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一、重大手术界定及手术权限
重大手术指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包括资格准入手术、高度风险手术、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及其它特殊手术。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手术医师方可主持重大手术。对资格准入手术,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但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我院的手术权限。
二、重大手术审批权限
(一)资格准入手术: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省卫生厅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由省卫生厅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手术医师颁发专项手术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手术资格准入的手术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手术的权限。
(二)高度风险手术: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部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部,由医务部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手术科室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需按规定上报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复。
(四)其他特殊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司法纠纷的,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外院医师会诊主持手术的,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部,医务部备案后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后,由手术科室科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重大手术管理要求
(一)科研项目手术必须征得患者或直系亲属同意。
(二)对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纠纷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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