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贷风险内部控制,实质上是对信贷管理的一种再监督行为,它是监 管部门依据国家金融法律、规章,对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各个环节,包括对信 贷管理组织体系,贷款的审批、发放、管理、回收等内部控制机制进行检査、 考核、评价方法的总称。其目的是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各项平衡 制约机制和责任制,并有效地执行,防止因制度的漏洞或执行不力及监督控制 不严而出现高风险贷款、以及以贷谋私等不良现象,切实防范和控制信贷风 险。
关键词:信贷风险;内部控制;信贷管理;贷款发放
1信贷风险内部控制评价
信贷风险内部控制评价,主要围绕防范控制风险的各项操作程序、方
法、管理制度、办法等机制展开。具体包括以下四项要素:
1.1信贷策略。评价金融机构制定的信贷策略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和银行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是否考虑比较优 势,突出自身特点,是否遵守审慎原则,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从严掌握贷 款规模,选择贷款对象,有无盲目扩张行为;信贷策略是否形成规范性文件, 并被每一个信贷人员知晓、准确理解执行。
1.2组织体系。评价金融机构是否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要求
建立了信贷操作和管理互相制约组织体系,贷款的发放和管理是否由两个以上 部门或岗位分别承担;是否建立科学、民主的贷款审批机构;信贷人员的选拨 是否建立了任职资格和优胜劣汰制度。是否设立专门内审部门对信贷业务全过 程进行再监控并向最高决策层报告。
1. 3操作程序。贷款发放的每一个环节是否制订明确的操作方法并以
书面形式确立下来,是否严格执行。
1.4管理制度。包括日常检査、清收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监测管
理、岗位责任制、信贷资产保全等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信贷管理组织体系的内部控制
信贷管理组织体系是指根据信贷业务环节的内在要求和平衡制约机制
要求而进行的机构或岗位的配置,包括信贷业务操作部门或岗位、信贷审查管 理部门或岗位、贷款发放审批决策组织的确立及其职能和职责、内部稽核部门 的设立及其职责履行情况等。信贷管理组织体系是信贷风险内部控制的组织准 备,是加强信贷风险内部控制,防范控制信贷风险的一个极为关键的环节。
《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规定,贷款发放应实行“贷前调查、
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一项信贷业务应由两 个以上部门或岗位完成,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分离贷款调査评估和审查、检查的 职能,分别设置信贷调查、发放和信贷审査、审批、管理的机构或岗位,并要 求根据贷款额的大小确立各级部门的审批权限,建立相应的信贷审批委员会或 审批小组,保证每笔贷款由互相制约的两个以上部门或岗位来完成;并建立信 贷风险内部稽核监督、报告制度,保证贷款的发放处在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之
3贷款发放内控要求
贷款发放是信贷业务的一个重耍环节,这个环节控制,隋况对信贷风
险的大小具有很大的影响。贷款发放应具有一套严密的程序,包括贷前调查、 贷时审查、贷款审批发放的全过程,这套程序应顺序经过借款人提出贷款申 请,信贷业务人员进行贷前调查评估并签署意见,信贷审查人员对贷前调查评 估的真实,陛和科学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与借款人 签订借款合同(担保贷款还要签订担保合同)。对这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 各金融机构都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操作规程,以防止贷款发放的随意性或违法
乱纪行为。对贷款发放内部控制进行稽核评价,就是要稽核评价各环节操作方 法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3.1审查借款人资格。借款人提交贷款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贷款人
首先要根据金融法规的规定,审查借款人是否具备贷款条件。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 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
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自然人。
(2) 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要求:&.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匕应当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须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c.己开立基本 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丄除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对外股本 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e.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 求;匕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 投资的比例不低丁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3.2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1) 贷前调查评估。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财
务状况、偿债能力、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 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在此基础上提 出贷与不贷、贷款期限\\贷款方式等意见。信用等级评估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 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财务收支状况、经营效益和发展 前景等要素进行。
(2) 贷时审查。信贷业务部门对受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可行性进行
调查评估并签署意见后,移交审查部门审查。审查人按照有关规定对调查评估
结果进行审查核实,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3) 贷款审批。审批人接到审查部门报采的资料后,应按规定的方式
组织有关信贷管理人员或专家对贷款发放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并确定贷款期限 和方式,签署审批意见。
(4) 签订借款合同。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时间、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 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 证贷款还须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 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 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4信贷管理的内控要求
信贷管理内控是指金融机构在运用信贷资金时,对贷款在贷出之前调
查评估,贷时审查核实,贷后监督使用,回收本息,监测预报风险,资产质量 分析,控制化解风险以及确定贷款方式、期限、利率,规范信贷档案资料等一 系列制度、办法的总称。由于贷前管理和贷后的管理分属两个重要环节,且习 惯上所称信贷管理较多的是指贷后管理,而且贷前的各个环节的控制在前一节 已经述及,本节所称信贷管理内控专门指贷后管理各项控制制度,包括贷后检 查,信贷风险预警机制,信贷资产质量监管,信贷资产保全,贷款本息清收以 及信贷岗位责任制等方面的内容。贷款发放之后管理好坏,同样对信贷风险的 大小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必须强化对信贷管理内部控制情况的稽核评价。
《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银行制订颁发的“信贷资金
管理办法”和各金融机构制订的贷款管理规定都对贷款发放之后的管理提出了 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1) 贷后检查。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
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2) 贷款回收。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
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 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 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收罚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 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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