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二)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三)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
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一、刑事诉讼的阶段有哪些?
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一)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二)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三)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四)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五)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二、什么是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在诉讼参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
(一)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
(二)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三)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四)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
(五)刑事诉讼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
(六)刑事诉讼的目的是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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