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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区别是什么?

来源:爱够旅游网

法律分析:1、主体不同

(1)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予以具体实施;

(2)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转让条件有,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4、交易市场不同

(1)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

(2)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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