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最重的处分是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
(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隐瞒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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