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够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爱够旅游网

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

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时间越短,经济补偿金就越少。

3.

功能不同。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者在合同的期间如果违反了双方的约定,那么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只有在培训期间支付了培训的费用以及还有在竞业期间违反了规定,那么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如果其它情况让劳动者支付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一、工作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为改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培训的专项费用,对这个员工进行相关的专业技术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和这个劳动者签订相关的协议,约定好一个服务期期限。如果这个劳动者违反了关于服务期限的约定的,应该按照相关的按照约定要求该员工向这个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额。这个员工所支付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可以超过这个用人单位为这个所提供的培训所用的费用金额。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所赔付的违约金的一个数额不可以超过在服务期限里面还没有进行履行的那一部分双方分摊所需要支付的培训费用的金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约定好的服务期的期限,不可以对于按照原本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相关的服务期期间应该获得的劳动报酬造成影响。

相关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在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好,劳动者应该按照合同的规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相应的知识产权。对于有义务尽到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者是相关的保密协议里面与劳动者约定好相关的竞业的条款,并约定好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是终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以后,在这个竞业的时间里面应该按月对这个劳动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如果违反相应的竞业约定的,应该按照双方约定好的向相关的用人单位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除了上面这个法律规定了的一些情况以外,用人单位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好说是相应的违约由劳动者来进行承担。在我国的劳动法规里面对于员工违反了相关的约定需要赔偿相关的用人单位的一定金额的培训费这一条款有着严格的规定:

(一)培训费:这里指的是“用人单位拿出资金(这里必须要有相应的支付货币凭证)对于员工进行各种类型的技术培训”的一个费用。关键在于这个公司要可以拿出相应的凭证,并且是对于所管辖员工进行各种类型的技术培训的一个支付凭证。

2、如果用人单位所拿出的这个培训费的支付凭证属实,也必须要按照“依照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和员工对于相关的金额平均出资,以员工已经履行了的合同期限来进行递减的支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