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被批准的人可以离开居住地,但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的,需经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要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变更措施。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变更住址等需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期间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离开居住地。因为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过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同意之后才可以离开。
因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所以在取保候审阶段中需要遵守有关规定,不然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暂时离开居住地?
在取保候审期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暂时离开居住地的。具体而言,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处理紧急事务,如医疗急救、家庭重要事务等,可以向批准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离开居住地。需要注意的是,离开居住地期间需按规定时间返回,并配合公安机关的监管。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可能会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导致取保候审的效力失效,甚至可能面临其他法律后果。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申请离开居住地。
结语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只有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经过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要求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在取保候审阶段,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的变动等。在申请离开居住地时,需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并配合公安机关的监管,以确保取保候审的效力不受影响,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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