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13石壕煤矿开拓进尺管理办法

来源:爱够旅游网


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 开拓掘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开拓、掘进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巷道能够掘进一米合格一米,努力实现井下工程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达到国家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和“五优”矿井目标,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环境,参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2013版》,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开拓掘进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石壕煤矿开拓掘进管理小组: 组 长:郭红兵 王国珍

副组长:赵新华 曹沫林 贾海宾 邹栓营 孟红伟

成 员:孟 迪 张爱民 张万辉 张继海 宋国兴 张春光 胡 超

王 博 周友文 卫书根 张卫星 焦胜利 王进良 崔彦锋 王俊峰 杨生智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

时间:2014年1月-2014年12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孟迪兼办公室主任。 二、实施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石壕煤矿井下所有开拓、掘进及扩修巷道。 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巷道作业规程、巷道施工技术措施及巷道施工标准组织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可按变更、补充设计措施及标准进行施工。严禁无规程及安全措施进行施工或者不按措施施工及私自变更措施进行施工。凡是不按措施执行的,生产科有权责令区队停止掘进或扩修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3、生产科科长或技术员对井下所有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隐患安排区队现场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上井后将隐患整改通知单下发至区队,限期整改;对隐患没有按照整改时间进行整改完成的,生产科有权责令区队停止掘进或扩修。

4、因工程质量不能达到动态达标的巷道,生产科有权下发“停止掘进进行整修通知单”,对施工单位处以每次2000元罚款,并在早调会上通报。整修完成后由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和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5、各个打设锚杆、锚索施工地点必须配备锚杆、锚索测力计,并保证设备完好,施工区队要班班检测锚杆及锚索的锚固力情况并做好记录。安检员与生产科技术人员要对锚杆、锚索的锚固力进行抽测并查看区队检测记录,对测力计不完好、没有检测记录和锚固力抽查达不到要求的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6、各生产区队必须完成矿每月下发的生产计划(开拓、掘进、扩修),生产科每月将对生产区队进行考核。任务完成率低于90%,未能完成任务,对本月工资降低一个点。任务完成率在90%-110%之间(不包括110%),完成任务,不予处罚。任务完成率达到110%以上,超额完成任务,对本月工资提高一个点。 三、技术要求 1、锚杆打设要求

⑴ 锚杆的间、排距必须符合措施设计要求,误差≤±100mm。 ⑵ 锚杆打设角度要符合设计要求,与井巷轮廓线切线或与层理面、节理面裂隙面夹角≥75°。

⑶ 锚杆的外露长度10mm≤L≤40mm(螺帽向外)。

⑷ 锚杆安装牢固,托板紧贴壁面。 ⑸ 锚杆的锚固力≥100KN。 2、锚索打设要求

⑴ 锚索的间、排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误差≤±100mm。 ⑵ 锚索打设角度要符合设计要求,与井巷轮廓线切线或与层理面、节理面裂隙面的夹角≥75°。 ⑶ 锚索的外露长度150mm≤L≤250mm。 ⑷ 锚索安装牢固,托板紧贴壁面。 ⑸ 锚索的锚固力≥160KN。 3、架棚巷道要求

⑴、巷道中腰线符合措施设计要求,坡度的偏差不得超过1‰。 ⑵、巷道宽度、高度符合措施设计要求,巷道允许误差范围0—+100㎜。

⑶、巷道棚距要符合措施设计要求,允许偏差±50㎜ 。 ⑷、水平巷道前倾后仰不得大于±1°,倾斜巷道迎山角不超过设计1°,不得退山。

⑸、巷道支架连板保持一个坡度,卡子螺丝不得松动。 ⑹、支架梁水平度,误差不得大于50mm。 ⑺、支架扭矩允许偏差≤50㎜。 ⑻、连网及搭接标准符合措施标准规定。

⑼、中点杆打设迎山有力,滞后正头距离符合《作业规程》及措施要求。

⑽、棚要进行编号,编号一律标记到正头。

⑾、U型棚巷道支架搭接长度符合《规程》及措施规定要求。

⑿、巷道底部有煤,棚腿和点杆都必须穿柱鞋。

⒀、架棚支护巷道放炮前必须进行加固,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范围内必须采取防倒措施。

⒁、工字钢棚支架双背木背设,顶六帮四。U型棚支架双背木背设,排距1000mm。背木背设要均匀,成排成线。

⒂、架设工字钢棚工程,两架棚之间需上7道连板,顶部三块,每帮各两块,架设U型棚工程,两架U型棚之间需上5道连板,顶部一块,腿梁搭接处每帮各一块,腿下部向上1m处每帮各一块。 4、岩巷爆破要求

⑴、岩巷掘进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光面爆破有关要求进行打眼施工(严格按照炮眼布置图及爆破图标施工)。

⑵、光面爆破应达到以下标准:光面爆破眼痕率,岩不应小于80%,中硬岩不应小于50%,软岩周边成型应符合设计轮廓;煤、半煤岩巷道超(欠)控不超过3处(直径大于500mm;深度,顶大于250mm;帮大于200mm),岩石上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缝。

⑶、施工工序:①、对巷道进行光面爆破施工。②、对围岩进行喷浆封闭(临时支护)。③、对巷道顶部及两帮挂网、打锚杆。④、对巷道进行挂线喷浆保证巷道成形。

5、巷道喷浆要求

⑴、喷浆前,按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顺序对顶部及两帮连网不严处的岩(煤)包进行处理并重新连网。喷浆前要用压力水冲洗巷帮,将巷壁上的杂物冲洗干净。

⑵、喷浆前,必须对巷道的支护情况进行检查,网兜、锚杆松动、锚盘不贴岩面处。将网兜剪开放落碎矸后,重新将网联结好。将松动

的螺母拧紧,使锚盘紧贴岩面。

⑶、喷浆开始前,应首先在喷射地点铺上能够收集回弹料的材料,以便收集回弹料。当班喷浆结束后,必须立即收集回弹料,当班拌的料当班必须用完。回弹料经过筛选后,要在下次喷浆施工时重复使用。 ⑷、锚喷巷道喷层厚度不低于设计值90%(现场每25m打一组观测孔,一组观测孔至少打3个孔且均匀布置),喷射混凝土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基础深度不少于设计值的90%。(检查孔留设方法:喷浆前,在顶部及两帮各固定一根背木,背木直径不得小于40mm,待喷浆结束后再将背木取出,此孔作为检查孔使用)。

⑸、混凝土配比为水泥:砂:石子=1:2:1.5,水泥标号不低于425号,石子粒度为5mm,速凝剂掺量为水泥重量的2-4%。人工搅拌时要先将料搅拌均匀,配比符合要求。喷浆料配比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配比。搅拌喷浆料时不得将速凝剂直接搅拌于喷浆料内。在喷浆作业时,人工将速凝剂洒在喷浆机进料口内,根据喷浆效果适当增加速凝剂添加量。

⑹、巷道喷浆施工前,外露过长的锚杆、锚索需经生产科验收,并在旁边补打锚杆、锚索后,方可剪掉。

⑺、初喷厚度不得小于50mm,喷浆总厚度不得小于150mm。喷浆按照先下后上、先墙后拱、先凹后凸顺序进行。

⑻、喷浆之前必须在巷道两边先挖好泄压槽,泄压槽宽度300mm,深度300mm,挖好之后再进行喷浆,喷浆要喷射到泄压槽底部。 ⑼、巷道喷浆后,表面要平整密实,无外露杂物、不出现坑洼不平、或漏网、无裂隙,无“穿裙”“赤脚”现象。

⑽、喷浆后,必须洒水养护,每班洒水1—2次,养护时间不得少

于7天。

6、松帮卸压要求

⑴、在巷道掘进及服务期间,采用人工的方法对围岩的碎胀变形进行有控制的释放,不得出现大拆大放现象。

⑵、区队每班安排专人对巷道进行松帮卸压释放,松帮卸压要求区队跟班队干每天负责对巷道进行巡视检查,凡是发现下列现象时,要立即安排专人进行卸压松帮:巷顶、巷帮来压、背木挤拆或压弯、有小网兜、煤壁超出柱腿,柱腿或棚梁变形、或发生位移。 ⑶、从巷道设计高度的底板向上400mm ,U型棚棚腿两帮不再铺设锚网。对未铺设锚网区域时时进行松帮卸压,减缓巷道变形量。 ⑷、松帮后,要及时对帮网进行重新连接。

⑸、松帮卸压要及时,操作要规范,提高围岩内部自身的支撑能力。 9、煤层注水要求

为防止片帮冒顶事故发生,必须对煤层进行注水。对掘进头煤层打三个注水眼,眼深不少于8m,以煤体湿润为准。每发现一次不注水,罚责任区队1000元。钻孔布置:钻孔个数为3个,钻孔间距为2200mm,距顶2000mm,距底2000mm,钻孔深度为8m(沿巷道中线方向)。

四、工程进尺验收办法

井下各生产区队务必于每天下午4点前将前一天的工程完成情况 (包括开拓、掘进进尺、扩修、松帮卸压、打点柱、落道等各项工程)以书面形式由队长签字、盖章,报送至生产科,生产科每周验收落实,对弄虚作假者、胡报乱报者,对区队及队长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扣罚当月5米进尺。对蹬腿、松帮卸压、扩帮等小项工程在区队施

工结束时对其验收。 五、处罚管理办法

1、锚杆打设数量不能少于设计数量,否则少一根罚款200元,累计扣罚。

2、锚杆角度不少于75°、间排距误差在规定范围内,否则一处不合格扣200元,累计扣罚。

3、锚杆一根螺母存在松动、托盘不贴帮、外露过长,一次一项扣200元,累计扣罚。

4、锚杆的锚固力不小于100KN,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累计扣罚。

5、锚索外露长度不大于250m,严禁过长;间、排距过大、拖梁松动的,发现一处超出规定罚200元,累计扣罚。

6、锚索的锚固力不小于160KN,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累计扣罚。

7、锚索测力计坏无法进行测力,一次罚区队1000元。 8、没有锚杆、锚索检测记录,一次罚区队1000元。

9、检查、监督人员发现区队截锚杆、锚索现象,一次罚区队5000元。

10、检查时如发现锚杆、锚索少用或不用锚固剂,少用一卷,每根罚施工区队1000元,累计扣罚。做锚杆抗拉拔试验时,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的设计值,每根罚区队500元,锚索每根加倍处罚。 11、岩巷掘进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爆破达不到光爆要求;超欠挖达300mm以上成形较差者,每一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累计扣罚。 12、在岩巷掘进时,出现片帮距离不超过800mm的区域不得用碎

矸石充填。在片帮处挂网、打锚杆完成后再进行喷浆,喷浆后,与周围巷道要圆滑过渡,否则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 13、

14、金属网搭接宽度100mm,每200mm用双股铁丝连接一次,发现一处不按要求连接,罚款200元,累计扣罚。

15、工字钢棚、U型棚架设,棚号一律标记到正头,滞后一棚罚款100元。

16、架棚巷道三线挂到正头,中线一条线,撑杆一条线,背木一条线,双背木背设。双背木必须用细铁丝捆牢,少根背木或撑杆,一根罚款100元。

17、巷道宽度、高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罚施工单位1000元。 18、架棚巷道棚距必须符合要求(变坡地点及转曲线段除外),一棚罚施工单位200元。

19、水平巷道架棚前倾后仰,倾斜巷道没有迎山角,或迎山角过大,严禁退山。一棚罚施工单位200元。 20、U型棚卡子、螺丝松动一处罚区队200元。

21、U型棚少一块连板、连板不按规定连接或连板不是同一坡度,一处进行罚款200元。

22、中点杆滞后正头不得超过10米,否则滞后超一棚罚200元。 23、井下所有掘进(扩修)煤巷如果底板留有余煤,棚腿(工字钢、U型棚、π型梁、T型支架)、单体柱及点柱时都必须穿柱鞋,发现一处不穿柱鞋,罚款200元。下一次落实穿柱鞋情况,如果还没有穿柱鞋,加倍罚款,并在生产会进行通报。

24、松帮卸压按照标准施工,不按照标准施工,每次罚款500元。

25、施工单位每被下发“停止掘进(扩修)进行整修通知单”一次,罚本单位队长、书记、跟班队干每人200元,罚被停工单位2000元。

26、井下工程质量不能满足动态达标要求的,要立即对其整修,拒不整修的,一棚罚款2000元,累计进行加罚;如果有连续3棚质量不合格,下发“停止掘进(扩修)进行整修通知单”,限期整改。 27、

28、预制水沟前,必须将水沟内的积水排干,不得在水沟内拌料。不得在水沟底板混凝土未凝固,就进行放水;不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如果出现以上任意一种情况,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29、所有打设水沟巷道,凡发现水沟打设不留水沟盖板沿,罚单位2000元。

30、所有混凝土预制必须使用石子或震动棒的,凡发现不使用石子或震动棒的,罚单位1000元。

31、喷浆滞后正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及措施要求,如果滞后超过规定,滞后1米罚款500元,累计扣罚。

32、当遇到空帮空顶现象时,空帮空顶小于500mm时,不能垛袋填充,梁腿上方先铺设一层钢筋网,钢筋网上方绞一层坑木(直径150mm—200mm),然后再铺设一层钢筋网,上方才可以用坑木进行绞架接顶,方可进行喷浆。凡是不按照上述要求私自进行垛袋的单位,发现一个编织袋罚款100元。

33、空帮空顶大于500mm时,梁腿上方先铺设一层钢筋网,钢筋网上方绞一层坑木(直径150mm—200mm),再铺设一层钢筋网,上方用坑木进行绞架接顶,然后才可以进行喷浆。凡是不按照上述要求私

自进行垛袋的单位,发现一个编织袋罚款100元。

34、锚喷巷道,腰线位于底板以上1.2m处,现要求腰线以下1.5m必须全部喷浆。巷道两帮底板需向下挖300mm的基础,并在此基础内打设底锚杆,最后进行喷浆。底锚杆以45°角度向下打设。若发现底锚杆少打一根罚款1000元,喷浆之前未达到上述要求,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5、各区队在井下进行掘进扩修工程时,必须严格按照生产科下发的措施及标定的中、腰线进行施工,未按照措施规定标准施工或对措施执行不力的区队,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区队2000元。

36、喷浆总厚度不得小于150mm。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罚区队500元。

37、巷道喷浆前,顶部及两帮打设有超前穿劈的,必须先进行处理,保证喷浆成型后无露网、U型棚、锚杆现象,无裂隙,无“穿裙”“赤脚”现象,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施工单位200元。

38、水泥、沙、速凝剂、水配比要符合规定要求,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罚区队1000元。

39、喷浆过后喷射混凝土必须洒水养护,要求每班洒水1—2次,养护时间不小于7天。如果不进行洒水养护,一次罚款500元,两次罚款累加1500元。

40、井下所有巷道喷浆前必须使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欠超过规定的必须处理,两帮基底必须清除干净,挖出基础,而后要用水冲洗岩面,由生产科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喷浆,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1000元,未经生产科验收私自进行喷浆,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5000元。

41、各区队在喷浆时必须对回弹浆料进行回收利用,喷浆与浇筑水沟混凝土底板同步进行,可采用回收的回弹料浇筑水沟底板,浆料回弹物要在回收后3小时内重复掺入喷浆使用,再次重复使用时,回弹料不得超过新搅拌浆料的30%。在喷浆过程中,未对回弹浆料进行回收利用,或在电缆、管线上发现回弹浆料,每次对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如果发现两次,加倍处罚。 42、

43、对井下所有掘进或扩修的煤层巷道必须进行注水,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注水,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1000元,造成冒顶事故,罚施工单位5000元。

44、喷浆巷道有出现喷浆不严或有杂物没处理的, 罚施工单位200元。

45、巷道不得有淤泥和积水,淤泥、积水长度超过5米,深度超过100mm,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46、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后,不按期整改的,对照处罚办法加倍处罚。

47、上级领导来矿检查等特殊时期,凡查出工程质量问题,对照处罚办法加倍处罚,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科。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生产科

2013年10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