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荣为对基层市场所的人员结构、管辖范围、承接工作、存在困难等方面进行调研,并与工作人员探讨如何在当前的大环境下,梳理出我局更优化的工作流程,打破工作困境。随后,对辖区内超市、餐饮、药店、特种设备的证照、进货索证索票、沃填报、电梯年检、五方通话等重点环节的安全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叮嘱工作人员在中考、迎建党百年这个关键节点上一定要到辖区内多提醒、多巡查、多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将安全工作落实、落细。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所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及其相关行为进行的检查、审核、评议、纠正等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执法监督应当坚持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统筹解决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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