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够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租房协议书合同电子版

租房协议书合同电子版

来源:爱够旅游网
租房协议书合同电子版

出租方(简称甲方): 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 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之间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签订如下租房合同协议书: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附属家具、电器等状况详见合同附件。 二、房屋租赁期限

1、甲方房屋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租赁,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共____个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

3、房租合同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___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卡转账支付,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____日内支付。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给付第一次租金。 四、押金

1、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大写)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即_____个月租金,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押金应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在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以及__________等

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租赁期,如乙方未按时缴纳生活相关费用,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房屋的使用及维护

1、出租人在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他人。

2、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建筑架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条件,室内装修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3、承租人保证在承租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及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合理使用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动墙体结构、拆除室内相关设施。

4、房屋设施因合理使用造成的损毁,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维修。 5、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相关设施发生损毁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乙方应将租赁房屋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定为非自然损耗的房屋设施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及更换。

3、乙方不得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不得利用该房屋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

4、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居住,退房时屋内墙壁油烟严重,如不清洁干净将不退还押金。

5、甲方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保证在租赁期不得转让出租的房屋。 6、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调整,则按新规定调整租金标准。 八、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终止解除该合同。

2、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应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

可按年租金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4、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内容或违法使用房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租赁期内因房屋被征收、拆迁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未尽事宜及争议处理

1、关于房屋租赁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通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起诉。 十、附则

本合同一式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