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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前使用是否侵权?

来源:爱够旅游网

注册商标被无效前使用构成侵权行为,商标权保护是指对注册商标提供的法律保护。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更换注册商标并投入市场、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等。对注册商标使用错误或侵权行为,需提交商标无效宣告并赔偿损失,已造成侵权行为可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

一、注册商标被无效前使用是否侵权?

注册商标被无效前使用,也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享有的使用权,商标法采用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而商标权保护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未注册但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虽根据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享有禁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抗辩权利,但不享有商标法提供的禁止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

据此可以认为,商标权保护是指商标法对注册商标提供的法律保护,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也是指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范围。本文涉及的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2条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下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根据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如果对注册商标使用错误,或者对其它公司或者个人的商标进行了侵权使用,那么必须向商标管理部门提交商标无效宣告,向社会宣布商标侵权情况下,涉及到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需要进行赔偿。但已经造成注册使用侵权行为的,则可以在对方举证的情况下进行依法处理。

结语

总之,注册商标被无效前使用也构成侵权行为。商标权保护是对注册商标提供的法律保护,未注册但已使用的商标虽享有一定抗辩权利,但不享有法律保护。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等。对于注册商标的错误使用或侵权行为,需要提交商标无效宣告并赔偿经济损失。已造成侵权行为的,可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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