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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直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

来源:爱够旅游网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若联系不到对方,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他形式送达开庭传票或诉讼材料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后,对方仍联系不到的,视为开庭传票或诉讼材料已送达,法院将对被告进行缺席审判并做出判决,再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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