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经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补贴费用的多少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经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补贴费用的多少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高龄津贴的发放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保障对象属地管理、保障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原则。高龄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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