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够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如何定罪处罚

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如何定罪处罚

来源:爱够旅游网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如何定罪处罚

1、如果行为人采取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且数额较大的,即定骗取出口退税罪;

2、犯本罪既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犯罪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零四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主观要件有哪些

1、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即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违反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2、由于本条没有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一定的目的,因此,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非专用的行为,则不论是何种动机和目的,也不论其是否营利,均应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了自我欣赏或收藏而伪造极少量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