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单位名称:全称并盖章(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严格一致。不盖章或复印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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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申请单位没有电子邮件可不填)电子邮件: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制
填写说明
1、填写要求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填写时要用签字笔或钢笔,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填写如纸张不够,可自行附页。
3、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同。
4、申请书封面须加盖公章。
5、本书由申请者填写后交指定检验检疫机构。
6、“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申请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
7、“申报材料及保密要求”栏中“□”划“√”。“卫生设施”栏中已具备的请在“□”中划“√”并注明数量。不具备的请在“□”中划“_”。
8、该申请书用于首次卫生许可申请、期满延续和变更申请。
(此页用于营业范围为储存场地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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