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够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了解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

了解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

来源:爱够旅游网

侦查羁押期限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被逮捕后到侦查终结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一般期限为两个月,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特殊案件可以延长二个月。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其他重要罪行,可以重新计算期限。对于身份不明的嫌疑人,可以进行身份调查,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法律分析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及影响因素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及影响因素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被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时间以及影响这一期限的各种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法定期限,以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影响期限的因素包括案件的复杂性、证据的收集与分析、被犯罪嫌疑人的合作程度等。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解释对于保障被羁押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于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及影响因素的研究与探讨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践价值。

结语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及影响因素对于保障被羁押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明确规定了侦查期限,并针对复杂案件提供了延长期限的机制。同时,案件复杂性、证据收集与分析、被犯罪嫌疑人的合作程度等因素也会影响期限的执行。对于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研究与探讨,对于确保司法公正、提高侦查效率具有重要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