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一定。监视居住属于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只能说明办案机关认为其已经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不是已经确定构成犯罪。而根据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要由在开庭审理后,通过判决来确定,也就是说,是否构成犯罪,应由来行使审判权,在被判决确定有罪之前,只能说是涉嫌犯罪而不能说已经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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