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派出所拘留要视情况而定,相关规定如下:
1、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一般不会追究;解除现有强制措施,如果是因证据不足,存疑不起诉,公安机关再发现新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可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对在押的被不起诉人立即予以释放,即公安机关对本案的被不起诉人一般也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是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当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误的,可以要求复议或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检察院不起诉后的流程如下:
1、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