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的培育\\管理与保障
作者:侯莹
来源:《北方环境》2011年第04期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资源型产业的发展模式使我国资源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困境。吉林省的森林资源储量位于全国前列,为了保护现有的森林资源,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我国林业工作者反思以往对森林认识和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提出森林分类经营指导思想。文章对吉林省的森林储量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进一步探讨了吉林省在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过程中应采取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 分类经营;公益林;商品林;生态补偿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370(2011)04-0099-01
吉林省土地利用共分为六个大类,即耕地、林地、草地、水域与沼泽、居民地与工交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其中林地总面积为868.038×104hm2,占全省总面积的45.44%,森林覆盖率为40.3%。集中分布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的防护林的带、片、网和乔、灌、草结合不够,广大草原和农田遭受风沙干旱的威胁严重。 1 吉林省森林分类经营存在的问题
吉林省森林分类经营为地区划分界限,整体来看,都存在着经营措施差别不大,规划不明确、公益林补偿未实行、林分质量差异大、各县(市)防护林比重差异大等特点。森林分类经营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经营措施差别不大、规划不明确、公益林补偿未实行、林分质量差异大、各县(市)防护林比重差异大。 2 吉林省森林的培育、管理与保障 2.1 生态公益林的抚育与培育
幼林抚育应严格执行吉林省国有林区《营林技术系列标准》,抚育结束后封山,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重点生态公益林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抚育采伐活动;重点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抚育必须进行严格限制:一般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可以进行有限度的森林抚育采伐活动,但都不能进行主伐。对幼龄林在出现营养空间竞争前进行定株抚育。对坡度小于25°、土层深厚、立地条件好,兼有生产用材的防护林采用生态疏伐法。
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培育以减小地表泾流,避免水土流失,维持自然环境为主要目的,主要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农田草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的培育以防护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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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其利用主要发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母树林、实验林的培育以获取林木种子、科研资料为主要目的,对其利用主要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风景林、环境保护林的培育以美化、香化、绿化,改善环境条件为主要目的,对其利用主要是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2 生态公益林的经营与管理
公益林是向人类社会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而林业部门又无法通过市场得到合理补偿。因此,国家要通过政策上宏观调控,经济上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全民受益,国家补偿”的原则,建立公益林基金补偿制度。目前比较公认的补偿方式包括:资金补偿、政策补偿、项目补偿、人才补偿、技术补偿、生态移民及异地开发。吉林省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实施仍在起步阶段,各项配套机制还未建立,因此应首先建立资金补偿,主要有征收生态补偿基金和减免税收,用于公益林补偿。 2.3 商品林的经营与管理
商品林的培育必须与森林资源的最终利用自始至终保持紧密关联,实现市场化,以市场需要为导向,培育和生产市场或其他企业所需要的商品林。采取集约经营的手段,带动森林资源培育企业的发展,促进整个地区森林资源结构的优化,实现双赢目的。要全方位吸引社会资本,实现所有制形式多样化。同时积极争取银行贷款,并妥善利用。基地建设加强与林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密切联合,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商品林建设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提高科技在商品林建设中的贡献率。 2.4 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
吉林省商品林业发展中,应发展森林认证体系,重点考虑在国家认可制度的框架下开展森林认证工作、通过合作交流实现同其它森林认证体系的互认、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并重。重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林地经营制度,赋予林业生产者的林地经营权以产权的完整形态,林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 2.5 实施可持续经营战略
森林资源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要素,也是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要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必须采取森林分类经营措施。可采用以下对策:落实和保护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区划、一般生态公益林的积极管护和“近自然林业”经营、抓好商品林的依法管理和集约经营、加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的综合监测、保持森林分类的相对稳定性。 3 结语
森林分类经营是传统经营模式向现代林业经营模式过渡的标志,是建设现代林业的有效途径,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林区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这项工作的开展将会在很大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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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上影响林业单位的运行机制、林区发展格局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能促进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协调、相统一,为今后林业经营指明方向。 参考文献
[1]陈霖生,蔡体久,姜东涛等.黑龙江省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原则及其依据的研究[J].东北林业大学学报.2006.
[2]廖远宁,张正周,何冬梅.云南省林业分类经营现状及完善措施[J].林业调查规划.2006.
[3]周丹,杨国亭,詹宁.科学合理地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实现东北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有可持续发展[J].东北林业大学学报.2002.
[4]宋成刚,宁利国,李洁.谈一般生态公益林的培育规划[J].林业勘查设计.2005.
收稿日期: 2011-03-09
作者简介: 候莹(1982-)女,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影响评价.山区生态县建设规划探析 刘 祯 丁桑岚北方环境 第23卷 第4期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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