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学生下课摔伤与老师没有关系,是无法预见的,并且老师进行及时的施救,那么学校和老师就没有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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