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书面报告要有职工的基本信息、职工受伤的过程、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以及纠正预防。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可以包括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本人的安全意识比较低,对生产和生活中的不安全的因素在粗心大意等因素。公司及员工必须认真虚心地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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