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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之后能撤销吗

来源:爱够旅游网

结婚登记之后,如果有可撤销的理由,是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一方被胁迫结婚的,可以在胁迫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不在婚前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在知道该病情的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

一、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包含哪些内容

可撤销婚姻是指出现可撤销事由,无过错方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关系的婚姻。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形,胁迫婚姻和隐瞒疾病的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不得已结婚有效吗

如果有胁迫情形的,属于因胁迫结婚是可以撤销的。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被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如果被撤销则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常见的可撤销婚姻种类有哪些?

常见的可撤销婚姻种类有:

1、因胁迫结婚的,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被逼结婚的;

3、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被胁迫一方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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