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申论》试题
满分100分时限180分钟 题号12345总分核分人得分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材料50分钟,作答13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资料一:
近几年来,不少地方出现了“网络募捐热”:一些人纷纷自建网站,通过网上发布求助信息的方式开展募捐。对于这种做法,有些人认为应该提倡,也有些人认为应该禁止,还有些人主张既不应该提倡也不应该禁止。不管怎样,网络已经成为新的慈善平台,网上募捐日渐成为一种公益文化。
2000年,河北省无极县中医院职工卢英红建立了名为“爱心无限”个人网站,并利用业余时间到河北各地农村寻找贫困孩子,把家庭确实困难、综合素质良好的学生,作为资助对象在网上进行发布。全国各地网友寄来善款、文具、衣物后,他再分别转邮给孩子们,有的还专程上门送去。为了增加“爱心无限”网站的点击率,2002年,他拿出家里仅有的1万多元钱,购买了服务器托管在北京一家公司,并申请了国际域名。一批批被救助对象的信息上网了,大量爱心人士的现金汇入了卢英红的账号,再由他代理发往救助对象手中。他把每一笔资金、每一批衣物的来龙去脉都清清楚楚地公布到网站上。6年来,卢英红募捐到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已达30多万元。
2005年11月27日,江苏启东的季吴畏因罹患白血病,在出生一年之后就离开了人世。尽管这个小生命因为医学的无力挽回而逝去,但其短暂的一生,经历了一次完美的网络救助和临终关怀。摇篮网上数千位年轻的妈妈向小吴畏伸出了援助之手,让吴畏的父母在不幸之中感受到了人间温情。截至到11月27日,救助吴畏的捐款总额超过了11万元。其中,已使用资金7.8万元,剩余资金3.2万元。捐款和款项使用情况,在摇篮网上都有网友“我爱季吴畏”的详细公示。对于剩余的捐款,季吴畏父母表示将捐献给更需要的孩子,希望好心的妈妈(爸爸)以后继续关注其他需要关爱的孩子们。小吴畏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得到数万网友的关心和救助,除了相关儿童救助机构和热心网友的支持外,主要是由于摇篮网充分扮演了信息公开的中间人角色,既保护了当事人,也对广大网友负责。
2006年7月,受4号台风“碧利斯”影响,广东韶关、清远等地遭受了罕见的洪涝灾害。位于粤北山区的小城乐昌,一夜之间被洪水淹没,成为受灾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各方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其中一个最引人注目之处,便是网络成为民间赈灾的一个新的平台。据不完全统计,7月底以来,热心人通过网络途径,向乐昌市捐赠的各种物资达13吨之多,包括衣物、被褥、药品、食品、瓶装水等灾区人民用得上的物品。洪灾无情,网络有情。网络募捐热,成为此次捐赠乐昌热潮中的一个亮点。
2007年1月8日,银川市兴源中学“育龙阅览室”面向学生开放,阅览室的所有书籍都是由来自山西在该校支教的梁宏明等4名青年志愿者,通过互联网发起的“贫困学生帮扶行动”募集而来。志愿者们还表示将继续通过网络募集的方式,再为宁夏山村学校筹建更多的阅览室。
“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是江同志倡导的。1995年底,他在陕西、甘肃考察时指出,要在全国大中城市开展经常性的捐助活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随后,以“扶贫济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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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温暖”为主题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在全国普遍展开。总对这项工作也高度重视,2006年11月29日,专门就组织社会捐助、确保受灾群众过冬衣被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同年,民政部等7部委决定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与已经在全国开展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并确定每年的11月都要为困难群众筹集款物。一个全国性、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机制已经形成,并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种全新的联系方式,互联网的快捷广泛以及它的交互性,是其他任何媒体所无法比拟的,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信息、娱乐、知识和技术。当一个人的呼喊马上可以传遍全世界,而且立即就能得到回应的时候,网络募捐就成为互联网应用的一个重要功能。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6年1月份的调查,我国网民总人数已达到11100万人。试想一下,如果每个上网用户都浏览一遍一条网络求助信息,且每人只捐出一分钱,那就有111万元,更何况有些人并不只捐一分钱,那可就是相当大的一笔数目。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况且网络联系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它不受地域和时间的,向慈善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一个固定账户打上自己愿意捐赠的数目,受助者立刻就能收到捐款。对于受助者可以说是解了燃眉之急,有助于他们较快地摆脱所处的困境。
资料二:
2005年9月15日,西南大学文学院女生陈某,以“卖身救母”的网名在天涯社区重庆版发帖子,为身患肝病的母亲求援。帖子称,妈妈因肝病生命垂危,陈某卖掉了家里的住房,筹作手术费,让妈妈接受肝移植手术。可手术后恢复不理想,专家认为应该做二次肝移植术,需要几十万元手术费。陈某在求助信的结尾处写道:“我多么希望有好心人能救救我妈妈!我宁愿卖掉我自己!”帖子发出后,该学生的个人账号很快收到各地网友超过10万元的捐款。但随后一位网友发出的一篇题为《卖身救母的》的帖子,引来了众多网友对陈某“卖身救母”真实性的怀疑。该帖子说,陈某生活奢侈,身穿价值近千元的阿迪和耐克新款服装。该帖子称,陈某利用了媒体,其行为有欺骗性质。10月19日,天涯社区网上又出现了一篇《“卖身救母”事件调查实况》的帖子,发帖者与另一名网友赶赴重庆“调查”发现,陈某的母亲是泸州职工,第一次手术的费用是30多万元,由于享受医疗保险,医保机构按照标准支付了15万元,职工为她募捐2万多元。如果她进行第二次手术,需要30~40万元,医保能再支付15万元。但关于其母享受医保这一点,陈某始终没有提及。该调查引起了许多网友对陈某的不满,一些网友说,我们的社会需要真诚,我们应该建立一种完善的捐助机制,受助人理应公开情况。网友的讨伐与质疑,集中在陈某有选择地公开求援信息,影响了捐助人的知情权。这些声音在10月23日陈某的母亲去世之后开始变弱,但仍有网友不肯罢休,甚至表示要将陈某告上法庭。对此,陈某和她的亲戚表示,将选择一个适当渠道公布详细账目,同时希望能有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将告诉公众。他们还呼吁能够出现专门的机构监管网上民间捐赠,这样当事人就不会再受到类似的伤害。
自9月15日陈某在网上发出求助帖子至其母手术后去世,再到后来迫于巨大的和心理压力陈某休学回家,网络上各种观点包括对陈某、对“调查人”的支持与“讨伐”等,展开了尖锐激烈的争论,甚至出现了许多非理性的谩骂攻击。包括央视和许多重要的平面媒体也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入采访报道,网络募捐一时成为社会上最引人关注的焦点,陈某则成为当年我国最“著名”的网络人物之一。
前不久,在“无忧团购”网站上,网友“雪儿妈”自述:雪儿已经持续7天发热,并且都是在38.5℃左右,头一天晚上身上开始冒出了小红点,患白血病的可能性有70%,治疗这种病需要20万元。“雪儿妈”还发布了团购奶粉和超低价“帮宝适”婴儿尿片的消息,希望网友们通过购买自己代理的产品来帮助自己。这件事打动了不少网民,他们纷纷捐钱,近200名做妈妈的网友向她订购商品,累计金额达12万元,其中一位姓陆的女士通过网上银行支付了33000元,向“雪儿妈”购买婴儿尿片。可后来,人们发现所有向“雪儿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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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和婴儿的妈妈们,都迟迟拿不到“雪儿妈”的货品,“雪儿妈”接到汇款后,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而且人们还偶然发现,在网上与“雪儿妈”一唱一和的网友“孙迈克”和“静静的守护者”,上网使用的IP地址,竟然与“雪儿妈”完全相同。网友们终于认识到,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
2006年6月,一网名为“紫色回忆”的女士,在某网站论坛上发帖子说,她去年遭遇车祸,自杀未成一度昏迷。在医院,她每天都能收到网友们的问候和录制的歌声,她就是这样被唤醒了。不幸的是,她现在又患上了脑瘤,需要大量治疗费。这位“阿紫”的遭遇打动了不少网友。一个叫“蝴蝶兰”的为“阿紫”发起捐款倡议,不长时间就募集到了4万元,汇给了“阿紫”。但也有网友怀疑“阿紫”与“蝴蝶兰”有可能合伙利用募捐骗钱。还有网友真的到了她们所说的山东淄博某医院了解情况,结果发现医院根本没有其人,才知是上当受骗了。随后,网友们在论坛上纷纷声讨“阿紫”的欺骗行为,“阿紫”又编造了“自杀”谎言在网上传播。后来,人们得知,“阿紫”根本没有病,她将捐款用作别处了。
2005年1月28日,“胶东在线网”二手信息审核的编辑发现了一条信息,有人以红十字会烟台办事处名义,打着“为了灾区重建家园捐款”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幌子,在网上发布了农业银行账号以及咨询电话号码,企图骗取热心人捐款。该网站及时与市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并成功地拦截了这条信息的发布。两个小时以后,又有人在该网发布这样的消息,工作人员当机立断,立即予以拦截,随后该网站将相关信息送到市红十字会。烟台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士表示,幸亏胶东在线网及时拦截,才使众多网民没有上当受骗,避免了一起诈骗案件的发生。市红十字会为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有意对印度洋海啸赈灾捐款,请认准市红十字会授权发布的指定银行账号或直接到市红十字会现场捐赠,切勿相信网上募捐和街头捐助活动。
一位网友说:“我参加过多次爱心捐赠,对网上的爱心援助也会一视同仁,在有所了解的情况下参加。可问题的关键在于网络有其虚拟的一面,如何核实求助事件的真实性,就是一个难题。网上救助还应有一种识别机制,否则,就有可能造成爱心的滥用,甚至社会诚信的缺失。许多人对个人网络募捐持怀疑观望态度,他们在未核实事情的真实性之前是不会捐款的。”还有的网友说:“利用网络诈骗的例子很多,如果一看到网络上的募捐消息,就匆匆忙忙慷慨解囊的话,那免不了会上当受骗。如果在网上看到募捐的消息,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途径,向当地的机构或者居民查询,情况如果属实,就可以操作。”
个人网络募捐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由于网络本身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它的公信度和可信度会大打折扣。如此一来,个人网络捐助在热心资助他人的同时,也充满了道德上的陷阱。所以,每一个实施爱心网络救助的人,很有必要考证其真实性,以免同情心遭遇被无情欺骗的尴尬和无奈。
网络所具有的匿名性、隐蔽性等特征,让非法之徒有可乘之机,使有爱心之人对“网络救助”失去信心。一些人利用网络救助,把人们的同情心与爱心当作幌子,实则是吸引更多的网民点击自己的帖子,等其帖子达到了较高的点击率,他就可以得到BBS虚拟的奖励。他们却不知道在自己的满足欲膨胀的同时,也重重地伤害了他人。更有甚者,利用网络救助欺诈他人钱财,待得手后,溜之大吉,这方面的案例举不胜举,这种行为是不可饶恕的,它致使人们心灵的最后一片净土受到玷污。渐渐地,人们对于网络上出现的“求助”、“救助”等一类信息,产生了漠视的态度。
赞成禁止个人网上募捐的人们,看到的是这种募捐方式弊的一面;反对禁止个人网上募捐的人们,考虑的则是这种方式利的一面。但世界不仅仅是“一分为二”的,于是有些人主张既不提倡也不应禁止这种做法。主要是在目前的情况和条件下,特别是互联网应用迅速普及发展的形势下,不能也不可能取缔网上募捐这种方式,但它目前也无法律支持,缺乏法律、法规规范,所以也不宜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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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三:
普通人的捐助,为慈善事业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要保证捐助、募集的制度化、长效性与广泛性,除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捐助外,还要动员更多的普通人加入到慈善捐助活动中来。慈善事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三种渠道:一是企业或各种经济组织(实体)的捐献,二是财政拨款或援助,三是社会成员的个人捐赠。这三种经费来源在各国的比重虽然不尽相同,但各国慈善基金的主要来源均不外乎这三种渠道。目前,我国企业捐赠的范围很少,个人捐助也十分有限,这是制约和影响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瓶颈性障碍。在我国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中,绝大多数没有过捐赠纪录。我国私人年均捐赠只有0.92元人民币,不到当年人均GDP的万分之一。而在慈善事业较为发达的美国,一年数千亿美元捐款中,有80%是个人捐助,而这其中的70%又是来自普通人。2003年,美国人均私人捐款为828.7美元。中国和美国的人均收入之比为1∶38,而人均慈善捐款之比却为1∶7300。可见,我国普通人广泛参与慈善事业的意义尤为重大。
美国慈善事业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是上网捐款日益盛行。据《慈善纪事(The Chronicle of philanthropy)》发表的报告,与前一年相比,上网捐款的数额增长了近150%,据167个慈善组织统计,通过因特网筹集了9亿多美元的捐款。
就现代社会的特征而言,助人就是助己。差距是慈善存在的现实基础,原因就在于穷人需要救助,而富人有能力提供救助,财富有条件从富有者转向匮乏者。但这里所说的“富人”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并非只是那些拥有万贯家财的人才称得上是“富人”。只要是衣食无忧、安居乐业者就有能力、有责任救助那些因天灾人祸而遭遇生活变故落入困境的人。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风险加剧,风险类型增多,后果严重。从传统的自然风险转向人为风险,从个别风险、区域风险转向全球风险,从单一风险主体转向多重风险主体,这就意味着我们进入了风险社会。在这样的条件下,任何人都有可能遭遇不测。现代人依靠个人抵抗风险的能力降低,这就需要来自他人、来自社会的帮助。普通人对他人的救助,由此就具有了同舟共济的现代性色彩。因为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它落在谁的头上只是一个概率问题,谁也不能保证下一次它不会落到自己头上,或者说正因为别人替你承担了一次风险,你才有可能平安无事。
许多普通人对帮助困难群体的自我责任不明确,认为救助穷人是国家和的责任,或者认为只有富人才能做善事,自己根本不算富人。由于个体道德感缺失,致使社会上的高尚助人行为也遭到贬斥,表现为主动助人者不仅得不到他人的表扬与肯定,而且还可能受到猜疑与嘲笑,这就进一步降低了助人愿望,减少了捐助人的行为。
中国民间慈善活动所具有的浓厚乡里情结和亲族情结,导致了慈善事业的封闭性和内敛性,与现代慈善事业的社会化、开放性、广泛性、公平和公正等基本特征不相符合。普通中国人只愿帮助亲戚或熟人,这就缩小了慈善对象的范围,妨碍了普通人对慈善事业的普遍参与。
慈善是帮助人们摆脱各种困难、抵御各类风险,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途径。“慈”是指长辈对晚辈的爱,“善”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友爱与互助。它关注的对象是弱势群体及脆弱的社会成员,对贫弱者以金钱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实际援助,其行为主体是群体、组织或个人。它向社会或受益人无偿捐助钱物或提供志愿服务,社会公众完全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偿救助。从本质上讲,慈善是一种救济行为,其性质属于志愿性公益事业。慈善事业满足行为主体以奉献爱心来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培养人的善良意识,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同时,慈善事业还能有效调剂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成为国家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
2006年11月至今,全国有7827万人需要给予口粮救济,2041万人需要衣被救济,571万人需要治病救济,这是近几年来冬春季节救助任务较重的年份。这种情况仅靠来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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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部门的救助,还不能满足全部需要,社会捐助必不可少。伴随着社会捐赠成为人们的公益共识,社会捐助服务体系日渐完善。目前,国内大中小城市相继建立了2.8万个社会捐赠接收站点,随时接受广大群众的捐赠款物。在2006年11月份的捐赠活动中,许多单位成立了自己的接收捐赠小组,并为一些距离较远的捐赠者提供上门服务。山东临沂市的许多社会人士直接到民政部门进行捐赠。捐赠体系的进步,直接促进了捐赠覆盖面的扩大。
在我国,每一次大规模的募捐活动往往是以行政方式完成的。通过各级行政组织对国有企、事业单位提出要求、规定数额,由单位领导、带头,人人有份,所捐款额则按照级别、职称等级加以限定。如此一来,捐款就不仅仅是奉献爱心,而成了完成任务,不是出于自觉自愿,而是碍于情面,甚至带有强迫的色彩。虽然每一次大规模募捐的效果都不错,但却并不利于人们慈善意识的培养。慈善事业管理过程中行政色彩过浓,非赢利性的慈善组织缺乏地位和自主权,民间捐款被作为关怀和救助发放给受助对象,这无论对于捐助者还是受助者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在美国,比尔·盖茨可算得上是慈善楷模,他既是商界精英、世界首富,也是最具善心者,其企业与个人每年的捐赠在世界上都名列前茅;在,每一名歌星、影星每年都要举行义演、义唱,并由此受到歌迷、影迷们更加热烈的欢迎、拥戴。目前,在我国内地,也在努力树立这样的典型,如电视台举办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就是要树立楷模,为人效仿。但我们也同时看到,一些商界精英以及歌坛、体坛明星不仅少有慈善义举,反而其偷税、漏税等不端行为时有曝光。这些人在青少年中的影响力极大,造成的负面效应也十分巨大。
资料四:
目前,四川全省募捐市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混乱、重复捐赠现象,不少组织及个人将善款挪作他用;也有多部门捐助同一人的现象,导致受助人一夜之间突然“暴富”,这既不利于发挥慈善作为社会再分配的调节功能,更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2007年1月19日《成都晚报》报道:四川省日前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慈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今后除统一安排的民政经常性社会募捐活动,大灾之年以名义开展的赈灾募捐,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开展的募捐以外,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当地民政部门审批,不得组织社会性捐赠活动。民政部门今后将建立社会性慈善捐赠活动审批、公布制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已批准的社会性慈善捐赠活动,相关内容同时报送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保规范、合法的慈善组织能够更有效地整合慈善资源,实现慈善资金的募集、使用的最优化,推进各类善款的募集和使用更加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2007年1月16日,太原慈善总会成立大会暨慈善活动日通报会公布了太原、市《关于加快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指出,今后全市性大型慈善募捐活动都要依法履行申请批准程序,到慈善组织审查备案。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外,慈善募捐必须由批准成立的慈善公益组织开展,一切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发起任何渠道和形式的募捐活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社会捐赠。
河南省南阳市油泵油嘴厂职工张哲利用网络,与10多名网友创办了一个民间募捐组织,将募集来的钱物捐献给贫寒学子。他建立网站募捐的义举,得到了南阳市慈善总会的肯定和支持。张哲与网友还制定了《网上捐助章程》,规定所得捐款必须由南阳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受助方和组织方在场,方可完成捐助程序。张哲与网友“黑金”、“枷楠”一起,还把每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汇入南阳市慈善总会特批的捐助账户。张哲说,网上募捐完全是在南阳市慈善总会监管下进行,募捐的金额、捐款的去向,全部向所有献爱心的网友公开,接受监督。不久前,一位叫“风筝飞”的网友,往该账号上汇入2000元人民币,这使得大家很受感动和鼓舞。2007年1月22日,张哲等网友利用所募款项,会同南阳市慈善总会来到内乡县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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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镇黄龙村,将一笔善款捐给了一个贫困家庭的女孩。
网友“小虫”说,以前一些公益网站民政部门不给登记,由于没有一个合法身份,也就不能设立一个用于从事公益事业的专门账户。要组织捐款只能用个人账户,即便账目公开透明,也还是面临质疑,压力很大。所以,官方出台文件,只要通过审批就可以组织募捐,实际上这也给了网络募捐一个“合法身份”。而这又正好弥补了官方慈善机构程序多、捐款使用不灵活、时效性差的弊端。还有网友表示,现在大家一般都采取“点对点”捐款方式,譬如要到敬老院慰问老人,先是调查救助对象,然后到网上募捐,募集到一定款额后,让网友一同去现场交钱,这样就会大大减少质疑。但这种做法往往只局限于一个小圈子,募捐力度不够,款额也较少。另有网友表示,我不赞成受委托捐款,这样有些像“非法集资”,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善款用在了哪里。
据了解,目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三部相关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规范、保护和促进网络募捐的有序健康发展,显然“力不从心”。现在,我国捐助行为的法律关系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来规范,但这部法律只适用于“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捐赠的行为,私人要成立这样的机构,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公益事业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公益是一种普遍互助的价值观念。救助不是以个人恩赐的方式直接给予他人,而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公益机制间接地到达他人手中,而接受帮助则是困难群体“应得”的权利。公益机构是现代社会治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物品中,除了事关、稳定或需要执法操作的公共服务,其他的都可由机关以外的机构来承担具体事务。通常把这样的机构称做公益机构。目前,我国的公共服务由机关、事业单位、非组织NGO(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的下属单位等共同提供。一般来说,对具有较强公益性、有关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长期利益或大多数公众基本利益的社会事业,如基础教育、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具有较强社会公益性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卫生防疫、公共基本医疗服务等,主要由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毁。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
有些法律界人士提出,《公益事业捐赠法》出台时,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所以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法。尤其它在优惠、管理、运行机制、社会监督等方面没有制定详细的规范,可操作性并不强。在非公益性募捐中,时常会出现募捐发起、捐款资金管理和使用上的难题。而非公益性捐助遇到此类问题时,只能靠《合同法》和《民法》这两部法律来调整。由于现行法律对这部分问题的解释和规定存在着模糊或真空,这给实际操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网络本身所具有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也给网络募捐带来了监管上的难度。当前,网络募捐在监督和管理上仍存在欠规范的问题,如部分基金会对资金的筹集、投向及捐赠的项目未能实现公开;社会捐赠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现象,资金的安全性也有诸多隐患。另外,网络慈善发起的救助往往都属于民间私募行为,募捐的发起者一般都不具备发起募捐的法律资质,如何去规范他们的募捐行为,如何监督所筹善款的流向与使用,将是民众最担忧的问题。很多网友认为,国家应成立专门的网络救助机构,对民间个人捐款进行监管,定期公布账目,最大程度地实现透明化和公开化。这不仅可以保障网络捐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还能有效规避不法分子进行网络诈骗的伎俩。
2007年3月7日《光明日报》载文:国家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广大用户创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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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通过法律手段,明确网络接入商、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服务业者、线上资料服务业者及其他在网络上提供资料者的责任与义务,引导网络从业人员、网络服务机构严格自律,杜绝有害信息和不良网络产品的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与此同时,净化网络环境还要加强网络安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快网络安全技术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和普及拦截过滤等网络技术,如滤网技术、安全技术、加密技术、信息追踪技术等。
资料五:
宣传部理论局编写的《理论热点面对面(2006)》一书指出:互联网的复杂性,使得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会对其不加引导、放任不管,区别只是方式和程度不同而已。号称“自由之国”的美国,虽然没有专门管理互联网的法律,但却通过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互联网实行严密的监控。法律授权或执法机构,可以截取嫌疑人的互联网通信内容,网络公司有义务向提供网络用户的有关信息和背景。法国的网络管理在欧洲处于领先地位,在电子商务的诚信及数字签名、互联网通信的安全管理等方面均有立法,并实行实名上网,个人在网络公司登记的资料必须是完全真实的。在新加坡,对网络监管比较严格,设立了专门机构监控网络有害信息,要求内容提供商认真履行对色情、政治、宗教、种族等方面的有害信息进行过滤的义务,对黑客、垃圾邮件、非法下载等行为的惩处也非常严厉。当然,如何真正做好对互联网高效有力的管理,现在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美国对网络募捐的监管比较规范,非组织——全国慈善信息局制定了募捐组织行为标准,每2~4年对全国的募捐组织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通过媒体和网站予以公布。募捐组织的透明度非常大,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去查账,这种形式的监管事实证明是十分有效的。在美国,网络募捐已经成为一种高度普及的大众文化。
在澳大利亚,网络募捐均由民间经办,与形成了一种合作关系。负责规划募捐的发展,确定资助的总额和方向。但并不直接开办服务机构,而是由民办机构去提供。民办机构可以平等地通过竞争机制获得的资助,但他们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规定的服务。民办服务组织与居民的关系非常密切,可以更加灵活地适应居民的需要,这些方面比办的机构更有效率。同时,他们还可以充分运用自有资源,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来提供周到服务,从而大大减轻了机构的负担。
三、申论要求
1.给定资料提出了“民间个人网络募捐该不该搞”的话题,但“网络已成为一个新的慈善平台,网上募捐日渐成为一种公益文化”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请根据给定资料一、三、四,解析“慈善”与“公益”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字数不超过150字,满分12分)
2.给定资料表明:“个人网络募捐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请根据给定资料二所提供的案例作答。(满分25分)
(1)找出个人网络募捐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将其整理成一份《情况反映》。 (2)对西南大学女生陈某网上“‘卖身’救母”风波作出点评。 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文体得当;字数控制在550字以内。 3.给定资料中提供出以下数据:
①2003年人均私人捐款:中国0.92元人民币,美国828.7美元;当年中国和美国的人均收入之比为1∶38,而人均慈善捐款之比为1∶7300。
②2006年美国167个慈善组织网上筹集9亿多美元,网上捐款数额同比增长了150%。 请针对以上数据,依据给定资料三,进行归纳性述要,并结合自己所知道的事例,说明影响个人捐助的社会因素。(满分18分)
要求: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引例恰当;字数掌握在400字左右。
4.给定资料提到“网络本身所具有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也给网络募捐带来了监管上的难度。”请根据给定资料四、五,联系实际,提出保障个人网络募捐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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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字数掌握在300字左右,满分15分)
5.请根据给定资料,以“由网上募捐所想到的”为副标题,自拟主标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满分30分)
要求:从给定资料入手,观点明确,判断恰当,论述集中,语言流畅。
参
1.答案提示
慈善是一种救济行为,是帮助人们摆脱各种困难、抵御各类风险、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途径。公益是指一种普遍互助的价值观念,救助不是以个人恩赐的方式直接给予他人,而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公益机制间接地到达他人手中,而接受帮助则是困难群体“应得”的权利。
2.答案提示
(1)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新的慈善平台,网上募捐渐成公益文化。一方面,互联网的快捷广泛使得捐助不受地域和时间的,能够让受助者较快摆脱所处困境;但另一方面,网络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容易被非法之徒所利用,进行诈骗活动,使得捐助者很难识别信息的真伪,这不仅造成爱心的滥用,更导致社会诚信的缺失。
(2)陈某采用最现代的技术手段,给公众演绎了一个最平常的真情故事,并通过网络这个最便捷的手段让自己的处境在一夜之间为世人所知。陈某这样做,其孝道当然值得肯定。但她隐瞒了后来引起广泛争论的部分事实,由此触发一场规模空前的网络风暴。网络对资源的整合是便捷而高效的,但便捷的网络又是脆弱的,网友们素昧平生,远隔千山万水,彼此通过网络建立的信任和情感迅速却不牢靠。这种信任往往揉不得半点沙子,一旦有人质疑,并公布了某些信息,这种情绪就会迅速传染。这时候,在网络这个超级大的露天广场中,说什么的都会有,任何人都不能完全左右网友的情绪。这从另一方面也暴露了网络求助的法律空白,如果有相关的法律,陈某依法有义务向网友澄清这些事情,那就不会有这么多争执和问题了。
3.答案提示
影响个人捐助的社会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一个国家的物质发展水平决定了它的精神发展水平,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增长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支出方向。较为富裕的国家,慈善事业也较为发达,人们进行捐赠的比重占个人或家庭的消费支出也就越大。
第二,个体道德感的存在与否将决定社会上的高尚行为是否得到肯定,这直接决定捐助人的热情。
第三,浓厚乡里情结和亲族情结将缩小慈善对象的范围,妨碍普通人对慈善事业的普遍参与。
第四,慈善事业管理过程中的行政色彩的浓厚与否会影响非赢利性的慈善组织的地位和自主权,也会间接影响个人捐助。对比慈善事业发达国家的经验,事实上,很少直接参与慈善事业,而是通过的制定,特别是从财税入手,强化支持力度。美国目前有120万家免税慈善基金组织,可以支配6700亿美元,资金规模占美国GDP的9%。而2004年国内现有大大小小100多家慈善组织获得的捐助总额约为50亿元人民币,仅占当年中国GDP的0.05%。
第五,捐赠体系的进步,能够直接促进捐赠覆盖面的扩大。 4.答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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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制体系,如信用立法,以法治来保证信用,以规则来维护信用,规范、保护和促进网络募捐的有序发展。
(2)加强对互联网站刊发新闻信息的管理,以国家重点网站为主体,建立健全一整套网站新闻信息采制发布的审查把关制度。采取强制登记、有关人员现场监督、公开信息等方式加强对个人网络募捐的监管,最大程度地实现透明化和公开化。
(3)加强网络技术建设,一旦发现网上违反诚信的网站和个人,能够准确锁定发布地址和人员信息,通过技术手段予以封堵。
(4)加大监督力度,倡导真实合法的网络募捐。 5.答案提示
慈善的爱心需要制度保障 ——由网上募捐所想到的 提纲
(1)开头:提出中国慈善体系需要完善
近些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网络募捐逐渐成为一种公益文化。网络募捐活动具有及时性与直接性的特点,极大地推动了慈善活动的进行。但是网上捐款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又引发我们看到了中国慈善体系的不完善,因此,完善中国的慈善体系势在必行。
(2)完善措施
①立法机关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募捐活动; ②部门严格考察审批,加强监管; ③募捐人提高警惕,分辨真假后再献爱心; ④监督,倡导网络诚信。 (3)总结
中国的慈善机构在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因此,需要使其更加完善,以便更好地发挥作用。
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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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申论》试题(A)
满分100分时限180分钟 题号12345总分核分人得分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材料50分钟,作答13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2006年4月28日,《光明日报》载文:“不良的社会风气,负载着颠倒的价值观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起着一定的负面导向作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是非善恶美丑混淆的现象,有许多就是这种不良风气所致。所以,在荣辱观道德观价值观上要做到“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必须对现实存在的各种社会风气采取旗帜鲜明的态度。既要坚持强大的正确导向,又要有机制和层面的得力措施,才能有效地整治不良社会风气。”
2.2006年4月11日,电视台《》栏目播出的“时空调查:谁来做证”栏目中讲了几个故事:主人公有的贴告示,有的举牌子,更有的跪地哀求,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寻找证人。只有找到了证人才有可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为亲人讨还公道。他们做出这些举动,可见寻找证人多么困难。寻找证人难,找到了让他们出庭作证更难。有这样一个数字——10%,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类诉讼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率平均不超过10%,证人不肯出庭作证,案件的是非就很难分清,当事人欲哭无泪,法官也爱莫能助。
3.哈尔滨一男子驾一辆跑车在居民区撞倒一老人后,公然恐吓周围的群众后逃逸。警方和死者家属在寻找目击证人的过程中,知情人皆不愿出面作证。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育英小区的83岁老人谢杰,身子骨硬朗,生活规律,每天都在小区散步。家人和邻居没想到他会惨死在家门口。谢杰女儿谢晓芳说,曾有群众私下向其介绍过事发经过:2月24日吃过晚饭,谢杰像往常一样在小区里散步。当他走到一火锅店附近时,被一辆调头的黄色跑车撞上,老人当时就趴在车的发动机盖子上。此时,跑车不知为何突然加速,推着老人冲到路边的墙上才停下来。见有不少人来围观,肇事司机下车看了看,并威胁说:“谁也别瞎说,谁说了就整死谁!”随后驾车逃逸。不久,又有人返回现场,将跑车遗落的保险杠、漆片等证物带走,并再次威胁大家不许乱说。谢晓芳说,由于遭到恐吓,围观者都站在一边,不仅没人敢上前抢救谢杰,更没人敢给谢家报信。待120赶到现场时,谢杰已经死亡。
4.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墨经》说:“义,利也。”墨子三表中,最重要的第三表是“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之利”。汉代董仲舒重义轻利,认为“利以养其身,义以养其心”。《汉书·董仲舒传》:“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程颢说:“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清初的颜元明确提出了义利统一的辩证观点,他说:“正论便谋利,明道便计功,是欲速,是助长;全不谋利计功,是空寂,是腐儒。”
5.2006年4月25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名为“恻隐之心,人应有之”的文章。所谓恻隐之心,亦即对弱者的同情、怜悯与关怀。而是否同情、怜悯、关怀弱者,直接关系到人的尊严的捍卫,人对幸福的追求以及人格的自我完善。简言之,关系到以人为本道德信念的贯彻落实。关怀弱者也是关怀我们自己。人类乃是一个共同体,人与人之间在利益上休戚与共。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对弱者给予应有的关怀,反而漠视弱者的诉求,损害弱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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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必引起诸多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的秩序与和谐,甚至导致剧烈的社会冲突与震荡。而在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任何人的福利都会受到危害。由是观之,关怀弱者就不仅是一种道义的要求,而且是明智的表现了。
6.3月31日晚10时前后,在厦门市体育东村公交车站,郑女士带女儿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车撞伤,左脚三处骨折,司机当场驾车逃逸,郑女士目前正苦等目击证人能提供线索,让交警尽快抓住肇事者。去年6月30日,在于洪区丁香湖畔,山东民工韩磊为救人而被湖水吞噬。那时他只有17岁。但令人气愤的是,时至今日,被救者一直没有站出来给韩家一个说法。日前,在文化路街头,里三层外三层聚集了一大堆人,正在围观一场斗殴——一名男子被多人殴打。当民警接到报警赶到时,打人者则迅速停手,混进了围观的人群中。被打者指出现场一人参与了殴打时,该人矢口否认,称自己只是看热闹的。于是民警便询问围观者,这个人是不是参与了殴打。可问了多个人,均称自己不知道——“我跑过来看时已经打完了,我也不知道是谁打的。”“没看着,我刚路过这里。”最终,此案由于证据不足,而无法认定打人者。到底哪一方在说谎?
7.公平正义既是衡量美好社会的一个标准,也是人们评价政治文明的尺度,更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大力促进社会公平,切实维护社会正义,使公平与正义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近几年来,各级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方面作出了不少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如资助特困生上大学、资助特困单亲家庭、公推党政干部、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司法公正等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我市城乡之间、阶层之间,在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也程度不同地出现了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如差距、城乡差距等。因此,深入认识和分析当前利益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完善各项措施,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的协调,利益诉求得到统筹兼顾,已经成为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8.李老板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张先生经常为李老板供货。每次供货时,李老板并不马上就付给张先生货款,而是积累到一定金额后,再一起结账。张先生每次供货时,李老板的会计均给他一张入库单,货款付完后,张先生再把入库单还给李老板。一切看起来合情合理,没想到却出现了问题。不知不觉中,李老板已经押了张先生10万元的货款。去年2月,张先生找到李老板,希望能把货款结清,这次李老板倒痛快起来:“没有那么多钱,今天我先给你结一半吧。”于是,李老板给了张先生5万元的货款,张先生写了收据后,还回了5万元的入库单。过了一个月,张先生拿着另外的5万元入库单再次找到李老板,希望把这5万元货款付了,但李老板却说出了令他意想不到的话来:“上次5万块钱我不都给你了吗?你怎么还跟我要?”原来,李老板歪曲事实,竟称他只欠张先生5万元的货款,一个月前还的就是这笔钱!无奈,张先生只好与他打起官司来。在法庭上,张先生拿出了入库单及有关“收到5万元货款”的收据,可李老板愣说这5万元就是付给张先生手中5万元入库单的货款。到底孰是孰非,法官也犯了难。其实,除了李老板与张先生外,还有一个人清楚事情的经过,那就是李老板的会计。张先生及代理律师多次肯求会计能出庭作证,但虽然她已经辞职,却仍不愿为张先生作证,原因很简单,怕遭到报复。如今,此案仍陷在困境中。
9.道德义务是在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不管个人是否意识到,客观上必然会对个人、对社会负有一定的使命和职责。道德义务是指一定社会关系中个人应对社会或他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它同时表明一定社会或阶级、集团对人们行为的道德要求;是个人在实践道德原则和规范时所产生的一种强烈的责任心。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道德义务的内容和范围也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因而它是具体的历史的范畴。道德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各个阶级、集团的利益和要求。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道德义务的多样性。在人类的道德生活中,道德义务的要求既表现在人们相互间的各种关系中,也表现在个人对阶级或团体的关系中。所以调整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客观上都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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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履行他对社会、国家和他人所负责的道德责任。对社会每个成员来讲,在一般情况下,主观上都要认真地选择自己行为的动机,考虑行为的后果。
10.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义,宜也。就是指应该做的事。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见到应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要“见义勇为”。中国文化很重视这个义字,认为这是人与禽兽相区别的根本之处。禽兽的生活完全是自然的,没有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人的生活则除了物质的、自然的生活之外还有社会的、精神的生活,凡事都有个应该不应该的问题。人生的追求应该是“义以为上”,把道义放在第一位;生死、利害的取舍,是非、善恶的判别,都要以道义为准绳;遇到合于道义,应该做的事,就要勇于去做,也就是要见义勇为。这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没有了这一点,就把人降低到禽兽的境地了。中国人常骂人是衣冠禽兽、不是人,正是反映了这种认识。
11.根据马克思的唯物辩证主义关于意识的起源和本质的原理(物质第一,意识第二),我们也不难发现,作为“意识第二”的“正义感”是不能缺乏“物质第一”的有关实质性的物质保障而赤裸裸地上阵的。证人除承担作证义务外,应当享有主要是证人费用请求权,也称经济补偿权利。证人因出庭作证必然要影响自己的劳动收入,并因为出庭而花费相应费用,如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等。《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条第3项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没有规定证人合理费用的范围和计算问题,更没有规定由谁来行使,明显缺乏可操作性。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理论界虽然认为应该赋予证人经济补偿权,但立法中至今仍没有明确确立。市场经济的潮流普及了人们商品意识、经济意识,也同时伴随着传统道德观念的世俗化和功利化。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以经济尺度来衡量自己行为是一个必然趋势,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证人作证和拒绝出庭作证行为的选择,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权衡的过程。如:证人如果选择作证,可能因社会正义的伸张而得到心理慰藉,但同时证人可能受到人身危险及经济利益的损失,还有对原有人际关系的破坏。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证人拒绝作证自然就成了明智的选择。
12.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证人作为自然人,是借助其感觉器官对案件事实进行感觉,有极丰富的心理。有的害怕作证会受到威胁或人身报复;有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少惹麻烦”;有的怕耽误时间;有的因与犯罪人有较亲密关系,出于感情不愿作证;有的被金钱收买或其他利益所诱惑而拒证;有的证人与被告人或被害人有私仇,借机报复;有的证人目击有伤风化的犯罪行为,羞于启齿;有的同情犯罪人的遭遇或其家庭情况;有的证人有一定地位或身份,怕作证有失面子。上列中,证人对可能受到的威胁顾虑最大,许多人对现实生活中证人作证遭到报复的例子心有余悸,不敢冒险。事实上我国每年发生残害证人及其家属的案件并不少见,但能及时对加害者进行惩治的事例又廖廖无几,对残害证人的现象惩治不力还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因为如果在某个案件中,发生了这类事又没有受到惩罚,消息很快会传开,其他案件的证人就会拒绝作证。
13.在绵延数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思想一直占正统地位,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虽然存在许多优秀的东西,但也遗留下大量落后消极的文化内容。如:传统文化中的封建意识、中庸之道、隐忍退让,这些观念必然使人贱讼、耻讼,认为涉讼是道德败坏的表现。还有“和合文化”为底蕴的社会论理要求,人们以合为贵、息事宁人、祈求相安无事,进而在诉讼中形成拒证以求互不得罪,明哲保身,认为出庭“过堂问审”是不光彩的事情。中国乃是一个高度熟人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交往中,人际关系、人情关系无疑占有重要份量。实际上每个人都身不由己的处在一个人际关系的网中,被告人与证人之间熟悉的可能性很大,人们不愿冒险地去破坏这张网,甚至有的还可能在被告“遇难”之时施以援手。另外,人们享有权利必须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则应承担责任。权利、义务和责任是作为一个完整法律规范的必备要素,因为“如果没有规定制裁的命令,那就不会有任何法律的义务”,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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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制裁命令即法律责任。因此,证人履行作证义务应当与其作证享有的权利联系在一起,而作证义务的履行又应当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联系在一起。然而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对证利的规定不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定失衡。
14.美国、新加坡、德国等国家均有单独的证人保。除了这些单法外,不少国家的诉讼法都有关于证人保护的规定。除了这些国家法律和公约之外,不少国家还有专门的证人保护计划,还有一些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有专门的证人保护机构,从世界上一些法制较健全的国家来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制度,就是那些应出庭但不愿意出的人,可以发布强制出庭令,命令你必须出庭作证。如果你还不出,那么法庭就可以因此判你藐视法庭罪,或者是妨碍司法罪,这是非常厉害的。
15.1993年6月,由,中宣部委联合发起成立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宗旨在于表彰见义勇为的英雄,募集了见义勇为基金,发放奖励抚恤,补助慰问和助学金。1996年起,基金会对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中牺牲及伤残人员的困难家庭实施补助。2000年,基金会启动“扶困助学”工程,为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家庭发送补助金,资助见义勇为英烈的子女们读书,给他们发放助学金。
16.2005年6月21日,《中国青年报》载文: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于2004年8月实行证人保护制度,这在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尚属首创。该院在全院实施《证人保护工作规定》,将保护分为3个阶段,即侦查中的保护、起诉中保护和起诉后保护。对于因作证而将受到或已经受到严重暴力威胁伤害的证人,检察机关可以实行24小时贴身保护。除了保护证人的生命安全以外,将其财产和名誉及其近亲属一并列入保护范围。宝安区成立专门的证人保护专题研究小组。小组发现,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人保护的规定过于笼统,只是规定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但没有规定任何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特别是当证人申请保护时,机关和司法机关无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这是证人拒绝作证的法律因素。证人拒绝作证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侦破带来重重的困难,只有可行的证人保护措施,才能提高自侦案件的侦破率。该研究小组认为,现有证人保护制度在实践中实施的效果不甚理想。比如:由于事前没有及时保护证人的人身安全,使证人的生命受到威胁、身体受到伤害甚至家人遭到打击报复;由于没有做好严格的保密措施,泄露了证人的姓名、身份,使证人受到歧视;由于没有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使证人因作证而影响工作和人事关系;由于证人未能享有客观作证的条件,使证人在作证时受到各方面的干扰等等。研究小组认为,保护不及时,发生实际侵害时司法机关才介入,证人有被打击报复的危险,这使得保护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拟定工作条例时,宝安区重点研究了由事后被动保护向事前预防保护转变的问题。
17.2001年,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原公务员李文娟,实名举报该局人为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后,不仅被两次辞退工作,而且还被鞍山市刑事拘留及劳动教养一年。2006年3月,电视台《新闻调查》报道后,李全家受到全天24小监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组调查后认为:李掌握的五项问题中有两项属实,其他三项部分事实存在,但问题的性质与举报信反映的不同,其中少收的问题是企业延缓征收,属于违规行为。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要求辽宁省国税局应督促鞍山市国税局做好举报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并保护好举报人;同时责令举报人所在单位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但是,实际情况是,就在李文娟举报了鞍山市国税局的问题之后,她的命运发生了一连串的变化,她被两次辞退工作;被鞍山市刑事拘留,然后又被劳动教养一年。
18.举报既有实名举报又有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相比虽有直接接触举报人获取线索的优点,但不代表实名举报的线索就比匿名举报的线索有价值。而查办fubai案件,最关键的是判断线索有无侦查价值,若仅以是否实名举报来决定线索处理的先后,显然过于武断,将会导致打击不力。要重视对一切举报材料真伪甄别,一些匿名举报,如果包含高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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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的案件信息,也应予以足够重视。对于实名举报,更要充分考量举报人相对于被举报人而言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实名举报将给举报人带来无法预料的风险,国家必须为实名举报人的权益提供有效保障,建议尽快通过完善立法,实现对实名举报人的弱势补强,更好地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19.第九次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表彰大会2005年11月16日在北京举行。自中宣部、综治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2005年5月联合发出《关于推荐第九次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表彰人选的通知》以来,根据投票情况,共有14名同志被授予或追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46名同志被授予或追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首都深入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会于2006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强调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为祖国争光,为奥运添彩”为口号,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全面推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对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全国见义勇为先进集体”代表、“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马世经、见义勇为好市民魏继东荣获“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
20.2006年4月24日,光明日报载文指出:“对那些打击报复证人的人进行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固然很重要,但是就证人保护来说,最重要的还在于报复之前的预防性保护。只有建立了完善的预防性保护制度,证人在走上法庭时才能免除后顾之忧。在健全证人保护制度的时候,我们的执法、司法人员也需要转变观念。证人出庭作证固然是其作为社会成员所应承担的义务,但也是在帮助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也是在为国家的法治做出自己的贡献。因此,我们不能只强调其作证的义务而忽视其得到保护的权利。古人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可以使更多的人像李文娟和祁利刚那样站出来证明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正义,从而营造一种“奉法者强”的社会环境。
三、申论要求 (一)阅读给定资料1-10,请按照逻辑程序和方法将其资料排序,并编写出不超过200字的摘要。(满分15分)
(二)根据给定资料11-20,标注出7个关键词,并从中找出3个,做相关背景链接,字数不超过300字。(满分15分)
(三)“是非在心口难开”反映出社会转型期一种精神的缺失,请你就此及其因由进行评述,字数不超过400字。(满分15分)
(四)以上资料包含了“使人们无担忧地维护社会正义”的多种举措,其中体现出两种不同的理念,请你对这两种理念分别加以简述,字数不超过400字。(满分15分)
(五)请依据给定资料,以“证人保护亟待制度跟进”为题,写一篇不少于1200字的文章。要求有“数字对比”、“瞬间回眸”、“畅想未来”,观点明确,论述虚实结合,有说服力,理路清晰。(满分40分)
参 1.答案提示
排列顺序为:2.3.6.8.4.10.1.5.7.9
摘要:调查显示:证人举证困难。诸如车祸现场无人作证、围观群众无人援手、经济纠纷不肯作证等现象,显现了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良风气。
中国古代先哲对此早有关注,提出了义、利学说和见义勇为等主张。如今,部门加大了荣辱观教育力度,坚持了正确的导向,提出了关怀弱势群体的主张,提倡公平正义的标准,并赋予道德义务等新的时代内涵,力求有效整治不良社会风气。
2.答案提示
作证、证利、证人保护、立法、见义勇为表彰、预防性保护、转变观念 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证人以经济尺度来衡量自己行为是必然趋势。因此,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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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承担作证义务外,还应享有证人费用请求权等权利。通过权利的满足,使其免遭可能受到的人身危险及经济利益的损坏。
举证困难的另一原因是:证人害怕受到打击报复。因此,加大证人保护力度是另一有效举措。建立证人保护制度,需要我们行政、司法人员转变观念、建立预防性保护机制,尽快完善立法,实现对举报人的弱势补强。
对见义勇为者的表彰是对社会新风尚的有效激励措施。设立基金会、发放抚恤金、授予荣誉称号等是以正面激励的方式,引导社会的价值观走向,更是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
3.答案提示
浅析“是非在心口难开”
车祸现场无人作证、围观群众无人援手等诸多现象表明一个问题:证人举证困难。用句俗语解释就是:是非在心口难开。
“是非在心口难开”,反映的是一种精神的缺失,反映的是一种社会风气的沉沦。面对歹徒行凶,不敢出面制止,是为不勇;面对举证行为,不敢出庭作证,是为不义。不勇者,缺少的是见义勇为的气魄,缺少的是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勇气;不义者,迷失的是大是大非面前伸张正义的良心,迷失的是群体共处中的道德义务。
“是非在心口难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首先,是价值观念的沦丧。社会转型期,各种负面作用的影响,使部分人放弃甚至是泯灭了道德良知。其次,是消极思想的侵蚀。中国古代思想中的消极文化,影响了部分人的道德观念,和为贵、息事宁人等思想的存在使证人不愿举证。最后,是证人保护制度的缺失。当前,证人保护制度、保密制度等都不够完善。保护不力,保障不到位使得部分人虽有是非在心,但也难开其口。
4.答案提示
维护社会正义,体现了公民的良好社会责任感;使人们无担忧的维护社会正义,则是社会鼓励这种责任感的最佳体现。
使人们无担忧的维护社会正义,目前社会上出现两种不同的理念。
理念一:主张以激励的措施鼓励公民维护社会正义。该理念认为,社会中的不举证、不作为行为是个体利益权衡的结果,是社会“经济人”的经济尺度衡量的结果。因此,鼓励公民维护正义,就应该以物质利益的满足和奖励等方式来激励个体,如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支付一定的费用、奖励一定的金钱、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等,可以使人民无担忧的维护社会正义。
理念二:主张以保护机制来确保和保障人们无担忧的维护社会正义。该理念指出:害怕受打击报复是人们不敢站出来维护正义的主要原因。因此,司法、行政部门要建立证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保护制度,可以从根本上解除其后顾之忧。
5.答案提示
证人保护亟待制度跟进
车祸现场无人作证、围观群众无人援手、经济纠纷不肯作证,诸多现象表明:证人举证困难。认真分析证人举证困难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怕被打击报复是证人不敢作证的一个重要原因。有效的解决证人保护问题,科学合理的构建证人保护制度,成为我们打好“证人举证困难”攻坚战,重塑社会新风尚,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举措。
目前,我国的证人保护工作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各种制度、体系尚不完善。资料显示,04年8月,深圳市安宝区人民开始启动证人保护制度,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尚属首创。此次证人保护制度将保护分为3个阶段,即侦查中保护、起诉中保护和起诉后保护,同时对特例个体实施24小时贴身保护。但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06年3月,当电视台《新闻调查》报道了李文娟举报国税违规违纪的事件后,李全家受到了全天24小时的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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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的贴身保护,24小时的全天监视,鲜明的数字对比让我们切实感受到:证人保护亟需制度跟进,证人保护制度亟需完善。
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行政、司法部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综合协调、真抓实干,需要法律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认真思索、细心求证、创新思路、转变观念,需要广大公民积极配合、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推进证人保护制度的全方位发展。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要将预防性保护和防打击性保护相结合。证人举证困难的原因之一是证人害怕打击报复。因此,有效的实施预防性保护和防打击报复措施将解决证人的后顾之忧。这需要我们司法部门加大对证人阶段保护的研究力度,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证人保护模式,重点加大事前对当事人人身、财产、名誉等的保护,认真做好证人信息保密工作,发现侵害时,司法机关要立即介入,及时保障证人安全。
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要将立法保障与制度保障相结合。立法机构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完善《刑法》中相关证利保障,明确界定证人的权利及行政、司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出台相关专门证人保律。行政、司法部门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借鉴国外的证人保护制度的优点,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证人保护制度,以制度地形式将证人保护工作推向前进。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要将保护制度与打击犯罪体系相结合。行政、司法部门要在充分保护证利的基础上,及时侦破各种案件,加大对犯罪分子、打击报复者的处罚力度,对打击报复者依法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证人保护制度的完善,要将保护制度与表彰工作相结合。证人保护是一种行政的被动行为,即行政方被动的去保护证人安全,从而达到鼓励证人举证的作用。我们要在证人保护的基础上,主动地表彰一些见义勇为的集体和个人,以正面激励的形式鼓励更多的人站出来弘扬社会正义,营造一种“奉法者强”的社会环境。
坚持打击与防护并举,保护与表彰并重,系统性的证人保护制度将会使我们的证人保护工作更加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以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引导广大群众,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们的证人保护工作一定会趋于完善,我们的行政、司法工作一定会开创新的局面。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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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申论》试题
满分100分时限180分钟 题号1234总分核分人得分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综合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述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间:阅读材料50分钟,作答130分钟。
3.仔细阅读所给定的材料,按照材料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资料 材料一:
1.浙江省温岭市的石塘镇和松门镇是全国有名的虾仁生产地。记者在浙江台州温岭又发现,那里的虾仁大都黄里透红,很是诱人,原来竟是“整容”过的产品。其实“整容”的工序并不复杂,在一个煮虾的灶台上,记者看到了一盒红色粉末。老板告诉我们这是他们用的染料——粉红。他干了十年了,加的都是这个。
据记者的调查,浙江温岭市石塘镇、松门镇一带的南塘村、后纱村等地的农户多年来一直从事虾仁的生产销售,已经形成比较庞大的产供销一条龙网络。记者先后走访了10多家虾仁加工户,几乎每家都在使用着红色粉末或是红色的液体。虾仁加工户告诉我们,染虾用的颜色是从镇上的商店里买来的。记者随后在松门镇的这家五金化工店,很随便地便买到了虾仁加工户们所用的那种红色粉末,并将这种红色粉末送到了北京化工研究院和北京大学分析测试中心进行了检测,还请教了中国农业大学的专家,得出的结果是:这种红色粉末学名叫“亮藏花精”,俗称“酸性大红73”,是一种黄光红色粉末,主要用于木材的染色,还可用于羊毛、蚕丝织物、纸张、皮革的染色,塑料、香料和水泥的着色,还可以制造墨水。溶于水呈红色,不能用作食品添加剂。专家还告诉我们,这种染料吸附性强,色泽牢靠,是含苯环的偶氮化合物,有强致癌性。
市场里那些看上去色泽诱人、他们称之为“好看”的虾仁究竟染过色没有?记者希望找到市场管理人员寻问,但是,在周二这样一个工作日,记者在松门水产品交易市场转了一上午,一直没有看到市场管理人员的身影,而市场里设立的一个“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记者先后去了三、四次,也始终空无一人。
2.据介绍,自今年年初开始,某市农业检验监测所积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在全市各地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农批市场随机抽取蔬菜样本共934份,检出超标样本204份,超标率达21.84%。其中,在生产基地抽检蔬菜样本351份,超标率为24.22%;在农贸市场抽检样本380份,超标率为24.21%;在超市抽检样本181份,超标率为14.36%。据悉,在超标的品种中,叶菜类为24.14%,瓜果豆茄类为13.16%。叶菜类超标较多的品种主要为上海青、菜心、白菜、芥菜、通菜等,瓜果豆茄类超标较多的品种主要为豆角、苦瓜等。
3.“我吃东西时也担心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郑彼英日前面对央视记者如此坦言。“不只是老百姓,我每天也同样担心吃到问题食品”,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孙波说。
今天,我们还能吃什么?人们都在问。
据来自权威部门的数据透露,2003年第三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对北京、重庆等省市44家生产酸乳饮料产品进行抽查,有三分之一的产品不合格。其中21家中小型企业的21种产品,合格率只占57%。去年曾对全国6000家食品加工厂调查,有%的企业食品产品出厂不检测,25%的企业没有检测标准和执行标准。
西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丁晓雯说:现在食品企业市场准入的门槛形同虚设,只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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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房、两口锅就可办食品加工厂,很多黑窝点压根就没有想到要注意食品卫生。
4.太平街市场是安徽省蚌埠市最大的瓜子批发市场,这里销售的瓜子品种繁多。一家摊主介绍,这些瓜子都是当地加工,与其他地方生产的瓜子相比,卖相好,颜色鲜亮,而且不容易受潮变软,所以一直卖得很好。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调查发现,为了降低成本,部分厂家用工业盐炒起了食用瓜子;为了让瓜子保持鲜亮,商家加入了从石油中直接提取的工业石蜡。
上海市炒货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恩国告诉记者,瓜子生产的门槛较低,科技含量低,目前全国瓜子生产企业有5000多家,造成行业内良莠不齐。据其介绍,这些被曝光的厂家没有一家是行业协会会员,就炒货行业协会内的会员企业来说,不会发生用滑石粉、工业盐、明矾等添加剂加工瓜子的情况。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顾振华告诉记者,炒货类食品在加工过程中究竟是添加了食品级原料,还是添加了工业级原料,在成品中很难监察,市民也很难分辨。本市的大超市、大商场等正规渠道进货前,必须先索证、验证,要求加工单位必须有相关《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因此,这些渠道的食品检查纳入常规监察,严格堵住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的可能。而街头小贩比如马路游击队等,推着手推车,看见执法人员来了就逃,他们用什么添加剂就很难说。建议市民选购瓜子等食品应去正规大超市,同时认准诚信企业、诚信品牌,食用时才比较放心。
5.我国早在2002年8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食品市场准人制度。然而由于管理不到位,一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目前,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监、卫生、农业、药监、商务等将近10个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的工作人员已经达到百万之众。多头执法使很大一部分力量在相互推诿中消耗掉,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七八个管不住一个杀猪的”、“十几个执法的治不了一个造假的”,诸多怪现象屡见不鲜。
6.对于存在着添加剂超量的问题,添加工业用的原料问题,农药残留问题,还有一些生产环境、生产环节上不符合要求问题,过期的食品问题等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百姓一是提心吊胆,二是无可奈何。今年期间,代表、委员们对食品安全的事几乎百分之百提到的都是要求制定《食品安全法》,希望通过这个法律的出台,有关部门,如质检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能够协调统一的进行管理。代表们提出要加大执法力度,有一个委员说:如果你生产的食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那按投毒案进行处理。他说的力度是非常强的。据了解,今年有可能是在准入制上抬高门槛,让不合格的产品在没进入市场之前先让把一道关。
7.要化解食品安全危机,就得从最深层的观念人手,然后在这基础上制定适合中国情况的食品安全监督法律与条例,确立食品安全标准,并严格监督与保证这些标准严格执行,并通过种种渠道宣传介绍这些食品安全标准,从而提高民众对污染与劣质食品的识别能力。如果能够通过制度利益的激励与约束、通过媒体对劣质食品的追踪及的有效监督,食品安全危机就会慢慢地化解。
材料二:
1.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级对安全生产尤其是煤矿、小煤矿的安全生产,都有很多很严厉的规章制度,几乎每次重大事故后都会公布一些关闭的名单。但每一次新的事故发生时,我们又经常会发现,不少发生事故者其实就是上次或以前被公布的关闭者。从后来公布和调查的情况看,其实很多被关闭者要么是关了几天避避风头后又继续开工,要么是根本就没有关闭而一直就在开工的——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个事实?是什么人有这样的胆量和能力敢于而且能够对“严令”如此置若罔闻?《中国经济时报》的报道给了我们一个参考: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在郴州市集中执法后,15日“突袭”与郴州毗邻的衡阳市所辖的耒阳市,发现非法小煤窑不仅没有按有关标准关闭,有不少还在红红火火地生产。令人惊异的是,少数乡镇干部千方百计为非法小煤窑和煤矿违法生产找理由,三都镇企业办主任兼煤炭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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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站长刘某某自己就是矿老板,他的煤矿也在违法生产„„
2.2004年10月20日22时47分,河南新密市平陌镇的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作业人员446人。事故造成148人死亡,32人受伤。事后,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孙华山表示,本次事故为本年以来最大的一次。11月28日陕西省铜川市陈家山矿难创造了中国40多年来煤炭行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新记录:166人,鲜红的数字直接将“最大”改写。
3.今年2月14日,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喜庆欢快之中,从辽宁阜新传来噩耗,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大瓦斯事故,214个生命就此葬送。这是继1958年大同矿难以来国内最大的煤矿事故。3月17日重庆奉节县新政乡苏龙寺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发时井下共有20人在作业,截止到3月18日,共找到19名遇难者,还有1人下落不明。3月19日,山西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细水煤矿发生爆炸,井下49名矿工被困。爆炸还波及到邻近的康家窑煤矿,井下20多人被困。截止到28日两处小煤矿遇难人数已上升至72人。
4.短短150天,五起矿难,600多个鲜活的生命就此消失。而据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3639起,造成6027人死亡。据悉,在去年中国采矿业的爆炸、透水、塌方和其他事故中丧生超过6000人,这占到同年世界矿难死亡总人数的80%以上。
5.据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由于整个“九五”期间和“十五”前两年,全国原本没有开工建设新井,煤炭工业一直负重爬坡,历时数年的买方市场行情,使广大煤炭企业遭受了史无前例的重创,很多煤炭企业基础工作严重削弱,矿井抗灾能力普遍下降,国内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炭生产能力仅12亿吨;而步入新世纪,经济持续增长拉动对能源尤其煤炭的需求。煤炭需求快速增加,价格不断上涨,利润空间增大。统计资料显示,从2002年以来,原煤的产量每年都在创历史新高,2002年达到了13.9亿吨,2003年就高达16.67亿吨,
2004年的数字竟是19.56亿吨,这意味着缺乏安全保障的煤炭产量越来越多,全国煤矿安全欠账已经达到500亿元左右。
6.中国是世界煤炭生产大国,也是矿难发生大国。而当前中国煤炭安全生产现状与世界一些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据美国、澳大利亚的专业机构披露,近年美国的煤矿,一年死亡人数大约在30人左右;澳大利亚更为领先,创造了全年煤矿开采零死亡的全球新记录。据悉,美国现有《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法》。它要求所有企业主必须参加安全技术研究和矿工安全培训,而对违章行为的调查和处理非常科学。如任何煤矿发生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当地的联邦及州安全监察员不得参与,须由联邦从外地调派安全监察员到出事矿井进行事故调查。澳大利亚要求州每年按比例拿出资金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状况,新南威尔士州等近两年的拨款都在1400万美元;美国联邦每年审批矿山安全与监察局财务预算,2000年为2.28亿美元,此后每年都有增加。
7.中国地质大学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生产理论专家组成员罗云教授指出,目前中国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但具体落实的情况不尽如人意。他认为,矿难的原因分析起来很复杂,但归结到关键的一点,是法律法规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很多经营管理者和一些矿工,对安全投入等问题认识不足,甚至有矿主认为“死得起伤不起,预防成本高,死亡成本低”。罗云说:“我们还没有正确认识到人的生命价值。”
8.一些专家认为,反思不能停留在技术性层面。他们说,当下中国的能源工业仍在传统的老工业模式下运行,粗放型开发、无序性开采,生产技术手段落后,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原本滞后的安全生产规则还常被突破。治本就要使能源工业走新型的工业化之路。
所谓新型工业化的能源工业,要求对能源开发保持高度的谨慎态度,实行保护性限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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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逐步剔除所有没有生命保障的开发项目和开采企业,甚至要对高瓦斯的煤矿或含毒气的油气井进行长期封存。同时,建立生命优先的能源企业生产原则,对达不到现代化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停产改进。
9.自从“”结束之后,这孙家湾煤矿算是记者见到张贴标语最多的地方了。墙上有,门上有,黑板报上有,到处都能看到标语。当然,内容已不是关于“”和“斗争”的了,基本上都是强调“安全生产”的。记者随手记下了十几条,在这里摘录几条:“亲人盼你平安归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就是生命、健康就是福”;“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把住安全生产关”;“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春节安全生产”;“安全为天、质量为先、以人为本、强化安全责任”;“春节前后提醒大家注意安全生产、让安全生产无时无刻不在”。这些标语,可不是矿难之后补上去的,而是以前就有的。颜色有红的、粉的、绿的、黄的,很是醒目;有些是用纸贴的,或是用粉笔写的,那是临时性的;还有些是用油漆描的,用金属焊的,用灯箱制作的,这些都是长期性的。这些标语,花花绿绿,热热闹闹,蔚为壮观,很是渲染气氛。
材料三:
3月19日凌晨2点50分左右,重庆黔江区境内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载有13名乘客的双层卧铺客车,在行驶到黔江境内的沙弯特大桥处时,撞坏大桥护栏,摔落到距大桥80多米的山坡上,造成27人死亡,4人重伤。我们的记者连夜赶往了出事现场,下面先来看一下记者的现场报道。
经过7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记者于19号深夜赶到了出事现场。 记者:你好,打扰一下。 执勤交警:你好。
记者:我想问一下这个警戒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建立的?执勤交警:这个警戒带是从今天(4月19日)凌晨三时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立即设置的。
记者:那您现在在这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执勤交警:我现在在这里的工作任务一是保护现场,二是指挥过往车辆安全通过。 据了解,发生事故的三湘牌卧铺客车是18号晚上7点从重庆发往黔江区的,车牌号为H00182,属于渝运集团黔江分公司。19号凌晨2点50分左右,这辆客车在行驶到香山隧道至狮子峰隧道之间的沙弯特大桥处时,突然冲出大桥。
记者:当时车子是从哪个方向过来?
蒋晓明(重庆市黔江区交警支队政委):由隧洞方面,重庆方向。 记者:然后怎么样了?
蒋晓明:由于当时雾大,路面湿滑,下了雨,车速较快,怕出危险,驾驶员就踩了刹车。刹车之后车子发生侧滑、颤抖,行至那里大约十五米的地方,车的左前轮就接触了路边的拦马石,前轮上了拦马石之后,车子发生侧翻,侧翻过后就从那个缺口冲了下去。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长约300米的沙弯特大桥的左侧,大桥被撞断的13根护栏形成了一个长约33米的缺口。
蒋晓明:它由于侧翻过后(有)冲力,滑行了这段时间把栏杆都冲坏了,然后下去的,就滑行冲力冲出去,把栏杆撞坏了。
记者:我看这个栏杆撞得很低,全都撞倒了,是不是说明当时的车速比较快? 蒋晓明:应该说是由于它车速较快,冲击力把它冲下去的。
记者在人行道上发现的一道又深又长的划痕。站在桥头向山坡下眺望,记者看到,坠落汽车几乎已经变成了一堆废铁,而床铺、乘客的行李和客车的零件等则在山坡上到处散落着,事故发生后不久,接到报警的黔江区指挥中心就迅速组织、交警、消防、、120急救等救护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救护。40分钟后,400多名搜救人员也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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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昌武(重庆市总队第五支队参谋长):当时的场面非常震撼,也非常(令人)吃惊,分布情况就是车子翻到这个位置的时候,尸体到处都是横竖在四面八方,最远的尸体在十八米左右。
记者:车里的人多还是车外面的人多? 杨昌武:车里面人多。 记者:外面能有多少人?
杨昌武:外面有十三四个人左右。
记者:当时你们救护的时候,最困难的是什么?
杨昌武:最困难的就是交通工具,起重工具方面,人压在里面无法进行(救援),后来,消防支队官兵采用气割机,将车体切割开,然后我们官兵和干警一起把人员救出来。
据了解,这辆核载35人的客车,当天实载33人,其中两人在彭水提前下了车,躲过一劫。而车上其余的31人中,有27人不幸遇难,这其中就包括两位客车司机,另外还有4人受了重伤。在黔江区中心医院,记者见到了这位从安徽来的幸存者。
车祸幸存者:很'快的,也就是刹那间就掉下去了,真的,我就感觉好像翻了几个跟头,我第一反应就感觉肯定是出车祸了。
记者:当时车厢里大部分人是不是在睡觉? 车祸幸存者:对,应该是这样。
目前,其余3名伤员的病情仍然较重。这位年仅4岁的小男孩还处于浅度昏迷状态。 据了解,本来小男孩是由妈妈带着去重庆看病的,没想到却遭遇了这场灾难。虽然他幸存了下来,但他的妈妈却在这次车祸中永远离开了他。
目前,遇难者的亲属大都已经赶到现场,遇难者遗体也全部被送到了殡仪馆,黔江区还成立了20多个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将对死者家属开展“一帮一”的安抚。
虽然这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的比较及时,但这20多条生命的逝去还是给我们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尤其是仅仅一周前,四川省阿坝州境内刚刚发生过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同样是客运大巴车,同样是翻下山崖,同样夺去了20多条鲜活的生命。那么,惨剧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到底谁该为这些逝去的生命负责呢?
张泉灵:接下来我们来连线前方记者赵广强,广强你好。 赵广强:你好,泉灵。
张泉灵:现在关于这起特大事故的原因有没有一个初步的调查结果呢?赵广强:最终结果没有出来,但是已经有三方面的初步的认定,一个就是认为是因为当时下雨,它从隧道到桥面之间有一个湿道和干道的临界点,走到这儿的时候,产生了侧滑,造成司机控制车不稳,然后产生原因。第二个是由于司机在隧道内超车速度过快,而且又到了湿滑的路面上产生原因。第三个,就是有专家分析可能是桥梁的设计,稍微有一点点问题产生的事故。
张泉灵:你刚才说的第三条原因,其实我非常感兴趣,就是桥梁设计有问题,关于桥梁设计有问题你能不能说得稍微详细一点,是当地以前就发现了,还是通过这起事故才发现的?
赵广强:专家向我们介绍说,他们对桥梁本身进行了分析,从而发现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桥面上,从路面到护栏之间的人行道上,有一个台阶,大家通过镜头可以看到有一个台阶,这个台阶实际上按照正常的设计它是没有毛病的,但是由于事故多发,现在有的专家就认为,是不是可以把这个台阶提高一点,从而减少车辆在这儿发生事故的这种可能性。因为台阶提高了以后,车辆在往下冲的时候,可能会受到更大力量的阻挡,从而减少车辆掉下桥去这样的惨剧,是这样一个情况。
张泉灵:你从重庆市区到黔江去一路上,这样的桥肯定不止一个,其他的桥是不是也是相同的设计方法,现在监管部门已经发现由于设计上,路边的台阶不够高的话,很容易使大客车翻下去,他们有一些补救措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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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广强:一路上大部分的桥和台阶都是差不多这么高的,没有特别高的台阶,因为可能以前交通事故没有这么多,大家还没有发现这个问题,现在他们已意识到这个问题,正在研究看是想什么办法,通过加固或者是采取其他的办法。通过护栏的加固,可能会采取一系列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目前,至于什么时候开始施工,最后以什么样的方案,他们现在还正在研究,我还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张泉灵:在整个事故现场采访的过程当,给你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什么?
赵广强:救上来的现在正在抢救的,而且已经脱离危险的人当中,有一个差不多4岁多的孩子。这个孩子我想肯定是在妈妈发现,意识到出事之后,舍命保住孩子的。同时,加上当地的老百姓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首先把这个孩子抢救上来,迅速地被送到医院,所以这个孩子保住了生命。希望这个孩子很快的好起来,健康成长。
三、申论要求
1.根据材料一,请指出我国目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要求语言表达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300字。(满分15分)
2.请仔细阅读材料二,概述解决矿山安全问题的主要措施。要求字数不少于500字。(满分20分)
3.根据材料三,假如你是到现场采访的记者,请你根据采访情况,撰写一份“关于黔江特大交通事故的报告”,报于、市。要求字数在800字左右。(满分30分)
4.综合上述三个材料,联系社会生活现实,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1200字的议论文。要求观点明确、材料充实、逻辑严谨,语言表述清晰、准确精辟,有感染力。(满分35分)
参 1. 答案提示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就是天大的事,然而染色的红虾仁、超标的蔬菜、加入工业盐的瓜子、含有过量添加剂、工业原料或农药残留物的食品,使老百姓对食品质量产生了很大的疑虑。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企业经营者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在利润的驱动下大量生产劣质食品,以牟取暴利。
(2)相关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缺乏责任感,互相推脱责任,执法工作存在严重漏洞。 (3)食品企业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缺乏约束力,致使劣质食品轻易进入市场流通。 (4)法制不健全,标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条例》,对生产劣质食品的企业处罚不严。
2. 答案提示
(1)尽快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该撤职的撤职,该查办的查办。
(2)尽快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安全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努力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3)建立安全事故责任人追究制度,把预防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在实处,分工负责、层层把关、责任到人,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4)建议提请尽快调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增加人员,落实经费,并授予相应的管理和处罚权限。
(5)建立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机制,一旦出现事故,要及时处理,减少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6)尽快出台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的法律或法规,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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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法制宣传,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安全就是生产力”的思想。
3. 答案提示
关于黔江特大交通事故的报告 ××:
3月19日凌晨2点50分左右,一辆载有33名乘客的双层卧铺客车,在行驶到黔江境内的沙弯特大桥处时,撞坏大桥护栏,摔落到距大桥80多米的山坡上,造成27人死亡,4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黔江区交警支队立即设置了警戒带,一是保护现场,二是指挥过往车辆安全通过。接到报警的黔江区公巡局指挥中心也迅速组织了、交警、消防、、120急救等救护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救护,40分钟后,400多名搜救人员也全部到位。4名重伤者也立即被送往黔江区中心医院救护,其中一个年仅4岁的小男孩还处于浅度昏迷状态。目前,遇难者的亲属大都已经赶到现场,遇难者遗体也全部被送到了殡仪馆。黔江区还成立了20多个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将对死者家属开展“一帮一”的安抚。
关于这起特大事故的原因初步认定有三方面:第一个就是因为当时下雨,从隧道到桥面之间有一个湿道和干道的临界点,走到这儿的时候,客车产生了侧滑,造成司机控制车不稳;第二个是由于司机在隧道内超车速度过快,而且路面湿滑;第三是桥梁设计稍微有一点点问题。
在处理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各个部门统一协调及时处理,有效地减轻了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虽然这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进展比较及时,但其中所暴露的缺点与不足也很多,特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改善桥梁设计。从路面到护栏之间的人行道上有一个台阶,如果把这个台阶提高一点,车辆在往下冲的时候,可能会受到更大力量的阻挡,从而减少车辆在这儿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二、依法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对客运车辆的严管力度,对驾驶员要加强驾驶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交能安全工作,提高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及遵章守纪的素质,营造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法制和安全意识。对此,要通过多元化交通安全宣传,扩大效应,增强效果。学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进行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各种措施。采取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扩大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面,采取有针对性的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形式,寓教于乐,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和人民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社会的稳定繁荣和家庭的快乐祥和是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我相信,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运输企业、司机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强化安全意识,齐抓共管,一定能有效防止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开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
报告人:×× 4. 答案提示
遵章守法抓好安全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宗旨就是要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我全形势比较严峻,食品安全、矿业安全、交通安全的隐患随处可见。究其原因主要有:第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单纯追求效益,忽视安全;第二,个别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设备带病运转,埋下了事故隐患;第三,某些从业人员意识差,不经培训就上岗;第四,质量监督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甚至推卸责任;第五,法律体系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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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原因,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要继续在学习法律上狠下功夫。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新闻守法环境的形成,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要认真总结历年来的经验和教训,在实践中运用更多、更有效的宣传教育途径,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
(2)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坚守职责,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生产各项基础工作。坚持从严执法、公正执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和纠正;对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3)抓好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要延伸到整个生产过程。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将其贯彻到从原料进入、加工制造、制成成品出厂的全过程中,保证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于工矿企业以及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要加大监督力度,事前做好各个环节的预防工作,明确安全责任人,分工到位,层层把关。
(4)在质量检查方面,一要明确质检标准,力求涉及食品安全的指标尽快与国际水平接轨。二要严格按照标准行事,并制定鼓励企业对产品检验或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加大投入。
(5)建立安全信息与检测体系,使之能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安全方面的各种信息资料,并将资料向社会公开,使全社会都能及时、方便地获取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
(6)继续搞好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总之,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落实责任,完善,深化整治,加强源头管理,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一个能思考的人,才真是一个力量无边的人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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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申论》试题(选调生) 满分100分时限180分钟 题号1234总分核分人得分 一、注意事项
1. 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 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50分钟,作答130分钟。
3. 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材料 材料一: 目前,各家银行纷纷安装了柜员机,许多消费者反映柜员机有吞卡和卷钱的现象。例如,广州的李先生反映,他于2000年12月29日在广州某银行柜员机存款5000元,该机器打出的客户通知书上是“金额RMB5000元”,另外,有四个米字符号和“请与银行联系”的字样。李先生立即向柜台的营业员询问。该营业员没有回答,反问李先生:“你存钱了吗?”发现没有这笔钱。经查询,银行工作人员的答复是:柜台机一次只能存3000元,一次投入5000元太厚,卡在皮带里下不去,随后存款或取款时,钱被卷了出来。银行只有2500元的赔款权限。据此,消费者认为银行的上述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而且银行的格式条款也不公平。
条款一,银行《客户通知书》只表示持卡人曾在该机上做过交易,存入的现金须经本行双人核实才能入账,入账后才能使用。
条款二,《××银行××借记卡章程》第6条规定:异地使用××银行的自动柜员机,按异地取现标准收取手续费。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上存入现金,以本行点核数为准入账。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银行提供服务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如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柜员机一次只能存款3000元,存入过多难以保证交易安全,对此,银行负有说明和警示义务,应在柜员机旁、用卡协议或所发卡的背面做出醒目提示,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防止其财产遭受损失。此外,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交易安全。当持卡人投入的钱超过规定限额时,银行当且必须有技术手段保证原款自动返还,或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开机点核,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办银行卡业务应具备安全、高效的计算机处理系统。自动柜员机是银行柜台服务的延伸,客户在自动柜员机上进行交易实际上就是在同银行进行交易。消费者存入钱款,自动柜员机打印出收据,交易双方都作出了明确的意思表示。银行负有柜员机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应保证所提供的柜员机没有质量问题,所打印的客户通知单应是有效凭证。除非银行确有证据证明柜员机打印有误,否则不能擅自更改柜员机记录。该银行称:“客户通知书只表示持卡人曾在该机上做过交易,”“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上存入现金,以本行点核数为准入账。”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柜员机上存入多少钱,只有银行单方说了算。该条款赋予了银行单方决定合同标的的权利,剥夺了消费者参与监督的权利,造成双方权利义务的严重失衡。这不仅损害了持卡人利益,也有损持卡人对柜员机和银行的信赖,是明显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实际上,造成柜员机收账记录与银行人员点核数额不符的原因很多,一旦发生异议,消费者有权要求银行重新审核、播放录像、开机检验,以确定存款的真实数额。如银行不尽审核义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北京的王先生在2004年4月9日办理××银行借记卡时发现,该银行制订的《××卡使用规定》存在很大的问题,其他银行也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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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一,《银行××卡使用规定》申明:本规定未尽事宜,由我行负责解释。本规定一经修改,毋须事先通知持卡人,亦即生效。
条款二,《××银行××借记卡章程》第15条规定:本章程由××银行制定、解释和修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修改时无论持卡人是否知悉,均具约束力。
首先,有关银行卡的《章程》和《使用规定》都是银行单方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对其内容的修改,其实就是对合同的变更。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订立后,非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合同。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的规定,持卡人作为消费者,有权知道所接受服务的真实内容,银行“毋须通知”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根据该法第9条的规定,即使银行对修改内容予以通知,消费者仍有自由选择权,而不是银行规定的即时生效。
其三,银行卡格式条款的修改一般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金融管理规章有新的强制性规定,对此类修改,持卡人无权提出异议,但持卡人的知情权仍应受尊重,且有权在知悉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出解除合同;二是发卡银行自身基于完善服务、完善业务规则或控制业务风险的需要,这种修改有可能会增加持卡人的风险,此时新章程的约束力就取决于持卡人对修改是否确认,若持卡人不接受,银行无权强制其接受。
当然,由于银行卡法律关系的特殊性,持卡人在与发卡银行订立合同时,并未参与《章程》、《使用规定》的制定,而且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后也不可能参与对《章程》、《使用规定》的修改。但是,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不能因此笼统地、当然地取得“修改时无论持卡人是否知悉,均具约束力”的法律效力,而应视修改的原因,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否则,便构成了对持卡人合同权利的严重侵犯,是明显的不平等条款。
一些银行规定,对于银行卡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受理书面挂失后24小时内的经济损失也由消费者自负,消费者对此十分不满。
条款《××银行××贷记卡章程》第19条规定:持卡人遗失××贷记卡应就近到发卡机构及时办理书面挂失或电话挂失。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发卡机构对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凡书面挂失前及发卡机构受理书面挂失起至次日24时(含)内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挂失后如需补办新卡,可凭书面挂失申请书和本人有效身份理补办手续。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就挂失问题而言,电话挂失与书面挂失的载体不同:一为口头,有录音作为待查证据;一为书面,有文字为凭,证据力更强。但在本质上,二者都是当事人要求挂失的明确意思表示。按照《储蓄管理条例》第31条的规定,银行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在最高人民的有关批复中,明确规定银行接到电话挂失后,必须按照规定办理临时止付手续,未办理而使该存款在挂失后被他人冒领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无论电话还是书面挂失,只要银行接到挂失请求,就负有立即止付、确保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义务。
关于挂失生效时间。受理挂失后,发卡银行确实需要时间进行技术处理,规定合理的免责时间符合公平原则,但该免责时间不能任意延长。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对储蓄存款挂失期限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规定“挂失在挂失当日生效”。挂失生效后,就不应再要求挂失人承担有关经济损失。特别是在信息、通讯技术发达的今天,银行业进行了普遍联网、办理核实、止付等手续十分快捷,所用的时间最多几个小时。但通过上述条款,银行不仅将受理电话挂失后应负的责任排除在外,甚至将书面挂失后最长可达48小时内的风险也全部转嫁给持卡人。此时挂失的生效时间早已超过“当日”的概念。在如此长的时间内,有风险控制能力的发卡银行不负任何责任,无风险控制能力的持卡人却要承担全部风险,显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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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上述条款免除了银行本应承担的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剥夺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是典型的显失公平条款。
一些银行在办卡时对消费者承诺一卡在手全国通兑,但实际上有的地方还未联网,有的地方设备不配套。消费者持卡到外地取款取不出钱来,银行却称用卡协议中有规定,不肯承担责任。消费者最后只好从家乡电汇,以解燃肩之急。消费者认为,银行要求消费者签订的协议很不平等,其目的就是提前为自己免责,丝毫没有考虑消费者的利益。
条款:××银行××卡《储蓄卡用卡协议》中规定:对因设备、供电、通讯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持卡人操作失误,造成储蓄卡交易不成功,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造成储蓄卡交易不成功的原因很多,在该条款中银行所列的情况有些并非不可抗力或持卡人所致,不能不加区分地自行免责,而要视具体情况,决定银行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储蓄交易卡不成功应由银行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将其列为不可抗力是偷换概念,其实质是想为自己免责。按照《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该条款无效。
因通讯和供电中断造成的交易不成功可能是银行责任,也可能是第三人责任。不论起因如何,都应由银行先行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于第三人责任,银行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但绝不能将该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该条款混淆了储蓄卡交易不成功的各种原因、借口不可抗力,概括性地为自己免除责任,有失公平。
问题一:请根据材料一,指出银行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应尽的职责,如果让你担任裁决“柜员机事件”的审理人员,你将从哪几个方面维护“李先生”的利益。(字数不超过260字,满分20分)
材料二: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的《用户自备机使用CDMA移动通信网络协议书》第五条规定:“甲方如发生欠费,自欠费之日起乙方按照甲方应缴费用额度的3‟按日收取滞纳金,并做停机处理,停机期间月租费及其他附加业务费照收。”《中国联通130数字移动电话用户人网须知》第四项缴费方式中规定:“130预存卡用户无固定交费期,当预存话费小于未出账话费时(未出账话费包括用户的未出账通话费和按日收取的月租费),系统将自动停机,交纳预存活费后,将给予开机。130用户只要未办理正常停机手续,停开机期间月租费(包括附加功能费)仍然正常计取,并按所欠费用从每月24日加收3%的滞纳金。”
如果从用户占用网络资源的角度看,在停机期间,收取月租费还可以理解,但消费者未享受公司提供的附加业务(功能)服务,要求交纳附加业务(功能)费却有欠公允。即便规定了停机后附加业务(功能)费照收,也应详细列明究竟哪些是附加业务(功能),否则便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之嫌。
深圳的曾先生于2002年在联通新时空购手机一部,但是手机无论是打出电话还是接听电话,都是说不了两句话就中断信号,甚至有时打不通。曾先生提出退货消号,中国联通广州公司制定的《移动电话服务协议》中第17条以及《GSM130移动电话服务协议》第19条规定:“客户充分认识到移动电话通信服务不可避免会受到网络覆盖、网络故障及移动通信系统优化、升级时的影响,并可能造成通信的中断。客户承诺和保证其不会因该类情况而向联通公司索赔。”这其实是为经营者免除了因网络故障等自身原因造成的通信中断所应负的法定责任,剥夺了消费者的索赔权。
辽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规定:“乙方在变更业务后,只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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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方式缴话费,若乙方不及时交费或话费预付款不足以支付话费,或乙方发生高额话费,甲方有权随时给乙方做停机处理。”浙江省消协反映,该省的联通、移动两家电信企业制作的格式条款中规定:分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或短期内出现异常高额话费,有权立即暂停移动电话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用户出现异常巨额话费时,经营者应迅速告知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很明显,经营者所应做的是迅速告知用户,并根据用户要求决定是否采取措施,而不是立即暂停服务。
浙江省消协反映,该省的联通、移动两家电信企业制作的格式条款中规定:“分公司有权在预见公告、通知等形式告知广大客户后,单方面对本协议内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安徽省移动通信公司制订的《安徽省移动通信公司入网协议》第十四条规定:甲方根据乙方(用户)的需要,免费向用户提供移动电话发生的长途及漫游话费详细清单,对乙方有关通信资费方面的疑问予以清楚明确地解答,对乙方当月话费详细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户要求查询通信费用时,在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期限内,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查询方便,做好解释工作。在与用户发生争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负责保存相关原始资料。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为5个月。
2003年3月10日,江西省丰城市的消费者杨先生向丰城市消协投诉称,他于2月28日向中国联通丰城营业部缴纳手机话费时,上莫名其妙地出现了25元“特服费”,由于自己从未向联通公司申请过“特殊服务”,杨先生便认为这笔费用不明不白,联通公司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杨先生的投诉信引起了丰城市工商局和消协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通过调查了解到:2002年10月前后,中国联通宜春公司给辖区用户发送短信,内容是“中国联通推出了‘联通秘书’等新业务,自即日起广大用户可免费使用一段时间,免费期满后,不再需要这项业务的用户致电联通公司,申请取消,逾期未申请取消的,视同默认接受新业务。”由于杨先生在规定期限内未向中国联通申请取消,所以就在视为默认的情况下被中国联通公司所属的寻呼公司收取了相应的费用。
仅凭一条类似于格式合同的短信,就要求用户接受其推出的新业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如不接受,消费者必须申请取消,否则视同接受。这种确认方式的颠倒,实质上是把经营者的义务转嫁给了消费者,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济南市的消费者刘女士于2003年5月7日下午收到发自山东联通1001的短信息:从5月份开始对预付费用户金额低于10元主叫,低于1元停机(此1元为赠送话费)。而此前一天她的手机费虽还有8元多钱,却只能接听,不能拨打。“卡里有钱,为何被使用?”“只凭几十个字的短信,就能改变规定?”
联通在原来的人网协议中并未有此类消费临界点的规定,而且该规定又无国家和法律依据,因此,联通此举是一种单方要约行为,消费者可以不接受。联通公司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问题二:根据材料二,指出通信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五种表现形式,请站在行业主管部门的角度,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字数不超过200字,满分15分)
材料三:
2004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向全国消费者征集由经营者单方面制订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告示、声明、通知等线索,并对征集到的这些“霸王条款”进行系列点评。从征集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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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看,那些敢于制订“霸王条款”,并能够迫使消费者日常消费中接受这些条款的经营者,大多是垄断行业、政企界限模糊领域的经营者。
“霸王条款”何以霸道横行?一是市场尚未发育成熟,许多行业市场准入的门槛太高,导致经营者过少,垄断的局面难以打破,无法形成激烈有序的竞争局面;二是一些部门的职能转换没有到位,没有负起服务和监管职责,对消费者利益受损熟视无睹,放任垄断行业的经营者挥舞“利刃”。变“霸王条款”为平等条款,收集“霸王条款”的出处实有必要。当然,更重要的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进程,把的职能转换到位,既从个体上同时也从整体上实现公正与公平。
准确地讲,法学理论中能够准确概括“霸王条款”的概念是格式合同,正是这种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定条款合同的存在,致使消费者在与运营商签订某些协议的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它违背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要保持经济的高速度发展,“霸王条款”必须得到根治,这就必须进一步深化有关行业的改革。首先,运营商应摆正位置,不可店大欺客。在计划经济时代,消费者还没有作为市场主体出现,且由于垄断行业提供的服务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因而消费者没有充分的选择余地,一般不会因噎废食放弃消费,只能硬着头皮接受企业单方面拟订的不平等条款。但是,现在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任何交易都必须遵循“平等、协商、公平、自愿”的原则。因此,企业不可再以大压小、以强凌弱,不可再制定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迫使消费者就范,而要在思想上,树立市场经济的观念,实现市场化运作。
其次,运营商不可以老大自居,要把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位,为用户创造最大价值。企业唯有真正以用户为中心,才能留住客户发展自己。倘若交易不公平,甚至损害用户利益,即使以所谓的优惠价格蒙骗用户,最终也无法留住用户。一旦用户弃你而去,那么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企业必须切实将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位。
再者,遏止“霸王条款”,监管必不可少。一要推进企业的深层次改革,开放市场,打破垄断局面,建立公平有效的竞争机制;对于天然垄断的领域,则要利用多种方式来解决这一难题。二要加大惩戒力度,引导企业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打造以服务为主的核心竞争力。
当然,根治“霸王条款”除了有赖于企业自律、部门的制止和惩戒外,还有赖于社会监督与消费者的抵制、抗争。消费者只有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对经营者形成威慑。当然,企业也真切地需要社会的理解与关爱,毕竟,不少行业刚刚告别垄断时代,不免留下计划经济时的印痕,要彻底根除问题尚需时日。
自去年7月中消协展开对格式合同条款点评活动以来,半数以上涉“霸”企业并未作出回应。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近日表示,尽管如此,消协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点评仍将继续坚持下去。据悉,2003年7月28日,以“充值卡余额过期作废”为代表的七条电信业“霸王条款”,会同两个邮政类和一个公共运输类不平等格式条款,成为掀起中国消费者协会讨“霸”浪潮的敲门砖。时至今日,中消协的点评已涉及电信、邮政、公共运输、商品房、家庭装修、物业服务、金融、保险、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等行业。
信息产业部就电信卡余额处理问题连续召开了两次会议进行研究,2004年在信产部举行的“电信服务年研讨会”上,信产部电信管理局服务质量监督处副沈泳涛说,备受消费者垢病的电信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将在2004年年底前彻底剔除;在邮政行业,国家邮政局业电征询中消协的意见,但对涉及到邮局的条款还没有改正;在商品房领域,只有少数房地产商向中消协递交了“霸王条款”修改意见,但被点评的大部分条款还没有得到修改,只有汽车行业里的不平等条款引起了汽车生产厂家的普遍重视,47个汽车品牌所属的汽车制造商先后作出反馈,上汽、大众等生产商还立即纠正了随车文件中与法律法规相悖的条款。2004年8月25日,中消协对银行金融业“银行强定保险人、指定律师你买单”、“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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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贷款购房屋、全额保险才放款”等六大“霸王条款”进行了公开点评。据了解,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此至今并未有任何表态。
很多人在为中消协开展的这项活动叫好的同时,也开始反思:消协真的能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吗?中国大学行研究所副所长何兵博士认为,消协的点评只是社会公共机构的评论,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说意义的话,只能给办案执法产生压力,时事评论员艾君撰文指出,消协的点评如同重拳打在棉花上,没有任何反应,消协的行动多是“点到为止,没有下文”。中消协新闻与公共事务部副主任张德志表示,主要原因是由于没有一个专门的全国性法律业约束商家对格式条款的制定。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消协点评难以撼动“霸王条款”原因有三:一是消协没有诉讼主体地位,不能代理消费者起诉,诉讼中“以弱抗强”的局面也不可能改变;二是单个消费者的官司影响力有限;三是消协尚没有足够的律师力量和相应的“鼓励”机制。依照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法,单个消费者官司打赢了,同类消费者并不可以无需起讼便适用同一司法判决。从法律程序上说,必须每个消费者都起诉。像对银行卡年费的争议,持卡人有4亿,消协能鼓励得过来吗?
目前结束的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工作研讨会上传来信息,面对一些企业对其“霸王条款”的漠视,全国各级消费者组织将继续加大对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的监督力度,并通过四种途径进行监督:其一,主动向各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立法机关汇报情况,提出建议,从立法立规入手,强化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强制性规范,严肃处理对不平等格式条款拒不改正、拖延推倭的经营者;其二,发动和鼓励作为市场主体的消费者监督举报,通过消费者积极依的行动,形成对不平等条款人人喊“打”的社会风气;其三,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合作,运用更为有效的形式,强化监督;其四,支持和鼓励企业、行业的自责、自律,对以种种托辞推倭责任,拒绝社会监督,经消协劝谕后仍继续以不平等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公开揭露、批评。
问题三:“霸王条款”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关键,在于、企业、消协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没有从根本上理顺。请根据材料三,概述四者关系中目前存在的问题。(字数不超过200字,满分15分)
问题四:根据上述三个材料,面对我国“入世”全面启动的现实,请围绕“霸王条款”对国民经济发展和消费者利益的危害,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议论文,题目自拟。(满分为50分)
参 1. 答案提示
银行应采取措施保障交易安全;柜员机收账记录与银行人员点核数额不符时,银行应重新审核,如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银行修改格式合同,应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银行无权强制消费者接受;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应同样有效,银行接到电话挂失后应立即止付,同时银行规定合理的挂失免责时间。
对李先生的“柜员机事件”,银行应承认客户通知单的有效性,对当时情况重新审核、播放录像,而不能那么简单地给个解释就完了,“钱卡在皮带里”属于银行技术原因造成的,因此经济损失应该由银行来承担。
2. 答案提示
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表现形式有以下五种:停机期间收取滞纳金和服务费;因通信服务问题而使信息中断,消费者不得索赔;对余额不足或者出现高额话费者立即停机;企业仅凭一条类似于格式合同的短信,要求其用户接受其推出的新业务;规定用户余额的消费临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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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法规,不能单方面更改协议,损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应给消费者以知情权、索赔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3. 答案提示
目前我国通信市场准入门槛过高,导致企业形成垄断局面,由于提供的服务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消费者没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只能接受企业单方面拟订的不平等条款。部门的职能没有转换到位,没有负起服务和监管职责,对消费者利益受损熟视无睹,放任垄断行业的经营挥舞“利刃”。因消协只是社会公共机构,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不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企业的“霸王条款”得不到有效遏制。
4. 答案提示
“霸王条款”之危害
促进竞争是各国反垄断的最基本的取向。近年来我国的也在逐渐向这方面转化,如电力行业鼓励多家经营、电信业以联通为代表的新公司的市场进入等。特别是加入WTO后,市场竞争出现垄断局面,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这些企业大行“霸王条约”,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
大企业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竞争企业少,逐渐形成垄断,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垄断企业具有资源优势, 如果一味地反垄断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那些涉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行业,很可能是需要保持一定程度垄断结构的自然垄断行业,这些行业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这些行业中的问题,如效率低下、差别价格、价外收费、强制搭售、服务质量差等,真正的原因可能不是因为具有垄断结构,而在于政企不分。如果将责任完全推到垄断结构身上,对其进行简单拆分,企图一拆了之,就有可能对制定者形成误导,反而弱化本土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市场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应以促进市场机制的发育、发展为主,辅以适度的国家干预,以补充市场运行机制的缺陷和失败。在国家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不断寻找鼓励竞争和反垄断的完善点是非常重要的。垄断与反垄断在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市场秩序、提倡良性竞争与制裁恶意竞争、保护民族工业与引进公司资金和技术等矛盾中谨慎前行。
“霸王条款”的存在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干扰与破坏了正常的消费秩序,对国家在消费领域的管理活动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与破坏。经营者采取这一行为的机会成本很低,而收益却很大,所以在“利益最大化”本性的驱使下,谁都会选择将“霸王条款”写入格式合同,他们利用霸王条款逃避法律责任,引发各种纠纷和冲突,破坏了社会的和谐。 垄断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将一些“霸王条款”以部门规定甚至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为“霸王条款”披上合法的外衣。消协、工商部门经常开展“霸王条款”的评选、点评活动,“霸王条款”为何还难以退出人们的视野呢?除了垄断使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法律的缺陷。我国反垄断法律法规眼下还不成体系,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还在摸索中。
保护消费者权益、呵护社会福利是媒体的基本职责,但在牵涉社会情绪的报道中,记者须慎之又慎。不能将“炮轰”“清算”当作目的肆意渲染,一旦社会情绪非理性泛滥,全社会都要跟着受害。
清理“霸王条约”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是国家经济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需要在行政、经济、法制建设等多方面协同运作,从而建立有机运行的、协调发展的反垄断体系。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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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申论》试题
满分100分时限180分钟 题号1234总分核分人得分 一、注意事项
1. 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综合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 作答参考时间:阅读材料50分钟,作答130分钟。
3. 仔细阅读所给定的材料,按照材料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材料 材料一
京城“泔水油”黑幕 ●夜色迷茫中,一辆辆满载泔水的小货车在北京街头缓缓前行。一路淋漓的泔水和浓烈的馊臭味,令路人避而远之。“每到晚餐时间,北京市大部分的饭店门前都停着这样的泔水车。”北京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该市大概有宾馆、饭店及食堂近5万家,每天会产生1600多吨泔水和120多吨地沟油,其中有50%会被私人捞走。
●1小时之前,这些令人作呕的垃圾还堆积在航天桥附近的某餐馆里,而货车的主人——一位农夫,每天晚饭后都会驱车来到这里,将泔水集中运走。搬开这家餐馆厨房里的废水井盖,可以看到里面漂浮着粘稠的褐色东西,那是清洗碗碟后的油脂、洗洁精及饭渣混合物,人们称这些废油脂为“地沟油”。
●电视台《为您服务》栏目的记者以“规划土地”为由跟踪并敲开该农户家的大门。只见昨晚的泔水和地沟油已被混在一个大锅里,熊熊的火苗添着锅底。那位农夫用大勺把浮在上面的油脂刮出来,倒进旁边的另一个容器里。“这些炼出来的油”,农夫解释说,“会有人来收购再加工,然后转手卖出去”。据“线人”介绍:如此“炼油”的农家厂子,在北京地区不下1000家。
●袁老板的家坐落在北京大兴区旧宫附近,这个近600平方米的院落中,摆放着上百只庞大的油桶——里面装满了收购来的泔水和地沟油,据“线人”称这里是北京最大的私人“黑油”集散地。记者以购油者的身份骗取了袁老板的信任。在这片肮脏的油桶中,记者发现了一桶清亮透明、近似于食用色拉油的液体。袁老板得意地介绍说,这是他们自己加工的准备卖给粮油市场供人食用的“成品油”。记者将“成品油”桶提到自己面前,却闻不出任何异味——难以想象,这清澈而无异味的液体竟然来源于下水道!
●那么垃圾是怎样变为食用油的?辗转数天后记者终于来到袁家工厂,这是一座大院,四周荒草丛生。见到陌生人来到,院中5条狼狗狂吠。袁老板的父亲把记者引入车间后,展示了他的“发明”:
首先是脱色:泔水油和地沟油被倒进过滤机,加入白土后发生化学反应,原本的褐红色变得清澈透明。而在这个步骤里,油的酸价还会被降低——酸价是衡量油品质好坏的重要指标,酸价越低表明油越好——这可以逃脱卫生部门的检查。
第二步是水洗:把经过脱色的油倒入一个大水池后搅拌,去除杂质,并进一步脱色。 最后一步是抽真空:把油放入一个真空罐后加温,起到去除异味的作用。 一辆大卡车正在院中将“成品油”装车,据袁老板介绍,每天晚上都有人会来这里拉油。十几年风雨无阻。
●“以饮食垃圾炼油是个暴利的产业。”一位知情者说,它形成了一个链条,从收购到加工再到销售,而某些人的良心就泯灭在金钱里。
●按照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及建设部联合印发的有关文件:“像泔水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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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地沟油等这样的废弃食用油,除直接排放外,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但因为泔水车主会以每月100到数百元的价格收购泔水油或地沟油,所以导致餐馆为利益违规操作。据一位泔水车主介绍,他们平均每3天就能生产一桶(约180公斤)泔水油或地沟油;每桶均在580~600元。按此计算,他们每月就能赚6000元。对于像袁老板这样集生产、销售于一身的油贩子来说,利润更是丰厚。袁老板介绍说,他们收购的地沟油每吨大约3400元,加工后的“成品油”可以卖到每吨5000元,除去各项成本,纯利润在每吨1000元左右。“我在天津还有一个厂子,在安徽淮南还有一个门市部,每月能售出180多桶——大约几十吨油;北京、四川、福建都有我的客户。”
●据了解,找袁老板等油贩子收油的人把油拉回去后,会勾兑入大约1/3的色拉油和1/3的棕榈油,以便更好地蒙混过关,而这些混合物便被装入小瓶,进入粮油市场,最后进入居民的口中。
●据一位食品专家介绍,重复加工的泔水油中含有大量的甲苯丙醛,而地沟油中还含有大量的磷——这来源于餐具洗涤剂。有实践证明,人长期食用这些物质可以致癌。
●记者来到北京最大的粮油交易地——玉泉路批发市场。“你先拿一些样品来,我看看货色。”当记者称自己是一位专门“精炼地沟油”的商贩时,有老板凑过来说。第二天,记者带着一瓶样品如约而至,这位老板很快和记者谈妥价格和运送方式。当被问及如何应付市场管理人员的检查时,他说,只要偷偷把烂油掺入成品油。不被别人发现,就可以逃避。“地沟油经过炼制后,与色拉油很难区别——谁又有证据说我是在卖地沟油呢?”
●在每天进出约100吨食用油的北京粮油批发市场,有老板说,可以把记者提供的“地沟油”直接装桶,销售给小型超市和早点摊位。他还一再叮嘱记者:“你提供的油在一个市场里只能供给某一个商贩,否则就‘穿帮’了。”
●北京市环保局有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市曾屡次打击黑油贩卖窝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处罚条例不健全,致使这种现象屡禁不绝。“另外多口管理也是打击不力的主要原因。”这位人士分析说,“泔水归卫生部门管,下水道归环保部门管,营业执照又归工商部门管,这样一来,执法必须是联合行动,但人手很难凑齐。”
●记者曾拨通了北京市大兴区环保局的电话,举报袁老板的“黑油”加工厂。但执法人员却以地理位置不清为由拒绝清查。
材料二
●来自湖南的刘砍山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做零工。5月9日晚上,他在钟落潭中心市场十字路口买了一斤白酒,当晚一个人自斟自酌地喝了半斤,第二天一早,他就感到四肢乏力,眼睛模糊看不清东西。随后被送进医院急救,经抽血检验,刘砍山血液中的甲醇含量严重超标,肝转氨酶指数比正常人高出数十倍。刘砍山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但病情还很难预测。
●因为喝假酒中毒身亡的死者更显不幸。5月11日晚,58岁的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村村民段董树,分两次喝了老伴从钟落潭钟生农贸市场购买的散装白酒后不治身亡。同一天晚上,一名湖南籍外来务工人员也因饮用劣质散装白酒而死亡。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出现了“假酒中毒”事件,不法分子竟然用工业酒精勾兑出散装白酒残害了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命。截止到17日,广州毒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了56人,死亡人数也上升到11人。目前广州市有关部门已查缴流向市场的毒酒887.5斤,但仍有少量白酒去向未明。广东省14日向全省各地卫生部门发出紧急通知,开展散装白酒专项监督检查。广州市卫生局已经要求对散装假酒的查处情况及中毒患者的病情实行日报告制度。
●造假酒,成本如此之低。目前已经查明,制造“毒酒”的窝点分别在广州市白云区的钟落潭镇和太和镇,“毒酒中毒”事件中的14名涉案人员已有12人被刑事拘留,2人在逃。这14个涉案人员中有9名来自广西,1名来自江西,还有4名分别来自广东的清远、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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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和广州。他们所用的工业酒精是多种渠道而来的。两个窝点共购买了5桶工业酒精,每桶330斤,目前已经追缴了4桶多,还有40多斤流落在外。
●制假者为何胆敢视生命为儿戏制造毒酒?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陈树新说,这与制假的暴利与低风险有关。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不少酿酒作坊连基本的计量器具都没有,完全靠人的“手感”和“目测”。这样的生产条件,很难保证其生产的米酒能对消费者负责。危化品,购买如此之易,把工业酒精加以勾兑变成白酒,难道制酒者不知道这样的产品会致人于死地吗?因为种种原因,我们无法采访那些制假的不法商人。陈树新认为,利欲熏心加上无知才是悲剧酿成的主要原因。
●据广州市工商局的同志介绍,检查人员14日发现,广州佰醇(化工)有限公司等数家经营单位未办生产许可证就开始大肆销售工业酒精,有的甚至连销售都没有。同时,这些违规经营的商家没有按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登记制度,没有留下购买者的详细联系资料。这些都使不法分子利用工业酒精勾兑毒酒有了可乘之机。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朔城区部分群众,春节前后因饮用不法分子制造和贩卖的含有过量甲醇的散装白酒,有19人中毒身亡,另有一些人住院治疗。山西、省对此事高度重视,组织人力全力抢救中毒群众,查处不法分子,目前制造贩卖毒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
●春节前,文水县一不法分子用甲醇勾兑散装白酒,批发给朔州市一个体户。经省技术监督局事发后测定,这些勾兑的散装白酒每升含甲醇361克,超过国家标准902倍。这些散装白酒流向社会后,从1月26日开始有人中毒,到记者发稿时止,平鲁区、朔城区因饮用此酒中毒住院治疗的人员累计161人,其中有19人死亡。
材料三
●一段时间以来,盗用公用设施的邪风在××市愈刮愈猛。从铁制绿化栏到小区的大铁门,从单位的金属标牌到马路上的铸铁路标,直至前不久树立在市中心某街路上的重约20多公斤、价值2800元的不锈钢垃圾箱,也居然不翼而飞了。
●全国各大城市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仅某省会城市一夜之间丢失的“下水井盖”就达30多个,形成了城市街路上的“黑洞”。
●据晚报报道:该市一夜之间竟有三人因误入“黑洞”而受伤,有的受了轻伤,有的严重骨折住进了医院,更有甚者甚至危及生命。
●发生丢失事件后,有关管理部门采取了一些办法。如加强夜间巡逻、加固易盗物品等,但此类现象还时有发生。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它与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关系很大,而直接的诱因应该是利益的驱动——如此密集的公用设施盗窃,皆因钢材市场价格上涨。有统计显示,自去年五月份以来,钢材价格平均每吨上涨了1000多元,升幅达30%左右。
●有些防盗措施是不错的,但如果防盗的成本大大地超过“收益”,那防盗还值得吗?防盗还能进行下去吗?
三、申论要求
1.请根据材料一,分析“泔水油”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字数不超过150字,满分10分)
2.请仔细阅读材料二,分析为什么假冒伪劣产品危害社会屡禁不止,请以“别再摁下葫芦起来瓢”为题写一篇评论文章。(字数在500字左右,满分25分)
3.请仔细阅读材料三,为彻底解决马路公共设施被盗问题,请你站在主管部门的角度,制定出具体的“治盗”措施。(字数不超过400字,满分25分)
4.请根据上述三个材料,以“治标须治本”为题撰写一篇议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满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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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1. 答案提示
从给定的资料看,“泔水油”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没有建立一个正规的、能够消纳北京所有餐饮垃圾的收集网络;有关责任部门相互之间缺乏配合和协调;监管不力、对制假售假分子打击不力、处罚条例不健全;餐饮部门为了利益违规操作等。
2. 答案提示
别再摁下葫芦起来瓢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各种假冒伪劣产品也伴随着出现,严重影响着经济的发展。虽然各级执法部门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打击,但假冒伪劣产品却屡禁不止。
相关部门查处手段和打击力度不够,是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国众多的法律法规中,根本没有授予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等行政强制手段的权力。这就给制假售假者提供了机会。而在依法处罚时,由于行政罚款额度较低,交给司法机关处理的条件不够,处罚力度不足,制假售假者仍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治假,不用“重典”是不行的。
执法经费不足,人员配备不够,打假设备落后,严重影响办案效率。由于受经费,执法机关的交通工具、通讯器材等装备与制假分子相比相差较远,无法对付集团化、隐蔽性的制假活动。因此,要确保打假部门必需的经费,切实加强执法部门的执法装备,以提高打假力度。
执法不顺,交叉执法、推诿执法现象不断,损害了执法权威。必须加快机构改革的步伐,理顺执法,树立执法权威。另外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抵制不力,认识不足,为假冒伪劣商品留下了生存空间。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唤起广大群众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抵制意识,堵死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的渠道。别再摁下葫芦起来瓢了。
3. 答案提示
为从根本上解决马路公共设施被盗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首先要整治那些销赃的无牌废品收购店。对正规的废品收购店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发现有违规行为就要进行处罚,甚至予以取缔。从根源上截制盗窃破坏马路公共设施的行为。
重视公共设施材料的研制改良工作。把一些金属制成的,如不锈钢垃圾箱换成无回收价值的材料,让不法分子无利可图。
加大对盗窃破坏马路公共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聘请协管员日夜在偷盗严重的路段巡逻。
就城市公共设施的保护予以立法,让其成为破坏城市公共设施行为的“紧箍咒”,这样才能依法严厉打击盗卖、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的行为。
组织一些公益活动,增加公益广告的宣传,从而增强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市民素质教育要从中小学生抓起,让其从小树立“爱护公共设施光荣,损坏公共设施可耻”的思想。
4. 答案提示 治标须治本
耳闻目睹的一件件触目惊心的恶劣案件:假酒、假油、偷盗马路公共设施、作为一个信奉法律至上的“法律人”,让我更多想到的是:治标须治本。
“假冒伪劣可以亡国”似乎有些危言耸听,但真使人不敢设想未来是一幅什么景象,金华毒火腿案声犹在耳,山西假酒案恍如昨日,从偷盗单位的金属标牌到马路上的铸铁路标,甚至“下水井盖”直至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这不得不让我们敲响警钟,“不重罚惩治,必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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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患无穷。”
不法之徒丧尽天良,置人民的生命于不顾。症结何在?归根结底是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受利益驱使,一些人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为了钱可以投机取巧,为了钱可以歇斯底里,为了钱可以丧心病狂,甚至为了钱可以无恶不作,而所有这些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又似乎都是可以原谅的,远不像杀人、抢劫那样不可饶恕,所以,只要不出人命,地方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了事也有人护着,最多花点钱了事,即使“撞到了口上”也不过抓两个“替罪羊”、“倒霉蛋”,一阵风过去一切照旧,造假的依然造假,害人的照样害人,偷盗的过几天依旧换个花样继续,只不过手段更高超了,技术更先进了,规模更大了,花样更多了。所以,要彻底根治这些现象,必须运用法律武器“严刑峻法”,国家制定严厉的惩罚措施,司法机关严格执法,使违法犯罪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彻底打消侥幸心理,杜绝产生不法获利幻想。
要对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打击。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违法者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法国对制假售假者的罚款额度高达100万法郎,并判监禁2年。美国对这类违法者的罚款可达200万美元,或判监禁10年,或两项并处;对有前科的,罚款最高额为500万美元,监禁20年。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7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为标准的产品的,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看到,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处罚明显过轻,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何况,这些规定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只要未出现重大事故,行政机关往往罚款了事,司法机关更是不闻不问,致使制假售假者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假冒伪劣行为不仅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从多个方面危害宏观经济环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整个市场经济信用基础的建立。有些地方制假售假违法活动猖獗,呈现出区域性造假,集团性、团伙化作案,造假数额大、品种多的趋势和特点。造成假冒伪劣行为打不着、打不疼、打不死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制裁力度不大,监督处罚的力度不够,犯罪分子之所以铤而走险,是因为他们预期的犯罪收益大于成本。因此,要彻底根治造假行为,铲除滋生造假行为的土壤,真正形成威慑力量,必须严格执法,严肃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要重视城市法制建设。要把教育机制和法治机制纳入到城市管理立法中,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城市建设、管理法规和规章,建立起一整套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秩序和规范市民行为的法规体系;要加强法制教育,向市民传播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科学文化,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市民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使市民的观念形态、法律素质、行为方式、精神气质等方面,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发展速度相适应。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为市民提供养成良好习惯、培育公德意识、提高文明素质的基础和条件,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直到逐步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和危害社会秩序现象的发生。这是一个长期、渐进的培养过程,也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一步。
耐心是一切聪明才智的基础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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