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够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60周岁农村退伍军人什么时间发定期补助

60周岁农村退伍军人什么时间发定期补助

来源:爱够旅游网

法律分析:
一、农村老退役军人待遇最新
1、农村退伍军人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
针对退伍军人转业从事企业经营,从领取税务登记证那天开始,可以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的福利。也包括随军家属都可享受此。
2、农村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根据有关规定,退伍军人按照服役年数,给予每月相应的生活补助。针对2011年之后退伍的军人,补贴以10元为基数,服役年数每增加一年,补贴每月累加10元。比如说服役3年时间的退伍军人,在年满60岁之后,可以每月领取30元的晚年生活补助。
3、农村退伍军人养老补贴
第一、基础养老金,按照当年统一标准进行发放;第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第三、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包含从军军龄。
4、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享受军龄优待
举个例子来说,假如只需要缴纳15年可以领取养老金,这时从军5年,那么只需要缴纳(15-5=10),只需缴纳10年即可。
二、补贴新适用对象的界定
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下达。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国家机关管理的京外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达。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根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对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市),可以由上一级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
第三十三条 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b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