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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副矿长考核标准

来源:爱够旅游网


生产副矿长考核标准

一、精神文明建设(20分)(参照各岗位员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标准)

二、岗位职责(40分)

1、工作出勤(10分)

(1)迟到、早退、外出不向矿长请假的,一次扣2分。

(2)入井次数每少一次扣2分。

(3)旷工或脱岗一次扣10分,

2、工作业绩(10分)

(1)值班无记录,各类报表、用工结算、图纸不及时编制、绘制,工作安排无计划或未按时落实,发生一次扣2分。

(2)分管范围内考勤、考核不严格,考勤表、考核表不真实,发生一次扣3分。

(3)年度内有详细生产、技改、基建计划,回采率及三量管理符合要求,做不到一项扣3分。

(4)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无制度,材料、工器具无消耗指标,做不到一项扣3分。

(5)设备操作人员职责明确,证件不齐,设备不归档,帐卡不齐全,材料、工器具不登记建帐,发生一次扣3分。

(6)深入一线,合理部署各环节生产有序运转,及时排除故障,做不到一项扣3分。

(7)发生“三违”和伤损机等事件有记录、有处理和改进措施并存档,做不到一项扣3分。

(8)、没有跟班作业、跟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扣20分。

3、个人才能(10分)

(1)各类记录、报表,图纸整洁、清楚、及时、准确,否则发生一次扣2分。

(2)及时组织排除安全生产故障、隐患和设备故障,预防主要设备损伤措施得,否则扣4分。

(3)合理确定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指标,降低消耗费用,成绩突出者加2分,否则扣4分。

(4)组织编制分管范围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责任制及安全防范措施,做不到一项扣2分。

(5)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组织各岗位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等活动,做不到扣2分。

4、遵章守纪(10分)

(1)严格遵守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否则发生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4分。

(2)对发生违章违纪案件和人员不及时调查处理,发生一次扣2分,隐瞒、袒护不报一次扣5分。

(3)分管范围内工作被上级或有关部门检查有违章违纪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

三、安全工作(20分)

1、分管范围内各场所发生丢失、盗窃、火灾等事件扣1至10分。

2、分管范围内的员工,未入工伤保险入井的,发现一次扣2分。

3、分管范围人员工作期间发生重伤一次扣5分;残伤扣15分。

4、本人值班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矿规定执行,并及时做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调查,否则扣5分。

5、本人工作期间发生轻伤扣2分,重伤扣10分。

6、矿发生死亡事故扣20分。

四、生产经营(20分)

1、未按时完成矿长交办的工作或影响了安全生产的,发生一次扣5分;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加倍扣分。

2、各类消耗费用突破矿核定控制指标扣5分。

3、回采率、块煤率达不到矿要求扣3分。

4、本月完不成分管范围内的生产任务、出现不合格工程,出现一项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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