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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广告构成要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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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广告一般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则构成要约。

广告是否是邀约,主要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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