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丢失的房产证:只需原业主携带身份证原件去国土局登记,提供相关信息,再按要求操作即可。具体步骤包括备件申请、备案查档、登报声明、勘丈入册、登记审查核准和缮证发证。
法律分析
房子钥匙好不容易拿到手了,房产证也办下来了。如果万一不小心房产证遗失或者被小偷偷去,怎么办呢?房产证丢失怎么补办?补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其实房产证丢失补办只需要原业主带上身份证原件去当地国土局进行档案登记,找出原证的房产证号、宗地号、登记价格和日期,国土局会给出相关证明。然后再按照补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步骤操作就行了。
具体补办步骤如下:
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明文件.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结语
房产证丢失补办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原业主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当地国土局进行档案登记,提供丢失的房产证号、宗地号、登记价格和日期等信息,国土局将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按照相关步骤进行补办手续。具体步骤包括备件申请,备案查档,登报声明,勘丈入册,登记审查核准,最后进行缮证发证。补办房产证需要原业主提供相关材料,并在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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