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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交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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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易中的及其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征收标准如下:

1、及其附加税的征收标准:

及其附加税

普通住宅:

买进时间<2年:(税务核定价÷1.05)×(5%+0.3%)

买进时间≥2年:免征

非普通住宅:

买进时间<2年:(税务核定价÷1.05)×(5%+0.3%)

买进时间≥2年:[(税务核定价-购入价格)÷1.05]×(5%+0.3%)

2、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普通住宅:

买进时间<5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1%(全额缴纳个税需减去后计算,附加税不能减)

2)可选利润20%

买进时间≥5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1%

2)可选利润20%

3)按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税

非普通住宅:

买进时间<5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2%(全额缴纳个税需减去后计算,附加税不能减)

2)可选利润20%

买进时间≥5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2%(全额缴纳个税需减去后计算,附加税不能减)

2)可选利润20%

3)按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税

注:按利润20%缴纳个人所得税可抵扣的项目有:购入的合同价格、购入所缴纳的契税、本次售出的及附加税、装修费用(≤购入的房屋合同价格10%)、购房按揭贷款利息。

抵扣装修费用及银行利息的备件要求:

装修费用:需提供装修合同、装修、结算明细清单

购房按揭贷款利息:需提供按揭贷款合同、银行利息清单(主贷人姓名、利息总和、物业地址、贷款合同编号、加盖银行业务章)

3、契税的征收标准:

首套:

≤90平米:(核定价格-)×1%(只减去部分,附加税不减)

>90平米:(核定价格-)×1.5%(只减去部分,附加税不减)

非首套:

(核定价格-)×3%(只减去部分,附加税不减)

注:契税的首套是指家庭名下在沪无任何住房,包括和他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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