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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超市制度

来源:爱够旅游网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超市的工作,加强超市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超市在学校资助管理工作体系中的作用,提高学校资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超市的工作职责

(一)在区域内经常开展募捐活动,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和广大师生的捐赠。

(二)对接收的物资进行统一登记,建立物资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目清楚,物资进出手续齐全。

(三)对接收的物资实施清点、清洗、消毒、整理、分类、打包和储存等工作。

(四)超市定期开放,为全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服务。

(五)发放物品时进行登记,做到日清日结,账目清楚。

二、超市的部门设置

(一)超市位于大学生活动中心427室,设有捐赠办公室(418室),场地布局合理、面积适当,便于捐赠或领取。

(二)有专人负责超市日常管理工作,工作人员热爱社会公益事业,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

三、捐赠物资的来源

超市物资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发动社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物资;二是用捐赠资金购置学生用品等物资。

四、物资的接收和管理

(一)物资接收

1、接收的物资主要以衣物、书籍、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为主。

2、捐赠者捐赠的旧物品至少要有7成新的使用价值。

3、超市不接收贴身衣物;不接收传染病患者使用过的衣物或其他用品;不接收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不接收非法律允许的物品。对不宜接收的物品,工作人员可拒绝接收,并要耐心解释原因。

4、捐赠人定向捐赠的,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二)物资管理

1、认真做好物资接收、登记工作,严格做好各类物资的入库验收,并及时做好消毒、整理、打包、分类和入库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对超市内物资应做到品种清、数量明,保持超市内整洁,物资摆放整齐,分类正确。不准私自变卖或挪作他用。

2、对需消毒的物品严格履行消毒程序,坚持先消毒,后分拣,再包装。已消毒和未消毒物品不得混放。

3、对捐赠物资严格分类管理,不准随意堆放。按衣物、鞋帽、文具、学习用品、日用品进行分类摆放。

(三)帐卡管理

1、超市接到捐赠物资后,捐赠者和工作人员应当场填写《捐赠物品登记表》。

2、超市设立物资总账和明细账,随时登记入库、出库、库存等物资变更情况,做到账目清楚,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手续完备。

3、定期做好物资清仓盘点工作,每月向学生处办公会上报物资接收、使用和库存情况,便于向学生公布有关信息。

五、资助对象的确定和资助方式

(一)超市将根据物品的价值,标上1—5元的适当价格,实行“有价发放”。

(二)资助对象为我校的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到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考察推荐,由学生处统一办理“超市购物卡”(《勤工助学中心会员证》等同“超市购物卡”),持卡每人次限购物品两件,每月限购两次。

(三)超市每周六开放,上午8:30——下午17:30。

六、本办法由校学生处、团委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20__年5月发放物资明细

34品名食用油食用油食用油食用油食用油大米大米大米大米面酱油奶粉藿香正气液购物卡宝林寺捐赠热心人士赞助金BB手推车自行车电话电热水器电脑台电边炉锅电磁炉电紫砂锅轮椅电暖炉电热水煲康宝消毒柜抽油烟机石油气单炉上月结存本月购入本月发出本月结存数量单位数量数量数量数量罐306XXXX5173罐441XXXX0141罐195XXXX0095罐3030罐7474袋9494袋XXX袋226XXXX0314袋4040箱147XXXX1570支9797罐220支50500万28.463528.4635万55万10.XXX.9047辆2626辆1414辆22个11个33个33个11个44个22台1010个11个99个22个1010

363XXXX4041424344电饭煲个不锈钢多用锅个各类风扇个学习台灯个吸痰器个电压力锅个卡式炉个铁床个老学电风扇(旧)把70

63251XXXXXX木支台46高级摺椅47牙刷消毒器48不粘锅49烫衣板50保温瓶515磅水壶52棉被53毛毡洗衣粉55洗洁精56沐浴露57蚊帐58牙膏59皂60小毛巾61枕头套62睡袋63纸卷锅铲汤勺65洗手液66首乌洗发水67口罩68桂花香座69杀虫剂果粒70胶饭盒71胶盒72仿羽绒背心73飞豪洗衣裤74风衣75短外套76男西装77夏天女装衫78褛被79童装张14张80张2张1张5张2张18张109张53包474支303支191张3支3块10条43对1件1条14只6支156支280个100个120箱2个880个500件3条71件43件153件30件323张1张4148XXXX811XXXX743031XXX280XXX315XXXX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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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受赠、捐助工作办法

文章录入:湘潭工会网时间:20-1916:10:08

超市救助物资主要来自于:1、社会捐赠;2、中心购买。物资包括被子、衣服等日常生活用品和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超市物资采取统一入库管理,由帮扶中心对物资进行管理和统计,根据工作需要,对进出物资进行入账登记,按规定及时为需要救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物资救助。

一、救助范围

超市救助范围为:湘潭市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确实困难需要救助的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和社会人员。

二、救助条件

1、享受了“低保”救济金的困难职工;

2、办理了《特困职工证》的困难职工家庭;

3、因遭受天灾人祸、患重病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给予物资救助的职工;

4、需要给予物资救助的特殊困难农民工;

5、、市要求,需要物资救助的特殊救助对象。

三、救助办法

(一)对基本生活难以维系的困难职工实施及时的日常物质帮扶。中心接待到的困难职工或农民工,经核实,确需救助的,“超市”提供及时的救助。

救助程序:

1、按照《帮扶中心临时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接待室值班领导批示意见或中心领导意见,确需提供物质救助的,由救助窗口在《职工(农民工)来信来访登记表》和《救助物资领取单》上签署意见。

2、中心救助窗口应认真核对职工填写的各种表格中填写的内容,并进行相关的档案记录。根据值班领导和中心领导的审批意见,发放同等价值的《爱心卡》。

3、被救助职工凭《爱心卡》到超市,选取所需要的物品,然后将《爱心卡》及挑选的物品,一并交超市结算员进行结算。

4、超市结算员要认真核实物品的数量、种类,按照困难职工(农民工)实际选购物品价值进行结算。

(二)节日送温暖期间,经审核认定的特困、困难职工慰问物品的领取。每年的节日送温暖期间,根据中心领导批示意见,并根据困难职工需要,发放相应的节日慰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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