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NOMICRESEARCHGUIDE
No.12,2010SerialNo.86
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李小娟,梁学杰
(黄淮学院建筑工程系,河南驻马店463000)
摘要:建设法规课程是高校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都开设的一门课程,对培养学生在建设领域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方
面具有重要作用。分析了目前在高等院校建设法规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改革建议,以提高建设法规课程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建设法规;问题;教学改革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2-0227-02
中国建筑业法制化进程起步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在1998年3月1日才开始施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与健全。目前,中国建筑法律制度主要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等。通过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来规范建筑市场,使建设活动在建筑市场中有秩序地进行。建设法规课程所涉及的内容正是上述法律法规的内容,学生学习建设法规课程,可以从法律的角度重新认识所学过的专业技术知识,逐
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创步培养其成为懂技术、
新型,并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化市场的专门人才。所以,学习建设法规课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有些时间会更长,教材的内容是
按照编写时最新的法律法规来编写的。当学生拿到教材时,有些法律法规可能进行了修订,有些内容可能变化较大,这便不利于教学,也不利于学生课下自学、温习。
5.缺乏“双师型”教师。高校教师大多是在拿到相应的学历证及学位证后直接来高校担任主讲教师的,学历普遍较高,但是工程技术和管理的实践经验少,这便导致在课程教学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建设法规课程改革探索
1.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传统教学模式注重理论讲授,不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一缺点
强化学生的可用案例教学来弥补。通过工程实际案例分析,
法律意识并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然,案例教学也有弊端,其占用时间多,且不能将所要讲授的内容全包含在
所以,为了在规定的学时内将所要讲授的内容讲完,不能内。
单纯使用理论讲授或单纯使用案例教学,应将二者有效结合在一起。可以根据课程的具体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如采用课堂讲授理论中穿插案例,这便使难理解的条款变得简单易懂;或采用课堂中分组进行案例讨论,再由每组的代表发表本组的观点,最后教师进行总结;或采用模拟法庭的形
理论讲授部分式来学习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等等。另外,
应着重讲重点及难点,着重让学生理解条款,而不是死记硬背条款的内容。因为大学生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理解能力,所以他们相对容易理解的就不必花太多的时间来讲授,点到为止。
2.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有很多优点:直观形象、通俗易懂,增大信息量、有效扩展课时容量等。尤其是针对像建设法规内容特别多的课程,使用多媒体教学,相对板书教学而言,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其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而且可以给学生传授解惑更多的建设法规知识,(下转259页)
一、目前在建设法规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方式陈旧。在高校中,建设法规课程的教学方式主
要采用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教学模式,以满堂灌为主,这样不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学习起来枯燥乏味。
2.内容多、学时少。建设法规课程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很多,而且每一部法律法规的内容也特别得多,如《合同法》共428条。建设法规作为一门课程,有的专业是必修课程,有的专业是选修课程,不同的学校所安排的学时也有所不同,不过一般在32学时左右,其学时是有限的,在课堂上不可能将每一部法律法规的条款全部给学生讲解,这就需要教师来把握好重点。
3.不同专业的重点把握不好。涉及建设工程的专业很多,如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等专业都开设建设法规课程,但是建设法规课程的任课教师往往来自工程管理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在教学中往往以本专业的特点来给其他专业讲授,这样对其他专业来说,重点把握不好。
4.教材建设相对滞后。一本教材从拟定编写到正式出版
收稿日期:2010-02-11
作者简介:李小娟(1981-),女,河南辉县人,助教,从事投融资管理研究;梁学杰(1980-),男,河南登封人,助理实验师,从事结构试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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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幼儿教师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
成人全面发展的主要途径即继续教育。其中又分为两种形式:教育培训和自我教育。教育培训是通过某类机构或组织采用一定的形式对成人进行的教育,自我教育是成人的自觉学习行为。对于幼儿教师来说,要想在短时间内实现角色的转换,尽快适应岗位工作,最好的捷径就是进行继续教育。
1.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当前对教师进行教育培训的实施者主要是高等院校、教育管理部门、师训机构、学校四类。见习期内的幼儿教师需要参加的是入职培训,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幼儿教师需要参加专业提升培训。入职培训是对
尤其是非师范类幼儿教师的启蒙教育,对教师今幼儿教师、
后的专业化发展能产生重要的牵引作用。入职教育运行合理且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势必会有效推动幼儿教师角色定位的进程。幼儿教师通过入职教育,可以初步确定自己的职业定向和后期的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立志做到:“一年成人,三年
”显而易见,幼儿教师要想功成名成才,五年成师,十年成名。
就,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成功的,而是要准备接受长期的考验和挑战。因此,幼儿教师要成为学科骨干,成为名师,还需要经常性地接受专业提升培训。现在的幼儿教师基本具备中等教育以上的学历,专业知识丰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在教育教学岗位就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毕竟知识和能力并不是成正
还需要定期比的。教师要想顺利地将学科知识传授给儿童,
课堂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提升培训,努力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组织和管理能力、课堂观察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多媒体运用能力等。教学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简单的教材教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的教育教学需要。
2.树立终身教育理念,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如果把幼儿教
“外因”,那自我教育就属于“内因”。按师参加教育培训定为
照辩证法的观点,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幼儿教师在成长过程中,教育培训肯定会对他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作用,但这种影响和作用是有限的,不具备决定性,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教师的自我培养和提高。在这里,教师的自我教育又分为
向他人学习、与两种形式:从外延上看是量的积累,如读书、
他人进行研讨和交流;从内涵上看是质的提高,如自我教育
意识、自我评价、自我强化等。无论是量的积累,还是质的提
高,对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来说都至关重要,而且两个方面都要不断推进,才能在专业发展道路上发挥作用。忽视量的积累,那么所谓的质就是空虚的,缺乏自足点;忽视质的提高,那么前期所积累的量就只能是摆设,不能产生实质性的作用。为此,幼儿教师在加强自我修养的途径选择上,除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还要虚心向老教师请教。尽管幼儿教师上岗前大多参加了入职培训,但这些培训至多是教师的入门教育,对教师起到的是引导作用,而在实际工作中,幼儿教育教学事件存在较强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一些教师由于经验不足,有时会在这些事件面前手足无措。因此,学习老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学习她们处理教育教学事件的方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无疑有助于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当前,终身教育思潮正逐渐兴起,强调学习伴随着人的整个生活历程,“活到老,学到老”。教师的发展也是如此。“一朝受教,终身受用”的时代已经远去,教师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和教育需求。面对新形势下幼儿教育的复杂多变,幼儿教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实意义,并把终身学习作为个人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从各个方面加强自身的修养,争取在未来的教育教学生涯中,即使不能成为优秀的教师、有名望的教师,至少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称职的教师,因为这是成为人民教师的最底线。
对幼儿教师的资格、职责进行了详细《幼儿园工作规程》
规定,要求幼儿教师不仅要完成教育任务,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而且应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儿童家庭的教育环境,同时在工作中经常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幼儿教师要完成相应任务,就需要热爱儿童、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老子说:“大爱无言,爱善渡万物而不鸣;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作为人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生如子,爱校如家,却不求任何回报,这就是大爱;能容忍污垢却能清者自清,能顺势而行却有自己的立场,能滋润万物却淡泊名利,这就是上善。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一职业,就应
“大爱无言,上善若水”,并以之来诠释自己的敬该努力做到
业精神。这应是每一个幼儿教师矢志不渝的职业追求。
(上接227页)从而提高教学效率。
3.注重因材施教。不同的专业所涉及建设法规的实践应用是不同的。所以在建设法规课程教学中,即使不同的专业使用同一本教材,讲授的内容也要根据专业的不同而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将来学生就业本专业的工作较多,工作后为了发展很可能会参加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考试,所以教师除了要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的特点之外,还应结合建造师、城市规划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考试中相关法规考试的内容来把握相关专业的重点。
4.讲授的内容应注重时效性。建设法规教材的版本很多,参考文献:
[责任编辑陈凤雪]!!!!!!!!!!!!!!!!!!!!!!!!!!!!!!!!!!!!!!!!!!!!!!!!每一版本都有其优缺点。教师在征订教材时尽可能征订更加
时效性更强且具有可读性的教材,使其起到很好的辅全面、
助教学作用。学生在学习建设法规时,教材有很重要的作用,但对教师来说,不能将教材的内容放在第一位,而应当把最新的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法规放在第一位,一定要注重时效性。
5.注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高校应根据情况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积极为任课教师提供进修、实践、顶岗锻炼、带薪培训的机会,培养“双师型”教师,以促使教师在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另外,可以外聘一些具有实践经验的校外人员,如律师、仲裁员、项目合同管理专家等来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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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凤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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