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够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治安传唤的时间规定

治安传唤的时间规定

来源:爱够旅游网

法律主观:

依据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机关 传唤 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 强制传唤 。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 法规 定可能适用 行政拘留 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