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死刑后多久会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判处死刑后,什么时候会执行是没有具体规定的,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经最高人民核准的,一般会在一周内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核准。
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可以向最高人民提出意见。最高人民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
二、死刑执行的要求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2.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应当派员临场监督。收到同级人民执行死刑临场监督通知后,应当查明同级人民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或者高级人民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临场监督执行死刑的检察人员应当依法监督执行死刑的场所、方法和执行死刑的活动是否合法。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裁定。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处决罪犯的布告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禁止游街示众或者有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