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在逃人员上网要有简要案情、姓名、性别、照片、体貌特征、身份证号码、法律手续等资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司法部、公安部关于通缉在逃犯问题的联合通知》 一、凡潜逃之反革命罪犯及各种刑事罪犯(不论已监禁、劳改或未逮捕之现行犯)均由县以上公安机关通令查缉,但有关部门应将逃犯之姓名、年龄、籍贯、简历、罪状、照片、特征与社会关系等详告各该级公安机关,以便于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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