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发包方):___(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乙方(以下简称承包方):___(同上)
甲乙双方按照《》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决算
第十二条保修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份。本合同自.年—月—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IIIII发包方丨承包方丨鉴(公)证意见丨丨单位名称(章):丨单位名称(章):II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鉴(公)证机关II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章)II电话:|电话:|曰II电报挂号:|电报挂号:|〔注:除国家另有规定II开户银行:I开户银行:I外,鉴(公)证实行自II帐号:I帐号:I愿原则〕IIXX编码:
IXX编码:III曰I曰II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相关规定:
第五条签订承包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
二、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
三、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
四、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六条承包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工程范围和内容
三、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五、工程造价;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七、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八、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九、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十、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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