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个人借款时的利息,应当由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但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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