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的原则包括公正、独立、自主,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权责一致和综合效益。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如下: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
3、权责一致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
4、综合效益的原则,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拓展延伸
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涵盖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各个方面,旨在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合规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理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知识,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规范和标准。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施工计划的审核、工程质量的把关、合同履行的监督等。此外,监理人员还需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备案等程序,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总之,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结语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原则包括公正、独立、自主、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权责一致和综合效益原则。监理工程师应尊重科学、事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并与业主协同配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一致,依赖于业主的授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兼顾业主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合规性,监理人员需具备资质和专业知识,全程监督施工过程,配合验收、备案等程序,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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