队负责的其它工程项目造成人员伤害的,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指标对维修部及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三)防火、交通、防爆安全管理由安全生产科负责,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爆炸等事故,未造成人员伤害的,对安全生产科给予xx元经济处罚;因火灾、交通、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 参照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中辅助部门指标对公安处进行考核,事故责任单位则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指标进行考核。

(四)因污染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 按公司《劳动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指标对安全

- 3 -

生产科及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五)派遣劳务用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指标对用工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劳务承包项目中劳务用工发生安全事故,由劳务公司全权承担处理。

(六)依照《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安全健康管理暂行规定》监督各单位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识别、评价、监测、申报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相关规章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监护工作;对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警示标识、公告栏的设置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七条 安全科须对下列重大危险源按职责进行监督管理。

1、危化品运输车;

第三章 奖励与考核

第十条 奖励

(一) 在每半年内完成考核指标(含轻伤控制指标 人/半年),即可获得半年度安全奖。被考核单位获奖基数xx元/半年。

(二)个人按月度标准进行考核,奖励基数为:(1)安全生产科、运输队、后勤队、停车场的正职领导、主管生产安全副职领导、专职安全员各xx元/人、月;其余副职人员则按xx元/人、月进行考核奖励,奖励情况必须报安全科备案;

- 4 -

(三)月度考核金额与当月生产进度完成及其他计划检修安排完成情况挂钩。

(四)年末,对完成全年安全目标且生产经营业绩突出的单位,公司将以评先、评优形式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 考核

(一)被考核单位发生工亡事故1人次,除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外,对责任单位按公司工伤事故考核金额标准进行考核,并取消该责任单位考核期内的奖励。同时考核该单位月度安全奖励基数6个月/人的金额,并将处罚金交公司财务部。如发生两起或两起以上工亡事故将累计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附表一)

(二)被考核单位发生生产性重伤事故x人次,取消该单位考核期间内的奖励,对责任单位按工伤事故考核金额标准进行考核。同时考核该单位月度安全奖励基数x个月/人的金额,并将考核金交公司财务部。在年度考核期内如发生两起以上重伤事故等同工亡事故进行考核。

(三) 被考核单位发生轻伤1人次,对责任单位按工伤事故考核金额标准进行考核,取消当月安全奖励。年终超过年度总考核指标时,按超过指标人次数额进行倍数考核,同时取消该单位考核期间内的年终安全考核奖励。(考核标准见附表二)

(四)被考核单位发生交通责任、重大火灾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考核按工亡事故考核。

(五)对违反安全要求的单项考核规定:

①、不执行安全指令一次,对责任单位给予xx元经济处罚。

- 5 -

②、发生轻、微伤事故必须在8小时内报告公司调度室,并于事故后第二天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生产安全科,重伤及以上事故须立即上报公司调度室;由安全科立即向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相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对迟报责任单位给予xx元经济处罚,隐瞒事故一次(节假日电话备案),对事故单位给予xx元经济处罚,造成的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

③、发生重大未遂险肇事故,对责任单位给予xx元/次经济考核。

④、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对责任单位给予xx元/次经济考核。

⑤、“五项基础安全防护设施”每破坏一件(次),对单位给予xx元经济考核。

第十二条 处罚程序:

(一) 对被考核单位和被考核人员的处罚,由安全科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公司企管部在当月工资中进行处罚。

(二) 对其它分流单位的处罚,责任单位在接到安全科的通知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罚款金交至公司财务部,对拒交和迟交的将加倍进行处罚,并取消该单位年度所有安全考核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 6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