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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以“写错病历”为由拒赔脑干癌症,该如何解决?

来源:爱够旅游网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双方共同约定并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件,保险公司有义务根据合同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理赔。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以“写错病历”为由拒赔脑干癌症,属于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被保险人或者其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解决方案: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同时,在选择医疗机构时,应当认真审查医疗机构的资质和信誉,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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